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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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88-1994年3月机构改革前,张店区政府办公室设有秘书科、综合
一科、综合二科、信息科、街道科(副科级)、外事侨务办公室(副科级)、督
查科(副科级)、机要科(副科级)、财务科、档案科、车管科、法规室(副科
级)。改革后,设有秘书科、综合科、信息科、调研科、督查科、区长公开电话
室、财务科、车管科、体制改革办公室(正科,隶属政府办)、政府法制办公室
(正科、隶属政府办)。截至199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4名。

【历届区政府领导】
第十届 (1987年3月-1990年2月)
区 长:
宋锡坤
副区长:
韩顺祥(1989年9月离任)
赵维生
聂振钰(1989年11月离任)
王 超
王爱存
耿秉铨(1989年2月任职)
科技副区长:
丁晓良(1989年12月任职)
肖玉昆
钱乔年

第十一届 (1990年3月-1993年1月)
区 长:
宋锡坤(1992年4月离任)
代区长:
王振升(1992年4月任职)
副区长:
赵维生(1992年4月离任)
王 超(1992年11月离任)
耿秉铨
关玛莉
常大鹏(1993年1月离任)
周 明(1992年4月任职)
荆得力(下派,1992年9月任职)
马 俊(1992年11月任职)
科技副区长:
丁晓良(1990年12月离任)
肖玉昆
钱乔年(1990年12月任职)
张久晨(1991年5月-7月)
段晋源(1991年5月任职)
彭荣瑞(1992年7月-1993年)

第十二届 (1993年1月-1998年1月)
区 长:
王振升(1995年2月离任)
郑 峰(1995年2月任职)
副区长:
朱其京
耿秉铨(1995年2月离任)
关玛莉(1993年3月离任)
周 明
马 俊(1994年7月离任)
叶元礼(1994年1月免职)
隽大福(1994年7月任职)
胡希德(1994年7月-1996年10月)
张宇信(1994年7月任职)
荆得力(下派,1994年10月离任)
韩祥亮(1996年10月任职)
许建国(1995年2月任职)
初建波(1997年12月任职)
徐国庆(1997年1月任职)
科技副区长:
段晋源(1993年10月离任)
肖玉昆(1995年8月离任)
张景岩(1995年5月任职)

第十三届 (1998年1月-
区 长:
黄希俭(1998年1月任职)
副区长:
朱其京(1998年1月离任)
温 义(1998年1月任职)
隽大福(1998年1月离任)
周 明(1998年1月离任)
张宇信
韩祥亮
许建国
初建波
徐国庆
朱洪亮(1998年7月任职)
科技副区长:
张景岩

【区政府常务会议】

1988年
1月11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区十届人大三次会
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规定》,
决定将城区的婚姻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4个办事处。
2月13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确定1988年的计划盘子。
4月18日, 区政府召开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区公安分局关于对王
辛、晴照、夏庄三个村农转非工作的汇报,讨论《关于加快发展张店区外向型经
济的试行规定》(讨论稿)。
5月10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城区增设派出所。
6月13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驻外办事机构的职
责范围和管理办法》。
7月12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全区经济和社
会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确定张店向阳化工厂、沣水化工厂为外贸基地企业。
9月12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南定镇城乡委和设立
夏庄、晴照居委会,将五公里居委会并入晴照居委会。
10月31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 研究1989年计划安排,拟定
1989年各项计划指标。

1989年
2月13日, 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人代会审议的计划
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听取了区农委的工作汇报。
3月27日, 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工
作的具体安排意见;决定拨付300万元资金增加农业投入。
5月8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
规划、建设、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办法》、《关于村镇
容貌标准》。
7月3日,区政府召开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清理整
顿公司情况;讨论《张店区农业发展基金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9891990
年区长环保责任书》、《张店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若干规定》和《关于组织实
施"燎原计划"的意见》。
9月4日,区政府召开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张店区城市住宅小区
管理暂行规定》、《张店区市政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张店区城市园林绿化管
理办法》、《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工作的通知》、《张店
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各类垃圾统一管理的具体规定》。
11月12日,区政府召开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
用问题。
12月11日,区政府召开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

1990年
5月28日,区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争创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区问
题。
6月18日,区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7月17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
工作的意见》。
7月30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张店区残疾人联合
会。
9月30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实施〈山东省计划
生育条例〉细则》(草案)。
10月11日,区政府召开第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搞活物资流通工作的
意见》、《张店区新一轮企业承包工作意见》、《关于国营企业新一轮承包基数
测算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集体企业新一轮承包基数测算的实施意见》。
10月29日,区政府召开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到乡镇
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研究成立"张店区城市工业局"、"张店区畜牧局",将"
张店区农牧业局"更名为"张店区农业局", 将"张店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办公室"更
名为"张店区建筑材料工业公司"。
11月12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关于开展"畜牧年"活
动的意见》。
12月17日, 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都设
立财政所、税务所,同意成立齐鲁乙烯塑料企业集团。
12月30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安
排问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1991年
3月11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决定收取集体企业管理费。
3月25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四宝山乡、傅家乡、石
桥乡改为四宝山镇、傅家镇、石桥镇。
5月6日,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加强文化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
7月22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做好清理整顿
社会团体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关于城区校舍改造集资问题。
8月5日,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张店区监察局关于直
接行使行政处分的程序的规定》。
9月16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关
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的
意见》。
9月29日, 区政府召开第四十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搞活企业若干
问题的规定》、《张店美食街管理办法》。
10月21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讨论稿);研究关于合作建房建设解困小区问题。
11月11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
工作的意见》;决定将乡镇经委改名为乡镇计划经济委员会。
11月23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张店区地方公路建
设基金征收办法》、《张店美食街管理费收取办法》。
12月23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
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1992年承包考核奖惩办法。

1992年
1月6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第五次全体
会议安排。
4月16日, 区政府召开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区农业发展基金管理
委员会。
5月18日, 区政府召开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育林费征收使用
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几项政策权限的意见》。
6月8日,区政府召开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对农村教育费附加实
行全区统管的暂行办法》;研究修订《淄博市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
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
7月4日,区政府召开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在旅店业等收取
治安管理费意见》;决定建设垃圾处理厂。
7月14日,区政府召开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了政府工作制度。
8月15日, 区政府召开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区建材总公司、煤炭
总公司。
11月7日, 区政府召开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政
府工作报告》。
12月2日, 区政府召开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
12月12日,区政府召开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优抚对象抚恤优
待办法》(讨论稿)。

1993年
3月6日,区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公费医疗管理改革试行
办法》、《张店区关于引进资金奖励的试行办法》、《预算外资金拨付办法》、
《关于筹集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的办法》。
3月16日, 区政府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标准的意见》。
4月3日,区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加快专业市场及商业网点
建设搞活商品流通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
7月3日,区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放宽政策,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
8月7日,区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对迁入人口收取城市
增容费的意见》。
9月11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争创
国家卫生城市的通告》;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行和完善全区股份合作制的工
作意见》。
12月28日,区政府召开第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民营科技事
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1994年
1月12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拟提请区第十二届人大二次
会议审议的1994年政府所办实事及财政预算报告。
2月19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
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3月18日,区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办
法》。
11月11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关
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长廊开发的
意见》、《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的意见》。
1995年
1月20日, 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区十二届人大三次
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暂行
规定》(讨论稿)及1995年为民办实事的问题。
11月20日,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张店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

1996年
1月22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区十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1月29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拟提交区十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
纲要(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的报告》 (讨论稿)、《关于
199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
11月29日, 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张店区医疗保险暂
行规定》。

1997年
1月2日,区政府召开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增长企业职工工资和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研究讨论了《1997年政府工作报告》
及1997年政府为民办的六件实事。

【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

1988年
12月20日,区政府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1988年工作情况,研究部
署1989年工作任务。

1989年
1月23日, 区政府召开第六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向区十届人大四次会
议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
7月29日, 区政府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讨论下半年各
项任务的安排意见。
1990年
1月6日,区政府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总结1989年的工作情况,讨论向区十
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3月13日, 区政府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此后的三件大事:发
展经济、稳定局势、廉洁勤政。
8月2日,区政府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1990年以来政府工作,研究部署
下半年的任务。

1991年
1月8日,区政府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九一年计划安排初步意见》。

1992年
1月11日, 区政府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春节前后的工作,
讨论修改将向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7月10日, 区政府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上半年的政府工作,研究
部署下半年的任务。

1993年
2月20日, 区政府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张店区政府工作制
度》。
7月16日, 区政府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回顾总结1993年以来的政府工
作,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
10月13日,区政府召开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1993年以来的
政府工作;研究部署四季度的工作,理清1994年的工作思路,开展反腐败斗争。

1994年
7月22日, 区政府召开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回顾总结上半年政府工作,研
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1995年
3月31日, 区政府召开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区十二届人大三
次会议精神,通报区政府组成班子分工、政府工作制度,安排当前及1995年政府
工作。
12月5日, 区政府召开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张店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1996年
4月10日, 区政府召开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当
前工作的形势,按照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研究部署1996年的工作任
务,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提出的"三为"宗旨上来,增强加快"两个转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7月23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次全体成员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关于搞好工
商企业,建设经济强区的意见》(讨论稿)。
12月24日,区政府召开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回顾总结1996年以来的
工作情况,对1997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讨论拟提交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张店区人民政府1997年工作要点》。

1997年
2月16日,区政府召开第三次区长办公会,研究政府为群众办的6件实事实施
方案。
2月28日, 区政府召开第四次区长办公会,研究了1997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问题。
4月25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次区长办公会,讨论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
8月28日, 区政府召开第十九次区长办公会,讨论了《张店区预算外资金管
理实施办法》。
12月17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七次区长办公会,讨论了《1997年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及1998年财政预算安排》、《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及1998年区政府
为群众办的6件实事。
12月27日,区政府召开第二十八次区长办公会,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
论稿)。

【重要决策、决议、决定】

1988年
1月15日, 区政府批转区煤炭工业公司 《关于对我区村办、 个体联办煤矿
(井)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的报告》。《报告》在安全生产、计划管理、科学办矿
(井)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4月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对建筑渣土实行统一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
对建筑渣土产生、清运管理及违章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4月1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速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规定》。
5月30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规定(试行)》。
5月10日, 区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办法试行
意见的报告》。
8月11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食品卫生检查员管理办法》。《办法》对食
品卫生检查员的条件、职责、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
9月1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实行统一征地的通知》。
10月1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颁布〈收费许可证〉的通知》。《通知》
对办证范围、领证手续、收费票据、收费标准的审定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1月8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企业股份制试行意见》,共分5章39条。其主
要内容:1、总则;2、股份形式;3、组建程序;4、效益分配;5、组织管理。
12月13日,区政府批转《张店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暂行办法》。

1989年
2月19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意见》。其
主要内容:1、实行物价控制目标领导负责制;2、认真整顿市场物价秩序,严格
执行物价政策;3、严肃物价纪律,坚持依法治价。
3月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试行)。其主
要内容:1、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2、加强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管
理;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城市绿化;4、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5、加
强土地水资源管理;6、综合开发和房产管理;7、深化改革,增强城市管理职能。
3月31日,区政府批转《张店区爱卫会创建卫生城市方案》。
4月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聘用制
的试行意见》,对聘用干部具备的条件、聘用干部坚持的原则、聘用合同、解聘、
辞聘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5月10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6月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村镇容貌标准》。
7月13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农业发展基金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共
分12条,对基金的来源、征集、管理、使用都作了明确规定。
9月1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若干规定》,共分5
章36条。
10月20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城市住宅小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分
8章30条, 主要内容包括小区机构设置、楼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环境卫生管
理、小区绿化管理、治安管理、有偿服务等。

1990年
1月10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和有偿使用试行办法》。
《办法》对农村建房用地的管理,收费标准、使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6月16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新产品开发基金、技术开发基金和集体企业
管理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对基金、管理费的征收范围、征收方法、使用、管
理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10月26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细则》。《细
则》 共分6章41条,对节制生育和计划管理、优生和保健、管理机构、奖励和处
罚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1月8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搞活物资企业的通知》。
11月26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共分11条,
明确规定了财务公开,计划管理,开支审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粮食、物资
管理,集体提留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管理等问题。

1991年
1月5日,区政府批转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建立住宅合作社解决住房特
困问题的报告》,对住宅合作社的形式、住宅合作社建社原则、组建住宅合作社
的办法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月25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工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
实施意见》。
3月21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张店区河
道管理暂行办法》。
4月10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
意见》。
5月3日,区政府印发《199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7月29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规划》对
总目标与具体指标、实施步骤与分段实施计划、主要措施、部门责任等都作了明
确规定。
9月16日, 区政府印发 《张店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意见》。
9月20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共
分6章24条。
10月11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章程》和《张店区农村卫生所
管理办法》。
10月15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规定》共分5章39条。主要内容是规范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
11月14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意
见》。
12月8日, 区政府印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
协提案的办法》和《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督查工作的暂行办法》。

1992年
2月1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通知》
对预算外资金的范围、管理办法、使用、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3月28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八五"人才工程规划》。
6月2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对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全区统管的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比率和办法、管理、使用等作了具体规定。
6月29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育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共分
12条,对育林费的征收对象、标准、方法、管理、使用等作了具体规定。
7月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的试行规定》。
7月15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工作制度》,主要内容是规范区政
府的几项工作制度:各种会议制度;文件、简报制度;区长、副区长参加内事活
动规定;请示报告制度;外出审批制度;区政府部署工作落实完成报告制度;工
作督查制度等。
7月16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城镇商品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办法》共
14条,主要内容是交易前后所办手续及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
9月30日, 区政府印发 《关于认真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
《通知》对保险对象、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责分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12月16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实施〈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办法》。
12月28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集体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18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方法、征
收标准及管理使用等问题。

1993年
2月1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
3月17日, 区政府印发《淄博市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
个五年计划》。其内容共分6个部分,主要是:1、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
件;2、今后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3、调整产业结构,
更有实效发展;4、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努力扩大对外开放;5、以扩城为重点,
加快城乡建设;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月10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公费医疗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办法》对
公费医疗开支范围、经费定额标准、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医疗人员的要求、监督
检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4月14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对预算
外资金范围、筹集办法、管理与使用办法、监督检查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5月27日,区政府印发《关于统一征地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审批机关、
征地手续、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以及办征地手续应具备的资料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6月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工程的决定》。《决定》从完善政
策、资金投入、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7月20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
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放宽从业人员范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简化登记手续
和程序,给予优惠政策等。
7月21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实施细则》。
7月29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妇幼保健保偿管理办法》。《办法》分4章23
条,主要内容包括保健保偿服务内容、保偿金的交纳使用和管理、赔偿、退保、
奖惩等。

1994年
3月26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预
算外资金的范围、管理机构及职权、收入与支出、核算、奖励与处罚等问题作了
明确规定。
5月11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意见》
对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工作队伍等工作作了部
署。
8月30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
《细则》 分6章30条,对工程审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取、使用管理,监督检
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11月24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
意见》。

1995年
4月18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5月10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工交财贸系统深入开展"质量管理效益年"
活动的意见》。《意见》对开展这次活动的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作了明
确规定。
5月11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对镇、办事处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
《决定》对财政收入的划分,财政支出的划分,财政收支基数的确定、上解或财
政补贴数的核定,收入的报解和资金的调拨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5月24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初级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
知》。
6月26日, 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农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法》共
分6章17条, 对保险对象、缴纳及领取养老金年龄、保险责任等问题作了具体规
定。
8月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其主要内容是明确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性质及其资金来源、资金投放等。
8月22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意
见》对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违法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10月24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1月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1996年
1月4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城区街道办事处区划的通知》。
3月7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奋战三年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意见》和《关于开
展"城乡绿化年"活动的决定》。
3月11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农村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共分7章,包括总
则、保障组织、保障对象、保障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救助服务保障、附则。
3月1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决定》。
3月28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实施"四个十明星带动战略"的通知》。
4月1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个人购买房层缴纳契税的通告》。
4月30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深化
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大力推行合作医疗制度。
5月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城区居民委员会设置的通知》。
5月7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张店区1996─2000年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的通知》。
6月4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
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9月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意见》、《关于
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9月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决定》。
11月19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11月26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办法》。
12月1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城区容貌管理的暂行办法》。

1997年
3月31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4月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的
决定〉的通知》。
5月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
8月7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
能的决定》。
9月25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河道工程维护管理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
法》。
9月26日,区政府印发《张店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2月1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区环卫局与各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的通知》。
(殷若春 于翔)

【区政府为全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一)1988年办的8件实事
1、 狠抓了"住房年"活动。年内建成城镇住宅24万平方米,使城镇居民人均
增加住房面积1平方米,住房紧张状况有进一步的缓解。
2、完成玉皇山隧道工程,解决四宝山、卫固、中埠3个乡镇部分粮田缺
水问题。
3、扩建新村西路至西七路。
4、 扩建张南路,南至山铝专用线,全长3500米,改变张店至南定的交通不
便问题,把张店、南定连为一体。
5、配合城中小区改建,新建大型综合农贸市场一处,形成大型生活资料交
易中心。
6、完成西一路步行商业街建设。
7、建成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碑。
8、建成一处辅读学校,发展弱智儿童教育,减轻了部分家长和社会的负担。
(二)1989年办的12件实事
1、 组织实施了全区"绿化年"规划,城乡各有重点,互相促进,国庆节前基
本完成绿化指标。
2、汛前挖通了西部排洪区,解决了汛期排洪排涝问题。
3、完成玉皇山隧道配套,并按照国家标准建成7万亩吨粮田防渗渠。
4、国庆节前完成了西四路快车道建设。
5、扩建张店面条厂,改变面条供不应求局面。
6、新上张店电视差转台,自办新闻、专题,并增播一套节目。
7、新建太平小学和第一职业中专教学试验楼,缓解了城区上学难问题。
8、完成石桥、马尚卫生分院改造任务。
9、增加了一条型煤生产线,进一步搞好蜂窝煤供应。
10、完善城西一村公建配套。
11、改造了2条"脏乱差"街巷,改善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12、铺修卫侯、马付、班房3条乡镇沥青道路,计15000米。
(三)1990年办的10件实事
1、开展水利年活动,新打机井450眼,发展喷灌机250台,山区5万亩粮田实
现喷灌化,平原基本实现防渗化。
2、新建一条馒头生产线,基本解决"买馒头难"问题。
3、建成7万亩吨粮田。
4、加强了村庄建设,实现每个乡镇、办事处至少一个达标村,村村都有达
标路。
5、修好房石路、卫铁路,全长12000米。
6、建成马庄南路,改变了张店到南定东西交通不畅的状况。
7、改建一处学校、筹建南定中学。
8、 抓好"5011"工程,建立了区级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两项基金,增强了
全区工业发展后劲。
9、成立了区科技服务站,为引进人才、技术进一步搞好服务。
10、建设潘南路、科苑小区小学,缓解了新居民区上学紧张状况。
(四)1991年办的10件实事
1、新建住宅28万平方米,使城区人均居住面积增加1平方米。
2、拓宽张辛路,北延柳泉路,为东部和北部工业加工区打下良好基础。
3、完成了少儿图书馆扩建工程,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文化娱乐场所。
4、建设张店成人教育中心,为经济建设培训人才。
5、开展"畜牧年"活动,使全区畜牧业、特别是养牛业有了一个大的发展。
6、建设城区"中心农贸市场",逐步解决"截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状况。
7、 组建项目审批联合办公机构,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
解决了基层立项批项难的问题。
8、建成设计新颖、风格独特的"美食一条街",荟萃各地名吃,突出了张
店特色。
9、建设计划生育指导站,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
10、城乡新建、改建厕所1000处,为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打基础、创条件。
(五)1992年办的10件实事
1、基本解决城区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以下"特困户"住房难问题。
2、 建成垃圾处理场,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卫
生城市。
3、扩建改造区医院,积极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4、整治卫湖路,改善小区道路状况,实现乡乡镇镇直通柏油路。
5、完成西五路北延工程,进一步改善市内交通条件。
6、整修矿机路,解决南定地区交通不便问题。
7、建设"游乐城",为群众提供新的精神文化场所。
8、 改造兴建兴学街小学、城中小学和张店二中、三中,改善国办中小学的
环境条件。
9、建成有线电视台,年内联网户数达到2万户。
10、扩建改造了西四路农贸市场,为两年内消灭"马路市场"创造条件。
(六)1993年办的10件实事
1、实施"扩城"工程,启建"鲁中不夜城"。
2、 加速农业新科技开发区建设,完成果树研究所、蔬菜研究所、畜牧研究
所、人才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和脱毒育菌工厂的建设任务。
3、建立"张店区企业发展基金",扶持强村、骨干企业发展。
4、新建两处11万伏变电站,缓解电力紧张状况。
5、加速国办中小学校舍改造和缓解城区教师住房难。
6、 加快小城镇建设和第三产业开发步伐,每个乡镇开工建设一处农贸
市场。
7、启动"农民城",扩大城市人口容量。
8、建设张店综合交易市场,增加流通幅射力。
9、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区15个派出所全部安装微机无线报警系统,
辖区有条件的内部单位和公共场所安装率达80%,居民住户安装率达30%。
10、加快住宅小区开发步伐,开发住宅80万平方米。
(七)1994年办的6件实事
1、完成西、南部排洪工程。
2、实现村村通柏油路。
3、实现农村社会化供水。
4、实施区医院改造,完成病房楼建设工程。
5、新增8个中学教学班招生能力。
6、建成张店有线电视台。
(八)1995年办的6件实事
1、新建张店六中。
2、完成新村东路改造。
3、实现镇镇通有线电视和光缆传输。
4、新建3处城区农贸市场。
5、新建5处大型公共绿地。
6、新建3处(美食街、公园商场、联运公司)停车场。
(九)1996年办的6件实事
1、新建教师住宅楼3栋144套,改善教师居住条件。
2、完成黄土崖主体水利工程,加快旅游资源开发。
3、完成西部排洪三期工程,提高城区防洪泄洪能力。
4、拓宽改建湖南路,为实施大外环路打好基础。
5、综合改造治理3条道路,建成不夜城。
6、改造两处学校,增加办学规模和改善办学环境。
(十)1997年办的6件实事
1、改造西五路、新村西路、人民西路,实施"光明工程"。
2、建设张店广场,改造淄博中心广场,实施"绿化精品工程"。
3、在莲池生活小区新建一所小学。
4、改造房镇、傅家、中埠卫生院,全面完成镇卫生院改貌工作。
5、疏理漫泗河下游河道,扩挖温泉人工湖,建设温泉风景区。
6、新建海关农贸市场和市政府第三宿舍区农贸市场。
(罗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