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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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是全区煤炭工业的主管部门,其职权范围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煤炭工业的政策、法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组织、 协调技术指导服务; 调煤及供应机电产品、钢材、木材等物资。1984-
1991年为事业编制,称张店区煤炭工业公司;1992-1996年改为企业(中型一档)
编制;1997年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更名为煤炭工业管理局。
1988年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供销科、技术科、机电科和安全科,机关
共有干部职工39人。1989年增设保卫科及张店、沣水、南定3个安全监督站(该3
站于1990年撤销)。1990年增设总工办公室。1992年增设开发公司和供销公司。
1993年增设党委办公室,公司机关共有干部职工54人。1994年增设政工科。1996
年增设调度室和新项目办公室。截至1997年,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0人(含退离休
12人)。
1988年公司共管辖19处煤矿(井),其中区属地方国营煤矿1处,乡镇煤井8
处,村办煤井10处;至1997年,共管辖煤矿(井)30处,其中地方国营煤矿1处,
乡镇煤井8处(含2处暂停产矿),村办煤井21处(含6处基建井)。
截至1997年底,全区的煤炭地质储量为1926.5万吨,可采储量为1776.5万吨。
按照“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1999年产量达到90万吨,2000年达到100万吨。
1997年, 实际年产煤7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500万元。年末,全区有可采
储量663.1万吨,按平均年产80万吨计,可开采7.5年。由于储量不甚平衡,个别
矿井可开采17-20年。“九五”期间,尚可保持平衡发展,其后,全区的煤炭工
业将逐步萎缩。

【矿业管理】 10年来,张店区的煤炭行业管理,从计划经济时的管理模式逐步
转到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即法制化的管理。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成为行业管理
的基本原则,使全区煤矿(井)形成目标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格局。从组织上
看,已形成区、镇、村三级管理体系,更利于煤矿的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1988年成立了煤炭技术开发学会组织,负责全区煤矿(井)的开发、设计和技
术咨询工作。
1989年元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淄博市乡(镇)村煤井安全管理暂行
规定的通知》。强调指出:一是乡(镇)村办煤矿(井)必须认真贯彻《规定》;
二是依照规定,结合本区乡(镇)村办煤矿(井)的实际,南定、沣水、湖田镇
设立煤矿管理办公室专管煤炭生产安全, 人员不少于3人,其业务受区煤炭公司
安全科领导;三是开采煤炭资源,由煤炭公司综合平衡,统一布点;四是坚持谁
办矿谁受益、 谁管矿谁管安全的原则, 对煤矿(井)长的任命或撤换必须经乡
(镇)政府推荐,区煤炭公司审核,联合下文任命或撤换;五是开采小煤田,办
矿单位要填报申请,逐级审批,严禁个体开办小煤井;六是各矿井必须有规定的
图纸;七是严禁超层越界开采;八是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九是
必须按规定提取维简费,维持煤井的简单再生产。张店区煤炭工业公司也制定了
《关于安全奖惩的暂行规定》 。6月28日,经区政府同意,区煤炭工业公司对区
调计划内煤炭加收每吨6元的材料补偿费, 以补偿钢材、木材的差价。建立了煤
炭安全奖励基金,从吨煤中提取0.10元作为奖励矿井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1991年,区公司下发《关于安全生产奖惩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实行领导带
队分片包干抓点带面为矿井服务的暂行办法》。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但促进全区
煤炭生产安全效益的全面丰收,也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993年,公司推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试行),公司与各矿井签订合同,
职工的安全奖金与矿井安全情况直接挂钩。
1995年1月7日, 张店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为加强对该矿
安全管理,成立了区煤炭公司驻矿安全检查站,年内,对全区煤矿(井)进行了
停产整顿,对诸如防治水、瓦斯、顶板、提升运输等方面存在重大隐患进行限期
整改,达到标准验收后恢复生产。
199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开始实施,区公司组织各矿(井)广
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落实。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罚款暂行规定》。内容包括
罚款原则、 安全处罚规定、安全检查处理规定和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6
月,在长沙煤炭工业部会议上,审查通过了张店区为全国重点产煤县区之一的报
告资料,张店区被确认为全国重点产煤县(区)之一。
1997年首季,传达贯彻省煤炭局《关于开展落实〈煤炭法〉保安全的通知》、
《关于使用斜井行人行车的若干规定》、《机电设备检测暂行规定》,整顿了个
体开办的小煤井,排查了各矿井的事故隐患,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使张店区的
煤矿(井)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湖田煤矿自1976-1994年连续18年实现安全生产,多次在全国、省、市、区
煤炭系统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书记、
矿长刘延堂多次评为省、市、区先进工作者,省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
员。
车站煤矿自1982—1997年连续安全生产15周年,曾数次在省、市煤炭系统介
绍安全经验,评为省、市、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书记韩林、矿长张明多次评为
省、市、区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
崔军煤矿原为一处村办小煤井,经过20多年奋战,发展成为最高年产24万吨
煤的部级标准化矿井。现任昌盛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孙兆友,辅助原矿长孙即武,
将该矿建设成为“文明生产矿井”和煤炭部“质量标准化矿井”,并继续滚动发
展, 1995年11月建立起效益颇佳的以崔军煤矿为龙头,拥有5个企业的昌盛集团
总公司(国家级)。该矿年产煤15万吨左右。孙即武被评为全国系统劳动模范。

【张店煤矿】 淄博市“七五”规划重点工程—地方国营张店煤矿,位于张店区
傅家镇黄家庄东。1986年4月开建,设计能力15万吨/年,服务年限21年。现有职
工1007人,固定资产3693.7万元,隶属张店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该矿占地面积1.81平方公里, 省、市、区总计投资2133万元,于1989年4月
投入试生产,1991年4月正式竣工投产,且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自投产达标以来,
1991年亏损320万元,1992年亏损361万元;1993年改革经营和管理体制,甩掉亏
损帽子,盈利4.5万元。从此利税逐年增长,自1989年以来共生产原煤931190.82
吨。
1994年与香港商人合资兴建了山东淄博华雁玻璃有限公司,迈出了产业战略
转移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一步。

【沣水煤炭公司】 该公司组建于1991年5月,下辖南沣、张赵、沣泉及昌城煤
矿(昌城矿1995年报废)。其下辖煤矿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表扬和奖励:1986
年南沣矿被省局命名为“文明生产矿井”;1990年张赵矿被省局命名为“文明生
产矿井”,被能源部命名为“部级机电单项达标单位”。
1994年公司投资1023万元,对张赵煤矿进行技术改造,可年产原煤9万吨。是
年,该矿实现我省乡镇煤矿首家万伏电压下井矿井,并获省局科技进步奖。
1995年和意大利纳赛体合资创建了“淄博玉沣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公司投
资4000万元, 一年建成投产。年产玻化瓷砖100万平方米,销往国内以及西欧、
日本、南韩等地。
该公司以煤为主,多种经营。现有职工1500人,固定资产1.1亿元。年产煤20
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创利税1500万元,属国家中型二档乡镇企业。

1988--1997年区煤炭局辖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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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辖矿│年产量 │死亡 │百万吨 ┃
┃ │井数│(万吨) │人数 │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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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19 │63 │2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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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21 │69.4 │6 │0.08 ┃
┠───┼──┼────┼───┼─────┨
┃1990 │22 │97.53 │4 │0.04 ┃
┠───┼──┼────┼───┼─────┨
┃1991 │ │104.26 │5 │0.04 ┃
┠───┼──┼────┼───┼─────┨
┃1992 │24 │119.07 │4 │0.03 ┃
┠───┼──┼────┼───┼─────┨
┃1993 │25 │118.18 │7 │0.05 ┃
┠───┼──┼────┼───┼─────┨
┃1994 │23 │153 │12 │0.07 ┃
┠───┼──┼────┼───┼─────┨
┃1995 │26 │112.83 │11 │0.09 ┃
┠───┼──┼────┼───┼─────┨
┃1996 │28 │132.75 │2 │0.01 ┃
┠───┼──┼────┼───┼─────┨
┃1997 │29 │100 │4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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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93年死亡人数包括界外2人。

全区煤矿(井)1997年末储量动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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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矿井名称 │可采储量(万吨)│生产能力(万 │服务年限│备 注┃
┃ │ │ │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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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店煤矿 │ 66.2 │15×1.4 │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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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崔军煤矿 │49.98 │12×1.4 │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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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赵煤矿 │149.31 │6×1.4 │1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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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沣煤矿 │17.1 │5×1.4 │2.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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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沣泉煤矿 │11.9 │5×1.4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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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站煤矿 │18.89 │2×1.4 │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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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湖田南井 │19 │3×1.4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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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河庄煤井 │41.6 │3×1.4 │9.9 │(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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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大旦村北井│25.42 │3×1.4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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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旦村南井│18.61 │3×1.4 │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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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凤凰煤井 │38.43 │5×1.4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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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范王煤井 │40.55 │1.5×1.4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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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商家煤井 │22.19 │1.5×1.4 │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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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昌国煤井 │33.73 │1×1.4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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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北沣东井 │15.1 │4×1.4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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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仇家煤井 │17.3 │1.2×1.4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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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兴河煤井 │21.3 │1.6×1.4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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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岳店煤井 │4.08 │1×1.4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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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上湖煤井 │54.03 │2×1.4 │1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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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郭辛煤井 │3.3 │1×1.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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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小旦村煤井│8 │3×1.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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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大张煤矿 │20 │3×1.4 │4.7 │(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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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孟家煤井 │60 │3×1.4 │14.3 │(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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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大王煤井 │28.8 │3×1.4 │6.9 │(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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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于家煤井 │28.5 │3 │3 │(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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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铁冶煤井 │25.7 │3 │3 │(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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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边辛煤井 │残余储量不清 │ │ │(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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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北焦宋煤井│19.8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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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昌城五号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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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南沣二号井│1.8 │0.50 │3 │ ┃
┠──┼─────┼───────┼──────┼────┼───┨
┃ │合 计│858.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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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平均服务年限,每年生产80万吨,可服务7.7年。生产100万吨,可服务6年。

(陈富伦 张秉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