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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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区房地产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区40
万平方米直管办公、生产、营业、住宅用房的收租、养护、维修管理;全区公私
房产权产籍管理、房产交易、租赁抵押管理;负责张店城区房屋拆迁管理、房产
评估、房产纠纷仲裁及房改工作;住房解困和房地产综合开发;住宅小区物业管
理等工作。
1988年该局设1室3科,共有干部、职工300名。有5个下属单位,分别是
区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区房产修建公司、区房产
管理经营公司、区建筑设计室。
1989年区房产修建公司与房产管理经营公司合并, 成立"张店区房产经营维
修公司"。1990年区政府将区城乡设计室、区建筑设计室合并,组建"张店区建筑
设计室",归口区城乡建委。1992年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张店区政府成立了"张店区城市建设房屋统一拆迁办公室",为正局级事业单位,
隶属张店区房管局。为保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1993年5月成立了"张
店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为正局级事业单位,与房管局合署办公。为配合房
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993年成立了"房地产评估事务所",1995年正式取得国
资资质和房地产专业评估资质。 1993年1月撤销区房产经营维修公司第一、二、
三、 四房管站,建立体坛、天华、河滨、公园4个房管所,隶属房管局。1994年
全区机构改革,"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改称"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处"。张店区房屋
综合开发公司划为国家二型企业,归口房管处。此间,局机关设4科1室,共有职
工255名。1995年11月,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并入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996年4月,随着旧城改造的基本结束和开发建设的重点转移,区政府撤销了"张
店区城市建设房屋统一拆迁办公室"。1997年1月,"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处"恢复为"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1997年,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共设6科2室,分别是:
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房管科、工程管理科、拆迁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仲
裁科和档案室。职工共261人。下属7个单位,分别是:区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
区房产经营维修公司、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区体坛房管所、区天华房管所、区
河滨房管所、 区公园房管所和区鲁中商社。1997年5月,张店区房地产产权产籍
监理所、张店区房产经营维修公司升格为副局级单位,隶属张店区房管局。

【住房制度改革】 1988-1993年对驻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宅情况进行了调
查摸底, 为房改方案的出台提供了第一手可靠的决策依据。1993年5月,张店区
政府成立了"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当年圆满完成了房改第一阶段(提租补贴)
的工作,顺利通过市房改办验收并被评为"质量先进单位",受到市政府的通报表
彰。与此同时,区房改办根据市房改《方案》和淄政发[1993]45号文精神,拟订
了"张店地区优惠出售公房实施方案",并选择少数典型单位进行试点,为在全区
推行奠定了基础。1995年房改工作以全面实施公积金制度,提高公房房租和公房
出售为主要内容,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张店区优惠出售公有住房办法》,区房管
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张店区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10年中,在市房管局业
务部门的指导下,区房改工作立足本区实际,完善各项措施,住房公积金、出售
公房、提高公房租金等3项改革同步运行,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实到位。(1)住
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建立。全区的住房公积金收缴工作从1994年10月开始,全区各
企事业单位已全部实施, 实际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240个、 2.7万人,归集总量
1790万元,名列全市第一。1995年被区政府授予"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1997年被市房管局评为市房管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2)
首批公有住房出售工作顺利进行。 全区申报售房单位共130个,售房面积62万平
方米,有90个单位、5300余户交纳了购房款,出售房屋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回
收资金8000余万元。 首批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已接近尾声。(3)公房提租工作全
面展开。为配合搞好优惠出售公有住房工作,1995年8月房租由1993年的0.50元/
平方米调整到0.90元/平方米,1996年8月又由0.90元/平方米上调到1.26元/平方
米,近40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提租率达100%。

【房地产行政管理】 1988年结合张店区的实际,筹建了全省首家综合性房产
市场,彻底改变张店区房产交易"有市无场"的状况,仅就房产交易讲,全区交易
额已接近全市交易总量的一半。1989年5月,与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联合举办了"
天下第一店房地产、 建筑市场交易大会",交易138起,委托业务达成意向140万
元。在1988、1989年全市城镇公房登记发证工作抽查验收中,均取得了全市第一
名的好成绩。1991年完成了全区各镇政府驻地的公私房发证工作和城区私房的换
发证工作,并拓宽管理和业务范围,形成了管理网络,在南定镇设立了监理分所
进行试点。 1992年突出抓了公私房验证及南定、马尚、湖田3个镇的公、私房发
证工作,当年产权档案管理实现了微机化。1993年房产交易监理额首次突破亿元
大关,在全市高居榜首,全年房产行政管理总收入达146万元,人均创利4.6万元,
为历年最高水平。1995年共完成房产交易监理额2.3亿元,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遥遥领先于其它区县。1996年,区产权监理所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
条例》,积极培育和完善全区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共办
理房产交易手续4190起,建筑面积44.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达2.99亿元。1997年
在抓紧完成南定、马尚地区部分村居房屋确权发证工作的同时,着手北部开发区
有关村确权发证的联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租赁管理工作的力度,适应当前形势,
区产权监理所采取与市产权监理所联合办公的形式,力争达到整个张店城区房屋
租赁监理工作规范化的目标。

【直管公房管理】 直管公房管理是房管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房租足额收缴
是搞好公房管理的关键。 1988年新增房屋396571.24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
7.69平方米, 全年收缴房租占年计划的102.03%。房屋维修工程合格率100%。
1989年针对生产营业用房以租不能养房的矛盾,对全区的生产营业用房按照不同
地段划作一、二、三类,分别提租3-5倍,年增加租金20万元。1990年,区房管
局针对私自转租、私自转让、乱拆乱建等现象,采取了调查摸底、核对档案、换
发新证、处理违章、建立单位使用权押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等措施,使全区的
直管公房管理秩序逐步走向正规。1991年,区房管局把解困工作列入重要工作的
议事日程,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解困型住宅合作社,完成了解困任务。1992年全
区35家住房困难户全部安置,提前1年完成了预定3年完成的任务,城市人均居住
面积达7.76平方米。当年建立了群专结合的管理网络。1993年有21幢楼房加层,
总面积1万平方米, 全部通过质量验收。1995年按照市房管局的要求进行了公房
换证和提租工作,房租由原来的的每平方米 0.50元调整到0.90元,并且改革
了房租收缴方法,由原来的单位划拨改为直接向住用户收取,加大了租金收缴力
度。1996年改革了租金收缴考核办法,将过去单纯考核租金收缴率改为考核租金
实收数,从而极大地调动了房管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借鉴其他区县管理经验,出台了"张店区直管生产营业用房实行市场租金的办法",
将生产营业房现行的固定租金制改为市场租金制,加大了租金管理力度,增加了
国有资产收益。 1997年开展了整顿全区公房管理秩序工作,共清理违章住房106
套,保证了租金收缴工作的完成,理顺了正常的公房管理秩序,城市人均居住面
积达到9.56平方米。

【房地产评估】 张店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995年正式取得国资
资质和房地产专业评估资质。该评估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房地产估价政策和
法规,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
大宣传力度,提高业务水平,正确引导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向,保证了房改工作的
顺利进行。至1997年,累计评估200余起,面积40余万平方米,价值2.08亿元。

【房地产开发】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张店区房管局于1988年初组建了房屋建
设综合开发公司。1990年在天晓小区开工12幢楼,通过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至
年底完成形象进度100%,工程合格率100%。1991年承担了长途汽车站广场的综
合改造工程,在国家未投资的情况下,美化了市容市貌。1992年为政府承担了兴
学街小学改造工程,在时间紧、资金缺的情况下如期完工,并顺利地通过了区级
优良工程验收。1993年,区房屋开发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向管理求效益,完成建
安工作量2578.96万元,利润252万元,人均创利6万元。1994年,"张店区房屋综
合开发公司"由张店区房管局的归属单位划为归口单位,不再隶属房管局领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1995年10月,市政府明确了房管部门作为住宅小区物业
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张店区房管局以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为龙头,坚持
高起点、高标准,不断优化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使张店区住宅小区面貌发生
了明显的变化。至1997年,全区共有12个小区和单位实行物业管理,其中张店区
机关第一宿舍荣获"山东省优秀管理住宅小区"和"山东省文明住宅小区"的光荣称
号; 和平小区荣获"山东省文明住宅小区"的称号;城西新村、道庄小区荣获"市
级优秀小区"的称号, 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进程,张店区房管局被
市房管局评为房管系统"物业管理先进单位"。

【拆迁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
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张店区于1992年成立了三级拆迁资质的"张店区城
市建设房屋统一拆迁办公室"。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拆迁工作走上了正常的管
理轨道。1993年区拆迁办公室通过改革内部管理机制,宣传拆迁法规,扩大了拆
迁管理的影响面。1994年共实施拆迁及拆迁管理 4.2万平方米。在全市重点工程
┅新村东路拓宽改造中,新华制药厂部分厂房曾拒不搬迁,区拆迁办公室的工作
人员多次登门宣讲政策,并及时下达了裁决书,使问题得以解决。1996年先后对
区医院和中心广场工程等市区重点工程进行了拆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
进行。 随着旧城改造的基本结束和开发建设的重点转移,区政府撤销了"张店区
城市建设房屋统一拆迁办公室",原有职能由房管局行使。

【档案管理】 产权档案是审查确认房屋产权的重要依据,是搞好产权产籍管理
工作的必要手段,也是依法管房的组成部分。张店区产权档案室根据本区的实际
情况, 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归档制度和工作程序。对全区197条街、路、巷进行了
摸底,并绘制了张店区域图。将接收的大批产权资料逐一进行了分类整理,按街、
路、巷、门牌单双号的顺序分别过录、记帐、组卷、编号、填目登记入库,并按
产权性质分别编制了"私有房产"、 "单位自管产"、"直管公产"3个归档方案。产
权档案管理工作一直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档案全部上架归档,
私房立卷8118卷,单位自管房立卷2779卷,建立台帐57册,经市产权所验收合格
率为100%。 城镇公私房确权发证后,产权档案也随着跟踪管理,从1986年发证
至1997年, 城镇私房新增户13739户, 单位新增1719处,私房注销档案579卷、
6369户, 建立私房注销帐目13册,上架档案16037卷。从1995年房改起还对44个
房改单位4407户建档178卷。1993年6月,在区档案局的协助下,将文书、财务两
大类档案全部上架归档, 顺利地通过了上级的检查验收,并荣获"省档案三级先
进单位"称号。
截至1997年底, 全区直管公房档案库存2132卷,其中房地产档案975卷,产
权产籍档案525卷,房改档案48卷,重值估价档案116卷,房屋普查档案82卷,仲
裁档案31卷,行政档案139卷,财务档案216卷。
(黄鹏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