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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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以下简称"张店工商分局")的前身系张店区
工商局,隶属于区政府。1988年,区工商局设有8个科室和1个"个体劳动者协会",
辖8个基层工商所。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

财务股、企业管理股、市场管理股、合同管理股、个体经营管理股、机动车
辆交易管理所、 经济检查所。8个基层工商所分别是湖田、南定、公园、车站、
马尚、市场、石桥、卫固。共有管理干部130人。1992年5月,区工商局由安乐街
北四巷迁往淄博十七中北街6号。 1994年12月,经市委、市政批准,张店区工商
局更名为"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为市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与
此同时,原区物价检查所脱离与区工商局的隶属关系,划归区政府。到1997年,
张店工商分局共设有12个科室、2个协会、9个工商所、4个市场管理所和2个直属
单位。12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个体科、企业科、经检所、
市管科、 合同科、商广科、法制科、监察室、旧机动车辆交易所。2个协会分别
是: 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9个工商所分别是:南定、洪沟、车站、美
食街、 公园、体育场、马尚、湖田、卫固。4个市场管理所分别是:鲁中蔬菜批
发、 西郊果品批发、副食品批发、租赁柜台。2个直属单位分别是:生产资料市
场管理办公室、陶瓷建材城工商行政管理处。全局共有管理人员276名。
张店工商分局的业务权限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企
业登记管理,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管理,经济检查及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和区个
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为推动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淄博市工商局
张店分局以"两个转变"为指针,不断解放思想,抓改革,抓突破,拓展工作领域,
实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职能的到位。
通过实施市场"两片开发"战略,制定市场建设优惠政策,激发了社会各方参
与市场建设的积极性,全区出现了一个由乡镇(办事处)、企业争先建造市场的可
喜局面。到1997年底,全区城乡集贸市场发展到52处,市场年成交额达到47.9亿
元,比1988年增长74.2倍,平均每年增长61.5%。自市场办、管脱钩后,张店工
商分局实现了监管职能的到位,推动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跃上新台阶。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依法向市场输送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国
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1988年全区共有企业2311家,到1997年底全区国有集体企
业发展到3105家,其中法人1923家,营业单位和分支机构1182户。
通过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
展迅猛。 到1997年底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22852户, 从业人员56428人,分别是
1988年的2.4倍和3.4倍,平均每年增长11%和14.5%。私营企业也有了大发展,
全区共有私营企业968户,从业人员8335人,分别比1989年增加56.9倍和29.6倍,
平均每年增长66%和53%。
强化市场监督,积极探索强化执法的途径。通过全面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集中执法相结合,打击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1988-1997年,共
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123起,维护了全区正常的经济秩序。
积极探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1995年11月探索公开处理投诉的
办法,集中处理了6起消费者投诉,收到了良好效果。1996年4月设立了流动投诉
服务车,现场接受群众投诉、咨询,把服务送到群众中去;1996年12月27日设立
了3.15投诉举报台,将工商部门的行政保护与消协的调解手段结合起来,保护了
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全区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等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10年间,作为全区
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张店工商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区
市场经济秩序, 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连续9年被区委、区政
府和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 连续5年被省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1996年、1997
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区委、区政府命名为全区"承诺服务十佳"单
位, 有360人次被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局长韩斌被评为
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培育和发展完善的市场体系】 为了尽快改变张店市场相对滞后的状况,张店
工商分局立足张店中心城市实际,以建立和完善南郊专业批发市场群和城区马路
市场改造为重点, 培育和发展了具有中心城市特色的完备的市场体系。1988年6
月,张店蔬菜批发市场破土动工,拉开了张店南郊专业批发市场群建设的序幕。
三年的时间,该市场辐射力就由周边城乡发展到全省乃至全国。1997年市场成交
额突破5亿元,成为鲁中地区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1993-1995年连续三年荣膺"
全国文明集贸市场"称号, 1997年跨入全国34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行列。1989年
由市果品公司投资200万元建成的副食品批发市场投入使用, 到1991年市场成交
额突破了亿元大关,1994年实现翻番,1997年底市场成交额突破2.8亿元。之后,
随着张店木材批发市场、张店建屋材料城和张店果品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的
建成,使体系完善、结构合理、辐射力强的蔬菜、果品、木材、陶瓷、副食、生
资等专业批发市场群在张店南郊逐渐形成,并显示出较强的集聚效应。
围绕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为根除马路市场,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该局
以"一年大变样,三年彻底根治马路市场"为目标,发展规模适中、档次较高的零
售市场,在全区实施"退路进室工程"。对老城区,以根除马路市场为重点,积极
发动社会力量建市场;对新建小区则坚持规划在前,同步建设,以高标准、高起
点一步到位。1992年4月,西苑农贸市场在原张店西四路农贸市场原址破土动工,
拉开了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的序幕。1994年5月1日,西二路、西六路、城中
小区三处封闭式农贸市场同时启用。 9月份,投资203万元、容纳300业户的南定
工业品市场落成,紧接着10月份又建成启用了商场式农贸市场杏园菜市场。1995
年, 潘庄和体坛2处农贸市场又建成并投入使用。10年中,城区共新建、改建、
扩建市场37处,全区市场占地面积5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累计19.7万平方米,
市场累计投资11.2亿元。1988年,全区有集贸市场46处,其中农村集市16处,成
交额6500万元,而且城区市场大部分为马路市场。至1997年,全区市场已达到52
处, 年成交额达50亿元。其中市级文明市场11处,省级文明市场8处,国家级文
明市场1处,过亿元的市场达到8个。
全区市场办、管脱钩后,张店工商分局从市场建设、市场服务中摆脱出来,
腾出精力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职能到位。在做好市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
积极开展对肉类注水、假冒伪劣、短斤少两、集贸市场等专项治理,全区规范化
市场全部推行了市场巡查制、净菜上市和统一工作服帽、统一度量衡器、统一防
蝇防尘防鼠设施在内的"十统一"管理制。同时,积极拓展监管领域,全面实现监
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职能到位, 市场监管走在了全省的前列。1996年8月在全省流
通工作会议上,该局以"实施退路进室工程,根治马路市场"为题,作了经验介绍。
1997年3月28日, 全省市场监督工作会议在张店召开,会议介绍推广了他们的经
验做法。
张店区市场年成交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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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1988│ 1989 │ 1990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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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额 │6450│12870 │12178 │13695 │41011 │ 163641 │271083│293793│334136│478638┃
┃ (万元)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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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自1988年特别是党的十三大以后,全区个体经
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得到迅速发展,并逐渐形成了改革开放后
个体经济发展的第二次高潮。
1988年底, 全区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9483户,从业人员16592人,注册资本
2998万元, 产值4345万元,个体从业人员占全区总人口的3.9%。经营范围由单
一的生活服务领域向生产加工制造等领域发展,行业结构逐渐趋于合理。
1989年,由于治理整顿带来的阶段性疲软效应,使本来就很脆弱的个体经济
在持续10年增长后,出现了最大的滑坡现象,从发展高峰跌入了低谷。是年全区
个体工商户下降到6535户,从业人员下降到12289人。
从1989年四季度起,个体私营经济滑坡现象开始扭转,1990年步入稳定发展
的新时期。 是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分别增长18.65%和47%,从业人员
增长14.76%和23.3%。 1991年发展形势持续好转,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8765
户,从业人员15798人;私营企业达到35户,从业人员达到433人。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的胜利召开,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又注入了新的活力。区委、区政府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逐步纳入社会和经济发展
计划,使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一个持续发展的好势头。1993年,张店工商分
局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制定优惠政策,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
步放宽政策、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放宽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从
业人员的范围, 简化登记手续和程序。1994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快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1997年,
又以区政府的名义连续两次下发《加快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
放开了经营人员、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制定出了有关税费、资金、土地、用水、
用电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发展专业村、产业镇和经济园区,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
发展出现了5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经营队伍日趋扩大。1997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到
2285户,私营企业968户,分别比1988年增长了2.4倍和56倍,个体私营从业人员
达到6.4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 12.2%。
二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97年底,全区个体私营经济
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43亿元, 比1988年增长8.1倍; 个体私营企业实现产值
2.61亿元,实现营业额19.58亿元,分别比1988年增长6倍和13倍;上缴税金占全
区财政收入的10.2%。
三是经营领域逐步拓宽,经营层次逐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遍布一、二、三
产业,外向型、科技型企业增多,全区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到15家,外向型3家。
四是生产经营走向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全区有各类个体民营经济专业
村21个,专业户2007户。其中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到15户,外向型私营企业3户。
五是繁荣了城乡市场,健全了服务体系。全区个体民营经济商业服务网点达
到1438个,约占全区社会服务网点的50%以上。
另外,张店工商分局注重把安置下岗职工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结合起来, 实
施了"再就业"工程, 支持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全区共安置特困职工800多
人、下岗职工2400多人。
在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工作中, 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
教育、 自我服务"的"三自"职能,加强对个体私营业户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
育,在全区个体工商业户中普遍开展了文明经营服务承诺活动,使其自觉接受政
府和群众监督,树立文明经商和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10年间,该协会积极参加
学雷锋义务服务;捐款捐物折款近百万元,开展了百名个体工商业户捐助百名失
学少年的"双百"活动,资助失学儿童。另外还捐款近40万元资助建淄博大学。
张店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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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 个 体 │ 私 营 ┃
┃ 别 ├──┬───┬───┬───┬────┼──┬──┬────┬───┬───┨
┃年项│户数│ 从业 │注册资│ 产值 │营业收入│户数│从业│ 注册资 │ 产值 │营业收┃
┃度目│ │ 人员 │金(万 │(万元)│ (万元) │ │人员│金(万元)│(万元)│入 ┃
┃ │ │ │元) │ │ │ │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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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9483│16592 │ 2998 │ 4345 │ 14974 │ │ │ │ │ ┃
┠──┼──┼───┼───┼───┼────┼──┼──┼────┼───┼───┨
┃1989│6535│12289 │ 1992 │ 4359 │ 12076 │ 17 │283 │ 88 │ 72 │ 78 ┃
┠──┼──┼───┼───┼───┼────┼──┼──┼────┼───┼───┨
┃1990│7754│14103 │ 2542 │ 3619 │ 12195 │ 25 │349 │ 445 │ 142 │ 112 ┃
┠──┼──┼───┼───┼───┼────┼──┼──┼────┼───┼───┨
┃1991│8765│15798 │ 3036 │ 4000 │ 15471 │ 35 │433 │ 456 │ 300 │ 410 ┃
┠──┼──┼───┼───┼───┼────┼──┼──┼────┼───┼───┨
┃1992│1133│20000 │ 4448 │23151 │ 20758 │ 91 │1035│ 2340 │ 690 │ 1410 ┃
┠──┼──┼───┼───┼───┼────┼──┼──┼────┼───┼───┨
┃1993│1330│23806 │ 6171 │26731 │ 34133 │157 │1769│ 4332 │ 970 │ 1989 ┃
┠──┼──┼───┼───┼───┼────┼──┼──┼────┼───┼───┨
┃1994│1541│43801 │ 7096 │13370 │ 59602 │321 │3266│ 6474 │ 1945 │ 4037 ┃
┠──┼──┼───┼───┼───┼────┼──┼──┼────┼───┼───┨
┃1995│1816│48227 │ 8855 │18994 │ 71335 │518 │4999│ 8350 │ 2310 │ 5203 ┃
┠──┼──┼───┼───┼───┼────┼──┼──┼────┼───┼───┨
┃1996│2103│53003 │10778 │23021 │ 78536 │788 │7209│ 10434 │ 5970 │ 5678 ┃
┠──┼──┼───┼───┼───┼────┼──┼──┼────┼───┼───┨
┃1997│2285│56428 │12440 │19176 │ 156660 │968 │8335│ 11863 │ 6948 │3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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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有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88年以后,全区国有集体企业发展迅猛,
到1989年注册企业总数由1988年的2311户增加到3189户,并首次出现了公司发展
热, 1989年全区公司达到232户。从1989年底开始,张店工商分局根据国家工商
局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撤停公司18家。1990年该局在做好企业登记管理
工作,向市场输送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的同时,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深化改革,转
换经营机制。根据市场需求,为31家企业调整了产业产品结构,为因生产新产品,
增加新花色、 新品种而需扩大经营范围的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为357家企
业适当调整了经营方式,引导企业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上项目,上品种,适
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
1992年,全区第二次掀起公司发展热。随着1994年7月1日《公司法》的实施,
登记注册走上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道路。对个人挂靠集体和"假集体"的清理工作
也逐渐开始, 企业总数由1994年底的4826家减少为1995年的4028家。对公司和"
假集体"进行清理的同时, 该局把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国有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
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简化企业登记注册程
序,进一步放开经营范围,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几点意见》,取消了21项专
项审批手续。先后为4家企业集团、4家股份制企业、408户第三产业企业和8户机
关办经济实体进行了登记注册, 为612户企业调整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为企
业增加分支机构1520个。 全区企业注册登记达到4417家, 比1991年增长27%。
1994年,该局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目标,严格规范企业的登记管理,支持企
业搞活经营, 全区共有111个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通过股份制度改革筹集资
金近1.4亿元。
1995年以后,面对国有集体企业的困境,工商局开展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工作,
出台了《帮扶困难企业扭亏增盈实施意见》,每个工商所和分局业务科室都确定
一家困难企业作为帮扶对象,仅1997年就帮助困难企业实现盈利和减亏额1000余
万元。

【商标广告事业蓬勃发展】 商标广告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
全社会的重视。 1988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21件。为提高企业运用商标广告开
拓市场的自觉意识,张店工商分局加强了对《商标法》、《广告法》的宣传,积
极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到1992年,全区注册商标
发展到500件, 其中,山东新华制药厂的"新华"商标和淄博电视机厂的"双喜"商
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有三件商标参加了全国驰名商标的评选。到1997年
底,全区共有有效注册商标920件,省内乃至全国较有名气的商标有新华、华光、
先行、雪燕、火炬、植保、铁山、宝凤、泰山等。
为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1988-1997年,共举办
培训班30次,参加培训人员3000人次。到1997年,全区共有商标指定印制单位33
家,广告经营单位14家,广告从业人员150人,广告经营额达400万元。10年间共
查处各种非法印制商标和假冒商标侵权案件1200余起。
户外广告发展迅速,逐渐由路牌广告发展到高档次的大霓虹灯、喷绘灯箱。
美食街、柳泉路、共青团西路等交通干道灯箱广告已形成规模。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988年以后,全区经济合同管理
取得新的进展, 10年共举办经济合同法律培训班118期,培训人员9614人次,签
证各类经济合同184757份, 签证金额1991971万元,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4000余
万元。
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全区共有109家企业被评为市级"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0家骨干企业被评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985年5月,经济合同仲裁庭成立,1995年6月从工商局分离。期间共受理经
济合同纠纷5000起,经济纠纷金额4916万元。
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是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职责,1988-1997年
共查处经济合同违法案件82起,罚没款13万元。
为盘活企业资金,避免国有财产流失,自1995年10月开始进行抵押物登记工
作。 截至1997年底,共办理抵押物登记80份,抵押物总价值10213万元,主债权
金额8031万元。

【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自1988年起,张店工商分局经济检
查工作的重点是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倒卖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 到1992年底,共查获各类经济案件328起,其中票证案52起、投机倒把
案193起、 其他案件183起,查获物资粮票6万余斤、汽油票3000余斤、钢材1200
吨、假酒13000瓶。
1993年,随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工作的重点转向查处和制
止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等活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点
是制售假冒农药、化肥、种子等严重坑害农民的行为,制售假劣药品、食品、家
用电器等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
257起,其中假冒伪劣案148起,占全年案件总数的58%。影响较大的有总值达11
万元的杨宝才制售冒牌"华丹"奶粉案和总值达30万元的冒牌劣质固体饮料案。
1994年, 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76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4起,10万元
以上要案2起, 罚没金额达28万元。典型案件如查处了河北某粮食局直属东粮库
销售劣质食用油案件, 查扣劣质食用油20吨;端掉了一个假冒总值达48.89万元
的假酒制造黑窝,查扣冒牌茅台、五粮液等名酒16个品种4800余瓶,铲除了张店
市场上假酒制售的一个大毒源。
1995年6月,开展了全区历史上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工商法规执法检查
月"活动, 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维护
了法律的严肃性。这次活动共检查企业3532家,个体工商户6729户;查处各类违
法违章案件527起, 其中万元以上案件9起;捣毁造假窝点8个,查获假冒伪劣商
品总价值40余万元。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625起。
1996年,紧紧围绕社会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以生活资料市
场、农资市场、饮料市场和查处走私贩私及药品回扣为治理重点的四大战役。查
处制售劣质化肥案件17起, 查获劣质化肥834吨;查处制售假冒阀门案件12起,
查扣假劣阀门价值70万元;查出药品回扣额260.01万元。同年4月,开展了"1996
年工商法规执法检查月"活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20起,其中,万元以上
案件34起,10万元以上要案3起。
1993-1997年底,共查获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800起,其中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920起, 走私贩私案件32起。查获假冒伪劣名酒136万瓶、假烟3万余条、各类饮
料30余万听、化肥1000余吨、种子1200公斤、旧服装6800余件、旧阀门和低压电
器12000余件、进口旧彩电和空调38件、食用油26吨、假冒商标标识装璜400余万
套。

【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9年4月6日,张店区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后,全区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张店工商分局下辖的15个基层工商所和直属
单位都成立了消费者协会分会; 全区9个镇、6个办事处、139个行政村和53个居
委会都设立了办事机构; 全区企业、中小学校设立消费监督指导站180个,建立
农村消费指导站141个。 从1995年12月起,积极推行消协会员制,到1997年底累
计发展消协会员3万余名。
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到件件投诉有回音,有处理结
果, 做消费者的"娘家人"。9年中,共为消费者处理投诉4500余件,为消费者挽
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投诉范围涉及医疗、环保、教育、住房、农资、邮电、
公用事业等诸多领域。 1996年3月,区消协处理南定镇消费者田某投诉某设计院
生产的波谱康治疗带因质量问题引发火灾一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
1996年9月,区消协处理了傅家镇某村65户农民投诉某农科所销售劣质种子一案,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4万元; 1997年11月,处理了某医药集团赵某因啤酒爆炸造
成左眼失明一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万元。区消协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300余
封,锦旗、牌匾30余件。1993-1996年连续四年被市消费者协会评为先进单位,
连续三年荣获山东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为方便群众投诉、 咨询和举报,1996年4月,张店工商分局设立了流动执法
服务车,在车上设公开打假举报和消费者投诉电话,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中去,
受到群众欢迎。截至1997年底,已受理投诉560件,接受举报130起,提供咨询服
务10000多人次。 1996年5月8日,新华社对此向全国发了通稿,《光明日报》、
《齐鲁晚报》等全国各大报纸都作了报道。
1996年12月27日,由张店工商分局与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设立的张店3.15投诉
举报台正式启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和消费者协会调解监督的
双重职能优势,全面维护了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生产经营者和
消费者的高度赞扬,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李
必达视察了3.15投诉举报台, 并题词:"投诉举报台的设立为公平交易执法闯出
了新路"。 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等13家新闻单位对3.15台进行了
报道。 1996年5月,省工商局在该局召开3.15投诉举报台现场会,推广了他们的
经验和做法。到1997年底,3.15投诉举报台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电话1460个,
受理投诉1180件,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接受举报314
件,根据举报查获各类违法案件71起。 (李志江 秦双喜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