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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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张店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局机关设2办5科,即办公室、
企财办、 政工科、税政科、征管科、计会科、监审科。下属6个派出机构,即城
区一分局、城区二分局、南定分局、湖田分局、马尚税务所、卫固税务所。全局
共有干部职工132人,担负着全区11个乡镇、4个办事处辖区内2920户国有、集体
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至1997年,全局设4科2室1所、7个基层征收分局和1
个稽查分局, 干部职工增至155人,税收征管单位发展到全区城乡4457户国有、
集体企业和4510户个体私营工商业。
地方税务局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于建局当年实现地方各级工商税收
11712万元(其中市区级税收9111万元),超额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实现了"开
门红"。
1995年, 强化税收管理,共征收入库地方各级工商税收13878万元,其中市
区级收入10941万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18.5%和20.1%,为张店区实行分税制后
在全省首家实现区县级收入过2亿元做出了贡献。
1996年,实现地方各级工商税收17573万元,其中市区级收入13942万元,分
别比上年增长26.8%和27.4%, 实现了地方税收收入高速、平稳增长,3年迈出
三大步的目标。
1997年,进一步理顺征管运行机制,强化税收收入的中心地位,全年共实现
地方各级工商税收21154万元, 比上年增长20.4%,比1994年增长80.6%。其中
市区级收入17703万元,比上年增长27%,比1994年增长94.3%。
在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的同时, 地税局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优质
服务, 为民造福"的竞赛活动和"形象工程"建设,以扎实、有效、文明的工作作
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被评为省地税系统稽
查工作先进单位、市地税系统廉政工作先进单位、税收宣传月先进单位等。

【地方税收的税类与税种】 新税制实施后,由地方税务部门管理的地方税收体
系共分5类, 计16个税种:(一)流转税类营业税。(二)资源税类资源税、土
地使用税。(三)收益税类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四)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屠宰税、
证券交易税(未开征)、遗产和赠与税(未开征)。(五)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
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未开征)。地方税务部门还负责
教育费附加、集体企业管理费、水利建设基金、节能基金等费用的征收或代收工
作。1997年度,全区税收累计入库:营业税9443万元,个人所得税1847万元,城
市维护建设税入库3983万元,房产税195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209万
元,资源税298万元,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879万元,国有企业所得税8808万元,
屠宰税44万元,车船税74万元,土地使用税690万元,印花税198万元。此外,征
收入库教育费附加1180万元,代征集体企业管理费511万元、水利建设基金402万
元、节能基金80万元。

【税务征收征管改革】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提出的征管改革总目标,
区地税局从张店城乡征管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高起点、重实效的原则,在健全
征管基础设施的同时,狠抓了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实现了城乡征管现代化。(1)
狠抓纳税业户自行申报率。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企业的自行审报率已达到98%,
有证个体工商业户的自行申报率达到95%。(2) 坚持高起点,搞好微机软硬件
建设。 1995年初,投资50万元,在市地税局帮助下,一次性购入30台486微机及
服务器,装配到了城乡各分局、所及有关科室,当年实现了计算机的局域联网,
并且正在抓紧建设广域网,以实现资源的共有共享,加强信息交流。同时,分批
对广大税务干部进行了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1997年底全局45岁以下干部都取得
了计算机培训的初级证书,持证上岗。(3)普遍设立了税收征收服务厅。1995
年初先在城区一分局设立了征收服务大厅,同时在其它分局、所普遍设立了征收
服务小厅,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办事效率。1997年开始筹建城区内统一的征收
服务大厅。 (4)税务稽查力量进一步加强。由于征收服务厅的设立、微机管
理的普遍推广,节省了大量人力。对于节省下来的人员,一方面充实加强了稽查
分局专业稽查力量,另一方面在各征收单位内部普遍成立了稽查组,健全了两级
稽查制度,加大了税务稽查的广度和深度。

【政务承诺】 为坚持党的宗旨,密切政企、政群关系,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
会形象, 区地税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于1996年8
月推出了政务承诺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本服务标准
(一)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树
立忠于职守、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
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
(二)实行礼貌用语,文明办公。使用"您好"、"请讲"、"请稍候"、"谢谢"、
"再见"等文明用语;禁用"不知道"、"我不管"、"找别人去"、"再说吧"等。执行
公务时,着装整洁、标志齐全、态度严谨、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回答咨询,做
到热情、耐心、细致。
(三)办公高效率、快节奏。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
续不全的,一次讲明如何补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清楚;对纳税人需要急办或特
殊办理的事情,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可预约加班办理。
(四)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多办实事。
(五)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廉洁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挂牌办公;严格
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硬性摊售;不对纳税人
吃拿卡要,不接受纳税人的礼品。
二、具体承诺内容
(一)税务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注册税务登记或变更税务
登记,只要资料、手续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则上自收到完整、正确的申
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以内(法定30日)办理完毕。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且
已经结清税款,缴回有关管理证件、发票的,原则上在收到申请、清结的税款和
缴回的证件、发票的当日办完。
(二)纳税申报管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纳税申报,经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立即开具完税凭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报告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申报期终了以前申请延期申报,税务
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完整、正确的申请后的3日内作出批复。
(三)税款征收管理。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征收税、费,
不得擅自开征、停征或多征、少征。纳税人因特殊困难确实无法按期足额缴纳税
款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对手续齐全的,自接
到纳税人完整、正确的申请资料后3日内作出批复。
(四)发票管理。纳税人需要从地方税务机关购买发票,属初次购买的,主
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当立即审查,对符合条件的,
原则上当日核发《发票购用证》,并凭此证,由主管税务机关立即售给发票。
(五)减、免税管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
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对资料齐全的,税
务机关将在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30日内,按税收管理权限作出批复或呈报上级
地税机关。
(六)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属于集体企业的纳税人申请税前弥补亏损或申请
处理有关财务项目的,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完整的申请资料后30日以内,按管
理权限作出批复或呈报上级地税机关。
(七)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税
务行政复议的,税务机关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有在规定期限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以上各项承诺时限的最后一日如遇节假日,则予以顺延,需上级批准的事项,
以呈报上级的时间为本局的完成时间。
三、违诺处理
(一) 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实行签字保证制度。对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处
罚:
1、工作人员在为纳税人服务时,态度粗暴、冷横,或语言野蛮,与纳税人
争吵的。
2、纳税人来办理公务,能办理而没有马上办理的;资料、证件不全,一次
没有向纳税人讲明如何办理,给纳税人增添麻烦的。
3、人为原因造成没有按规定时限办完手续的。
4、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或接受纳税人礼品的。
5、对纳税人故意刁难、越权处罚的。
6、查办案件,属于错案的。
7、其他违诺行为。
(二)凡纳税人投诉本局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区局都将及时进行调查。经查
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对违背承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在本局内公开检讨、停职
检查、经济退赔或调离岗位等处罚。
2、情节较重,违反党纪、政纪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为保证政务承诺的落实,区地税局成立政务承诺制度监察办公室,负
责受理纳税人和群众对本局工作人员的投诉。投诉电话:2286004、2286070。同
时在区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举报箱。 监察办公室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答复处
理意见。
政务承诺制度的出台,解决了部分干部在税企关系上的模糊认识,解决了税
收征管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使广大税务人员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通过一年多的具体实
施,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去税务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在广大纳税人中引起了很大反响,树立起了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各基层征
收单位工作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1996年度,省地税局、团省委授予区地税局卫
固税务所"青年文明号"称号; 市地税局、团市委授予湖田分局、三分局"青年文
明号"称号;市委、市政府授予南定分局"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度,市地税局、
团市委授予城区二分局"文明示范单位"称号。

【廉政建设】 区地税局始终围绕着"加强廉政建设,防范腐败行为,树立地税
形象, 培育地税新人"的指导思想,把廉政建设当作头等大事常抓不懈,使广大
税务干部在思想上筑起了一条防范腐败思想侵蚀的长堤。
一、抓教育。针对全局干部队伍存在的"三多"现象(即年轻人员多,新参加
工作人员多, 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凭的人员多),侧重抓了3个方面的教育:一是
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纠
正"衙门"作风。二是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意识,增强干好税收
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三是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税,通过
学法而达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抓骨干。针对不同时期反腐败的"热点"和"焦点",区局制定了领导干部
的"十不准"、"三不做"。为了防止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又及时提出了"三先"口
号。由于领导干部严以律已,作出了表率,有效地遏制了吃喝玩乐等一系列腐败
现象的发生。
三、抓立章建制。为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全局先后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
《干部岗位轮换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
《着装税容风纪的管理规定》、《中午集体就餐和下班前回本单位报到制度》等
一系列规章制度,约束了广大税务干部的日常行为,对干部队伍的防腐防变起到
了良好的制约作用。
四、抓监督。一是在全局实行了政务承诺和公开办税制度,增加了税收工作
的透明度,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二是建立健全了监督网络,采用请进来、走
出去的办法,把监督、监察有效地贯串于廉政建设中,先后设立了局长、各分局
长接待日,接受群众来访和举报。同时在区局和各分局内部设立了廉政领导小组,
一把手挂帅,兼职监察员参加。在外部,从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20余名,赋
予他们监督职能,聘请政府各部门和企业,组成了政纪监督小组、舆论监督小组
和税风税纪监督小组。
通过抓教育、抓制度、抓骨干和完善监督机制,建局3年来没发生一例违法、
违纪案件,在1995年度区局和下属城区二分局被评为市地税系统廉政工作先进单
位。

【税务稽查】 区地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税
务稽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4年来共组织大规模税收检查5次,专项税收检查11次,
检查纳税业户约计1200户次, 查补税款约3474万元,平均年查补税款868万元。
1996年12月16日-27日,分两个阶段对张店城乡的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建局以来
规模最大的拉网式检查整顿。 全局抽调50余人,组成8个检查小组,对城乡所有
街道、市场进行了全面清检,共清理个体工商业户5133户。其中现场办理税务登
记证2049户, 对100户个体工商业户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查补入库税款21万元,
严肃了税收法纪,强化了纳税意识,理顺了征收双方的关系。 (马武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