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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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张店区统计局始建于1981年8月。1988年,局内设有综合股、业务股、
行政股(1990年将股改为科),共有在编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
4人。 1992年增设调研科,改行政科为办公室。1994年机构改革,将原为正局级
事业单位的张店区抽样调查队改为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统计局领导。此时,局
内在编人员19人, 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人,直至1997年人员编制基本
未变,仅减少1人。
1988-1997年10年间,按照《统计法》的规定,依法对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
监督;围绕各个时期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定量分
析和系统分析,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努力探索统计改革
的新路子,开展统计优质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13次受国家统计局表彰,
17次受省统计局表彰,12次受市委、市政府表彰,40人次被国家、省、市评为先
进工作者。

【统计业务与人员培训】 10年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工业、
农业、商业、物资、基建、劳资、综合、平衡等十几个专业的年报和定期报表,
组织了全区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和周期性的换户工作,进行了全区城镇居民收支状
况抽样调查,完成了张店区国内生产总值等宏观指标的测算、汇总工作。
在统计人员培训方面, 继1985年7月首批《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大
专班和中专班三年的组织办学和教学任务完成后,又组织了本科班和第二期大专
班的办学工作。 截至1997年,已有150余名学员取得了大专及其以上毕业证书。
10年间,组织较大规模的业务培训班66期,共培训4800余人次。此外还对基层统
计人员采取轮训、以会代训等方法进行业务培训,从而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
质,稳定了统计队伍。
从1988年开始,组织了统计专业职务的考评工作,以及统计专业职务的推荐
和评定晋升工作。截至1994年,已有22人被推荐评审为统计师或高级统计师,有
223人被评定为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员。 统计专业职务的评聘工作从1995年开始改
为"以考代评"。

【统计服务】 1989年,将1979年以来逐年整理编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
计资料》 更名为《张店统计年鉴》。1994年,本着"数据连贯、便于对比、方便
查阅"的原则,对旧的《统计年鉴》形式进行了改革,对重要指标自1949年填制,
其余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分别从1978年或1987年等重要年份开始填
制。新《年鉴》方便了使用,做到了"一本年鉴在手,历年资料全有"。从1986年
开始,在《年鉴》编印之前,先编印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提要)》(自1996
年更名为《统计工作手册》),从而保证了年报统计资料提供的及时性。自1984
年始,一年一度地发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自1988年,逐
年组织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发表本行政区域的《统计公报》,系统整理历年的统
计资料,从而保证了重要经济指标数出一门,口径一致。自1986年始,按月编印
《张店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指标》、《张店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卡片》、《张店
区工业生产完成情况指标》等进度性资料,之后逐步演变为《张店区主要统计指
标一览》 和《主要统计数字资料》。1996年3月,将每月一期的《张店区主要统
计指标一览》 改为每月8-10期的《经济统计信息》,目的是围绕区委、区政府
提出的三大战略┅搞好工商企业建设经济强区、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和抓大放小开
展系列服务, 重点开展了"主要统计指标"、"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和工业主要
经济指标"、"工业总产值"、"50强村主要经济指标"、"50强工业企业"、"10大零
售商场"和"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等月度资料统计, 并及时提供给区领导、区
直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满足了各个层次对统计资料的需求。
1985年创刊《简明统计资料》 ,共编印457期。1988年创刊《张店统计》,
1989年创刊《调查与分析》 ,刊出417篇,60多万字,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
门提供信息1300多条,26万多字。1994年开始按季编写《全区经济运行情况》,
为全区各级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随着城乡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统计工作的服务范围也
越来越广。自1989年始,统计工作相继进入全区的政绩考核、年度经济承包目标
考核、村级位次管理数据审核、农村奔小康指标检测等各个领域,并为其提供了
科学依据。

【基层统计组织建设】 1988年,全区各乡镇、办事处的统计站,开始由松散型
向实体型过渡。同年12月,在中埠镇召开了建立实体型统计站现场会议。1989年
4月, 区政府批转了区统计局、人事局联合写给区政府的《关于各乡镇、办事处
建立实体型统计站的报告》,全区的建站工作迅速展开,至是年8月全部完成。8
月12日,市政府在张店区南定镇召开全市实体型统计站现场会议,对张店区实体
型统计站模式及其《工作流程》、《达标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予以充分肯定,
并由省统计局向全省批转参照执行。
实体型统计站的共同特点是:列乡镇政府序列,独立挂牌办公;受乡镇政府
和区统计局的双重领导, 业务上以区统计局为主;经费列乡镇财政预算;编制3
人;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乡镇政府批转执行的《统计工作条例》。

【统计信息网络建设】 为开展全方位的统计信息网络, 拓宽统计信息渠道,
1988年5月与全国相关的350多个县(市、区) 进行了联系,从中选择了60个县
(市、区)为定期资料交换单位,制定了以张店为中心的全方位、大跨度的统计
信息网络实施方案。同年,成立了张店统计信息服务站,与综合股合署办公。
1989年,在保持与全国60个县(市、区)资料交换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与省
内15个地市市中区(行署驻地市)及本市其它区县统计局的资料交换关系。为充
分发挥和利用交换资料,每年的5月前后完成交换资料的横向对比。1989年9月,
统计局组成5人考察组专程前往信息资料交流最为密切的浙江温州鸥海县 (现为
温州鸥海区)进行参观学习,更加密切了相互的关系。1994年后,仍与资料对比
性较强的近10个县(市、区)定期进行资料交换。

【依法治统】 10年间,坚持每年开展一至二次统计执法检查,或参加国家、省、
市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或自行组织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向人
大、政府报告统计执法工作,坚持走"依法治统"的工作路子。1993年成立统计执
法科, 设置了专兼职统计检查员6人,建立了统计执法责任制,安排专职统计检
查员参加了省、市统计局组织的专业培训。1994年以前,依法对滥发统计报表和
篡改统计资料的两起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 1993年7月《山东省统计管理条
例》和1996年5月新修订的《统计法》先后颁布实施,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区统计局先后对15家有严重虚瞒报统计数字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对问题特别突出的9家企事业单位处以罚款,从而维护了沓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1990-1995年统计"二五"普法期间,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区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
宣传活动,参加人数超过10万人。其间,共散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品15万余份,
下发普法辅导材料1万余份,组织了1万余人的学习和答卷活动,顺利通过了市统
计局"二五"普法工作的验收。1997年开展了统计"三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成立
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了对基层统计人员和新建单位统计
人员的普法教育。

【统计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及省市统计、农业、林业、民政、水利、农机、畜
牧等部门关于推广实施农村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的要求,1991年张店区成立了
农村"一套表"实施领导小组,开始为1992年实施农村基层统计"一套表"做准备。
1992年,随着农村"一套表"的实施,农村基层统计指标逐步向系统化、科学化、
规范化方向发展,克服了基层报表多、乱、指标重复、口径不一的现象,减轻了
基层的负担。1991年推行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首先对工业生产统计进行改革,
变产值产量速度统计为16项指标的效益统计。在工作量骤增且计算方法生疏的情
况下,经过周密安排,完成了试算任务,为全面推行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铺平了
道路,顺利实现了国家要求的1995年底以前完成新旧核算体系彻底转换的任务。

【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根据《统计法》有关"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计算和
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的条文, 1988年统计工作开始试用微机,至1997年
共配备了8台微机, 实现了数据处理微机化,并与市统计局开通了传输通讯,提
高了工作效率,对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发挥了巨大作用。1997
年,全区已有5个镇统计站配备了微机,为实现远程通讯网络奠定了基础。

【参与各种大型普查】 1990年10月至1992年10月,参加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
广大普查人员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表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无私的奉献精神,高
质量地完成了全阶段的普查工作任务,张店区被评为全市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此
外,参与了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1988年全省2%人口抽样调查、1989年
和1994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及1995年全国人口小普查工作。在这些普查
中,由于精心组织,成绩突出,受到国家和省统计部门的表彰,被评为国家级和
省级先进单位。 1992年组织完成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普查。 1993年8月至
1995年4月, 圆满完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三产业普查工作,张店区被市政
府推荐为国家级先进单位, 受到国务院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的表彰。1995年6
月至1997年6月, 组织本区进行了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按期完成了全阶段
的普查任务, 受到国家和省、市的表彰。1996年9月至1997年底,全面完成了全
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张店区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从1996年5月开始
参与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至1997年已完成普查登记、手工汇总、微机录入
和汇总等阶段工作,预计1998年下半年普查工作全部完成。

【统计管理登记】 为准确掌握全区的统计调查单位, 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1994年9月根据《山东省统计管理登记实施办法》 ,由统计局、工商局、技术监
督局、编办、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张店区统计管理登记实施办法》,并立即开
展了统计管理登记工作。到1995年底,办理统计管理登记的单位已达1500多家。
1997年,结合统计"三五"普法,对全区统计调查单位进行了查缺补漏和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工作。1997年底,全区已有1807个单位办理了统计管理登记。
(李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