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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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张店区技术监督局(原淄博市标准计量局张店计量管理站),成立于
1987年10月。局内设办公室和计量测试所2个工作机构,共11人。固定资产3.5万
元。至1997年,局内设有办公室、财务科、质检科、计量科、标准化科、法制科、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测试所、器材供应站、稽查大队等10个科室单位,共
有技职人员68名,辖业务工作室15个,形成了以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管理体制。
10年间,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计量法》 、《标准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执
法为重点,以标准化和计量为基础"的技术监督工作方针,发扬"团结、公正、廉
洁、 创业"的精神,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充分发挥党员、干
部、职工三支队伍的作用,严格质量技术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正确处理服务、
执法和管理三者关系,推动了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特别是1995年以后,各项工
作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被国家、省、市技术监督局评为先进单位。1997年,全
局拥有固定资产110万元,年收入达到180万元,与1988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1.4倍
和40倍。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从无到有,现已能对食品、化工、建材、机电等20大类别、
90种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年检验能力达到2100个批次。计量工作由1988年的单一
衡器管理,发展到电学、长度、汽车里程表等20个种类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年
检定能力达到2万台件。 执法工作由1988年单一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逐渐走向
质量、标准化、计量三位一体的综合执法管理轨道。工作重点也由工业企业转到
商业流通领域。依法现场处罚、立案查处假冒伪劣案件近千起,端掉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黑窝点54个,受理投诉案件百余起,查处的违法产品总货值近千万元,有
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标准化工作,组织企业积极采用国际
标准, 到1997年已有10家企业采标,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78个。1991年全区贯彻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覆盖率达到98%,在全市组织的食品标签使用情况检查
中,合格率列5区3县第一名。

【技术监督宣传】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技术监督工作更需要各个单位
的自觉参与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因此,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扩大技术监督工作的社
会影响,为搞好文明服务、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十分必要的。自1995
年后, 该局的宣传报道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有3篇文章分别在《中国技术监督》
杂志和省局主办的《标准芳屏糠质量》 刊物上发表;有3篇文章分别被市《淄博
工作》 、《经济社会发展》、《组工通讯》采用;有150余篇稿件被《中国质量
报》、《山东信息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人民广播电台采用;
有60余次录像在山东电视台、淄博电视台、淄博有线电视台、张店电视台节目中
播放。该局还与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合办了《技术监督之声》,与张店电视台合办
了《技术监督之窗》栏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1995年与区电视
台合办的"技术监督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取得圆满成功。 该局连续3年被省技术
监督局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有5人次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997年9月,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张店区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
通过试点,张店区的标准化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标准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
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区标准化覆盖率由试点前的 68.8%提高到98.4%,提高了
29.6个百分点,其中区属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达到了区政府新确定的试点
目标及国家试点县(区)的验收要求;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为全区工业生产总值和利税的稳步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试点过程中,本区注
册登记的工业企业没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未出现因标准问题引起的
质量事故。张店区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工作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计量器具普查】 1989年1月至1991年1月,对区域在册登记的655个工业企业、
305个商业企业、610个个体经营户(有营业执照固定摊点)建立了计量标准器具
257项,普查在用计量器具151662台件,强检和依法检定的计量器具27195台件,
为943个单位办理了943个强检使用证。通过普查发证,掌握了全区计量器具的分
布情况及使用维修情况, 为强检器具纳入法制管理奠定了基础。自1994年1月区
技术监督局计量器材维修供应站成立后,共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优质
的计量仪器10.5万台件。

【代码和条码工作】 代码是企业的身份证,在银行、税务、工商、公安、统计
等13个单位强制应用。自1994年以后,该局为工商业户办理了4600个代码证书。
条形码是产品出口的通行证,是国际商品市场自动化管理的有效措施。至1997年,
该局为区属及镇办企业办理条形码22个,为他们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
条件。
自1988年后,该局认真贯彻《计量法》,加强企业计量管理,完善计量手段,
对110个企业进行计量定级、 升级工作,提高了企业的计量工作水平,促进了企
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至1997年,全区已有10个厂家的12种产品采用国
家标准。其中有3个厂家3种产品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享受国家级新产品
免税的优惠政策待遇。
为打假治劣,该局于1994年3月成立稽查大队,共13人设4个分队,主要负责
张店区域内计量、质量、标准化三个方面的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成立3年间,
查处各种行政案件756件,立案查处案件238起,端掉各种制假黑窝点54个,查处
各种违法产品标值6500万元,净化了张店市场,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
权益。
1996年8月该区被列为全国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区,1997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验
收, 试点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一、产品标准覆盖率明显提高。试点后全区606家
工业企业的912个产品, 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的740个,执行企业标准的157个,
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了98.4%, 比试点前提高29.6个百分点。二、产品质量和企
业效益明显提高。 1997年上半年全区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比上年同期提高6个百
分点。南定镇建陶厂的全瓷地板砖产品虽然质量很好,但是因没有国家标准文本,
客户不予订货。试点中他们制定了企业标准,销售趋畅。三、标准化服务能力明
显提高。试点中该区购置部分硬件设备和软件资料,建立了标准资料室,完善标
准资料档案和备案制度,使标准化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
轨道。
(宋明)

关于书稿中运用时间应注意事项

1、应认真注意时间代名词,如“今年”、“明年”、“今天”、“昨天”、
“本月”、“上月”、“下月”等,特别是当一个时期终结的时候,如不能按预
定计划出书,运用这种时间代名词就容易造成时间错误。因此,在一般情况下,
应避免用时间代名词而用具体日期。
2、写作时参考旧资料,必须特别注意资料中的日期及有关事实,避免失实,
如“最近”、“不久以前”。
3、避免运用一些交代不够清楚的时间概念,如“上月以前”、“前年以后”
等。
4、年份一概用全数,不得省略,例如“一九八一年”不能写“八一年”。
5、 在运用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年号时,要加注公历年份,如“清道光二十
年”应写成“一八四O年(清道光二十年)”。
6、 要注意运用时态助词。如“了”字表示动作变化已经完成,“着”字表
示动作变化正在进行等。用得不当时就会出现意思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