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张店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的审计执法机关,其职能是贯彻《审计法》,
开展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完整,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
业发展。
1997年全局共有人员53名,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8人;中级以上职
称29人;大专以上学历42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总审1人。共设5科1室2所
(2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即:综合内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
科、基本建设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办公室、淄博公正审计师事务所、淄博兴鲁
审计师事务所。
10年间审计工作已基本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审计业务范围、监督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审计质量明显提高。工作中以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为审计重
点,坚持"审、帮、促",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通过对同级财政预算资金审计、
干部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控制度审
计、基本建设审计、财政金融审计及专项调查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截至1997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431项, 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2186万元, 上交财政
286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904.2万元。1990年,区审计局被评为"全省审计通联先
进单位"; 1991年,该局基本建设审计科被省、市审计局评为先进科;1993年,
王存智同志被省人事厅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
【财政金融审计】 1988-1997年共对财政、税务、金融等123个部门进行财政
收支和与国有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共查出违纪金额3285万元,上交
财政525万元。
金融审计:重点对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城市信用
社、 农村信用社等19个部门的资产、 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处违纪金额
335万元,上交财政157万元,为配合整顿金融系统经济秩序发挥了作用。
财税审计:1988-1997年,根据淄博市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87〕淄审
财字第40号文的精神,对41个单位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截留财政收
入、以拨列支、虚列财政支出、挤占成本、挪用信贷资金及税收征管中企业存在
漏交税金等违纪金额433万元,上交财政225万元,对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乡镇财
政收支的平衡起了重要作用。
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区政府的
要求,全局抽调精干人员对全区1995年、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
支进行了审计,共延伸审计64个部门(或单位),查清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区级预
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查处存在应交未交预算收入、收入错入错调税种、虚列财政
支出等违纪问题2517万元,上交143万元,提出了加强改善财政、财务管理4条建
议,为政府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和人大加强财政监督提供了依据。
【行政事业审计】 1988-1997年共对行政、事业等424个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共查出违纪金额3608万元, 上交财政133万元,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政、
廉洁勤政。
定期审计:1988-1997年对71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制度。通过双月
审、季审、半年审的方式,共查出存在截留国家收入、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
金、 请客送礼等违纪金额145万元,上交财政13万元。在审计中实行《行政事业
单位定期审计考评》制度,增强了各单位自我约束能力,在资金管理、使用、分
配等过程中,严肃了财经纪律,发挥了资金效益。
1991-1997年共对279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审计监督,其中重点对执法部门、
经济管理部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经费超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预算外资
金管理较乱等违纪、 违规金额2551万元,上交财政120万元,为解决行政事业单
位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
干部离任审计:自1993年起,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张店区科级干部年
度审计办法》,陆续对48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在加强干
部管理、促进廉洁勤政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基本建设审计】 1988-1997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162个,查处违纪
金额176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603万元。
围绕"治理整顿",对市政府确定的1至4批22个停、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重点检查监督停、缓建项目的落实及停建后的管理维护措施和少数部门对基建项
目的立项投资决策情况,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为整顿建筑市场, 对全区施工企业中抽查10户三级施工企业和2户四级施工
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审计。并作为定期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重
点审计施工企业资质、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等, 查处违纪金额91万元,较好地整
顿了建筑企业,减少了施工单位"肆意高估冒算"、"虚套定额"的现象。
对全区61个新开工基建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共查出资金不落实、资金渠道
有问题项目18个,压缩投资417万元,控制了基建投资。
对67个重点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审计,查处投资超概算、面积超
计划、 资金不到位、 挤占工程成本、拖欠与漏交税金及核算不规范等违纪违规
1259万元, 增加财政收入562万元,提高了投资效益,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投
资行为。
【企业审计】 1988-1997年对全区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等企业进行审计监
督,共完成审计项目722个,查处违纪金额4948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608万元。
对8个单位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和对55个经营承包企业的资产、债权、
债务、 盈亏情况及承包经营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全面审计和评价。对4户股份制
企业进行审计,对个别单位股票发行情况及股票认购不规范、权益分配不合理、
国家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促进了股份制改革的健康发展。
对政府关注、 全区经济影响较大的651个企业进行内控制度、资产负债、经
济效益审计,对有些企业存在损益不实、资产负债、更新改造方面的问题提出了
改进建议,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外资审计方面,共审计国际贷款援款项目3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重点对
项目计划投资进行审计,查出配套资金不落实等违纪金额29万元。
【重点工程审计】 1990年受省审计厅委托,由审计署国家计委审基字〔90〕52
号文授权,审计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项。被省审计厅领导誉为"开创全省区、县
级审计局审计国家重点项目的先例", 并受到国家审计署和国家计委领导的高度
评价。一是对淄博柳泉石灰石矿基建项目的工程决算、财务收支及项目决策进行
了审计, 审计总金额11959万元, 查出有问题金额1223万元, 占审计总金额的
10.23%, 并且对该矿缺口资金进行了精确测算,为国家节约建设投资884万元。
对该矿管理制度不完善及存在的损失浪费现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二是对山
东省"七五"期间重要建设项目淄博石油化工厂2.5万吨丙烯腈工程进行了审计,
审计总金额达14948万元,查出有问题资金1147万元,占总金额的 7.67%。以上
两项重点工程的审计,取得了国家、省、市和被审单位及主管部门都满意的效果。
1992年8月由省审计厅授权, 全局组成21人审计组,历时30天,对金岭铁矿
侯庄矿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基建程序、工程设计、财务收支、工程预决算等进
行了审计。 审计总金额为10296万元,其中有问题资金为672.94万元,占审计总
金额6.53%,应上交财政金额77.61万元。通过审计,为该矿早日投产,发挥其投
资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省市两级审计局、省冶金厅及被审单位都满意
的效果。
1994年1月, 对王辛村居委会1979年至1993年10月31日的财务收支、往来帐
项及财产物资真实情况进行审计。经查证,王辛村及下属4个企业15年的帐簿中,
存在11个问题, 违纪金额280万元。主要是:村委失控,管理混乱,导致企业亏
损严重。 村委所属4个企业亏损达200.3万元,潜亏达98.99万元;企业资产物资
管理混乱,帐实不符,商品短缺严重;财务内控制度差,会计核算失去真实性,
白条顶库存现金,材料成品出入库手续不全;往来帐项长期不清,外单位欠款长
期挂帐达175.1万元, 个人借款拖欠达42.2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
村财务管理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针对王辛村的审计,写出《通过王辛村审计看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必要性》的综合报告,引起区领导的重视,对加强全区村级
财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1996年7月,集中全部精干力量,历时1个月,完成了省、市审计局授权的张
店热电厂4.7亿元的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情况审计。审计总金额为16613.35万元,
其中有问题的金额为1256.78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7.56%。针对热电厂三期扩建
工程中存在的财经纪律方面及设计中有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早日实
现项目的扩建计划,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缓解地方的供电矛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
用。
【内部审计及乡镇审计】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础,乡镇审计是国家审计的
延伸。 全区内审机构起始于1989年,几年间内审工作已由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
逐步发展为经营承包审计、基层干部离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内控制度审计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和产权责任审计。通过审计,
为企业内部挖潜、提高经济效益、占领市场,为领导当家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区共有内审机构73个,内审人员107人,其中70%的内审人员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 总共完成审计项目1639项, 纠正违纪金额1796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
107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955万元,提高经济效益67万元。
1994年机构改革,乡镇审计所与财政所合并为财审所;1996年,部分乡镇又
恢复审计所。全区共建乡、镇、办事处级的审计机构15个,有专职审计人员97人。
他们在审计中坚持围绕宏观调控,抓住重点,以审促建,以审促廉,以审促效。
至1997年底, 共完成审计项目1777项,查处违纪金额80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
提高经济效益501万元。
【社会审计】 张店区"公正审计师事务所"、"兴鲁审计师事务所"分别于1988年
6月和1994年7月成立。两所成立后,遵循"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抓管理,
抓效益,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整体实力不断
增强。 目前两个所分别在青岛、济南、淄川设立了事务所驻外办事处3个分支机
构, 从业人员43人,其中注册审计师22人。共完成委托事项10936项,审计查证
金额781649万元,核减基建预决算金额6720万元,核减虚假注册金额20578万元,
促进增收节支5308万元。
社会审计工作自1989年以后, 连续9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1992年樊勤同
志被评为全省社会审计先进工作者。1995年公正所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1996年
5月兴鲁所所长许安平被评为省级社会审计先进个人。 该所在全省范围内的区
(县)级社会审计组织中排行为市级第一位。
1991年张店区电视台为审计局录制了《特别卫士》专题片,先后在中央一、
二台以及省、 市、区4级电视台播放,宣传了审计工作的成果,树立了审计人员
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吴李轸 张玉萍)
审计
视图
【综述】 张店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的审计执法机关,其职能是贯彻《审计法》,
开展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完整,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
业发展。
1997年全局共有人员53名,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8人;中级以上职
称29人;大专以上学历42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总审1人。共设5科1室2所
(2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即:综合内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
科、基本建设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办公室、淄博公正审计师事务所、淄博兴鲁
审计师事务所。
10年间审计工作已基本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审计业务范围、监督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审计质量明显提高。工作中以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为审计重
点,坚持"审、帮、促",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通过对同级财政预算资金审计、
干部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控制度审
计、基本建设审计、财政金融审计及专项调查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截至1997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431项, 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2186万元, 上交财政
286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904.2万元。1990年,区审计局被评为"全省审计通联先
进单位"; 1991年,该局基本建设审计科被省、市审计局评为先进科;1993年,
王存智同志被省人事厅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
【财政金融审计】 1988-1997年共对财政、税务、金融等123个部门进行财政
收支和与国有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共查出违纪金额3285万元,上交
财政525万元。
金融审计:重点对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城市信用
社、 农村信用社等19个部门的资产、 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处违纪金额
335万元,上交财政157万元,为配合整顿金融系统经济秩序发挥了作用。
财税审计:1988-1997年,根据淄博市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87〕淄审
财字第40号文的精神,对41个单位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截留财政收
入、以拨列支、虚列财政支出、挤占成本、挪用信贷资金及税收征管中企业存在
漏交税金等违纪金额433万元,上交财政225万元,对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乡镇财
政收支的平衡起了重要作用。
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区政府的
要求,全局抽调精干人员对全区1995年、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
支进行了审计,共延伸审计64个部门(或单位),查清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区级预
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查处存在应交未交预算收入、收入错入错调税种、虚列财政
支出等违纪问题2517万元,上交143万元,提出了加强改善财政、财务管理4条建
议,为政府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和人大加强财政监督提供了依据。
【行政事业审计】 1988-1997年共对行政、事业等424个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共查出违纪金额3608万元, 上交财政133万元,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政、
廉洁勤政。
定期审计:1988-1997年对71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制度。通过双月
审、季审、半年审的方式,共查出存在截留国家收入、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
金、 请客送礼等违纪金额145万元,上交财政13万元。在审计中实行《行政事业
单位定期审计考评》制度,增强了各单位自我约束能力,在资金管理、使用、分
配等过程中,严肃了财经纪律,发挥了资金效益。
1991-1997年共对279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审计监督,其中重点对执法部门、
经济管理部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经费超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预算外资
金管理较乱等违纪、 违规金额2551万元,上交财政120万元,为解决行政事业单
位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
干部离任审计:自1993年起,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张店区科级干部年
度审计办法》,陆续对48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在加强干
部管理、促进廉洁勤政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基本建设审计】 1988-1997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162个,查处违纪
金额176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603万元。
围绕"治理整顿",对市政府确定的1至4批22个停、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重点检查监督停、缓建项目的落实及停建后的管理维护措施和少数部门对基建项
目的立项投资决策情况,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为整顿建筑市场, 对全区施工企业中抽查10户三级施工企业和2户四级施工
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审计。并作为定期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重
点审计施工企业资质、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等, 查处违纪金额91万元,较好地整
顿了建筑企业,减少了施工单位"肆意高估冒算"、"虚套定额"的现象。
对全区61个新开工基建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共查出资金不落实、资金渠道
有问题项目18个,压缩投资417万元,控制了基建投资。
对67个重点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审计,查处投资超概算、面积超
计划、 资金不到位、 挤占工程成本、拖欠与漏交税金及核算不规范等违纪违规
1259万元, 增加财政收入562万元,提高了投资效益,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投
资行为。
【企业审计】 1988-1997年对全区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等企业进行审计监
督,共完成审计项目722个,查处违纪金额4948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608万元。
对8个单位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和对55个经营承包企业的资产、债权、
债务、 盈亏情况及承包经营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全面审计和评价。对4户股份制
企业进行审计,对个别单位股票发行情况及股票认购不规范、权益分配不合理、
国家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促进了股份制改革的健康发展。
对政府关注、 全区经济影响较大的651个企业进行内控制度、资产负债、经
济效益审计,对有些企业存在损益不实、资产负债、更新改造方面的问题提出了
改进建议,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外资审计方面,共审计国际贷款援款项目3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重点对
项目计划投资进行审计,查出配套资金不落实等违纪金额29万元。
【重点工程审计】 1990年受省审计厅委托,由审计署国家计委审基字〔90〕52
号文授权,审计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项。被省审计厅领导誉为"开创全省区、县
级审计局审计国家重点项目的先例", 并受到国家审计署和国家计委领导的高度
评价。一是对淄博柳泉石灰石矿基建项目的工程决算、财务收支及项目决策进行
了审计, 审计总金额11959万元, 查出有问题金额1223万元, 占审计总金额的
10.23%, 并且对该矿缺口资金进行了精确测算,为国家节约建设投资884万元。
对该矿管理制度不完善及存在的损失浪费现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二是对山
东省"七五"期间重要建设项目淄博石油化工厂2.5万吨丙烯腈工程进行了审计,
审计总金额达14948万元,查出有问题资金1147万元,占总金额的 7.67%。以上
两项重点工程的审计,取得了国家、省、市和被审单位及主管部门都满意的效果。
1992年8月由省审计厅授权, 全局组成21人审计组,历时30天,对金岭铁矿
侯庄矿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基建程序、工程设计、财务收支、工程预决算等进
行了审计。 审计总金额为10296万元,其中有问题资金为672.94万元,占审计总
金额6.53%,应上交财政金额77.61万元。通过审计,为该矿早日投产,发挥其投
资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省市两级审计局、省冶金厅及被审单位都满意
的效果。
1994年1月, 对王辛村居委会1979年至1993年10月31日的财务收支、往来帐
项及财产物资真实情况进行审计。经查证,王辛村及下属4个企业15年的帐簿中,
存在11个问题, 违纪金额280万元。主要是:村委失控,管理混乱,导致企业亏
损严重。 村委所属4个企业亏损达200.3万元,潜亏达98.99万元;企业资产物资
管理混乱,帐实不符,商品短缺严重;财务内控制度差,会计核算失去真实性,
白条顶库存现金,材料成品出入库手续不全;往来帐项长期不清,外单位欠款长
期挂帐达175.1万元, 个人借款拖欠达42.2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
村财务管理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针对王辛村的审计,写出《通过王辛村审计看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必要性》的综合报告,引起区领导的重视,对加强全区村级
财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1996年7月,集中全部精干力量,历时1个月,完成了省、市审计局授权的张
店热电厂4.7亿元的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情况审计。审计总金额为16613.35万元,
其中有问题的金额为1256.78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7.56%。针对热电厂三期扩建
工程中存在的财经纪律方面及设计中有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早日实
现项目的扩建计划,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缓解地方的供电矛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
用。
【内部审计及乡镇审计】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础,乡镇审计是国家审计的
延伸。 全区内审机构起始于1989年,几年间内审工作已由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
逐步发展为经营承包审计、基层干部离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内控制度审计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和产权责任审计。通过审计,
为企业内部挖潜、提高经济效益、占领市场,为领导当家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区共有内审机构73个,内审人员107人,其中70%的内审人员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 总共完成审计项目1639项, 纠正违纪金额1796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
107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955万元,提高经济效益67万元。
1994年机构改革,乡镇审计所与财政所合并为财审所;1996年,部分乡镇又
恢复审计所。全区共建乡、镇、办事处级的审计机构15个,有专职审计人员97人。
他们在审计中坚持围绕宏观调控,抓住重点,以审促建,以审促廉,以审促效。
至1997年底, 共完成审计项目1777项,查处违纪金额80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
提高经济效益501万元。
【社会审计】 张店区"公正审计师事务所"、"兴鲁审计师事务所"分别于1988年
6月和1994年7月成立。两所成立后,遵循"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抓管理,
抓效益,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整体实力不断
增强。 目前两个所分别在青岛、济南、淄川设立了事务所驻外办事处3个分支机
构, 从业人员43人,其中注册审计师22人。共完成委托事项10936项,审计查证
金额781649万元,核减基建预决算金额6720万元,核减虚假注册金额20578万元,
促进增收节支5308万元。
社会审计工作自1989年以后, 连续9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1992年樊勤同
志被评为全省社会审计先进工作者。1995年公正所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1996年
5月兴鲁所所长许安平被评为省级社会审计先进个人。 该所在全省范围内的区
(县)级社会审计组织中排行为市级第一位。
1991年张店区电视台为审计局录制了《特别卫士》专题片,先后在中央一、
二台以及省、 市、区4级电视台播放,宣传了审计工作的成果,树立了审计人员
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吴李轸 张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