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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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张店区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4年。1988年局内设有办公室、监测站、
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收费所,时有在职人员36名。1993年有在职人员78名。
1997年该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宣教科、环境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等4个行政科室,
以及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理站、南定环境监理站、张店城区东部化工区环境监理
站、 马尚环境监理站、湖田环境监理站、环境技术研究所等7个事业单位,共有
干部职工93人。
自1988-1997年,区环保局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环境法制宣传教
育为先导,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强化服务。以重点行业、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实
施"蓝天、碧水、绿地"工程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19881996
年, 全区区属以上企业共投入治理资金 1.97亿元,治理项目618个,使张店这
一冶金、建材、化工、制药、电解铝、矿业等门类比较齐全的重工业城市,在经
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逐步得到了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环境的
协调发展。 1989-1992年张店区连续3届获淄博市长区长环境目标责任书考评第
一; 1989-1994年连续6年张店区环保局获市、区环保局长目标责任书一等奖;
1993年和1996年2次被评为"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1989-1995年连续7年监测
站被评为省级先进站;1992-1996年连续5年被国家环保局授予"《中国环境报》
发行工作先进单位";1979-1994年间被评为"全省排污收费先进单位"、全市"二
五"普法先进单位。原局长高名通1993年被省环保局和省人事局评为"省环保系统
先进工作者"。

【环保宣传】 10年中,区环保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
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了全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1988年,全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宣传中心,印发宣传
册3000余本,购买环保法宣传图片50幅,环保法律法规书籍1000册,录像磁带15
盘,设置宣传橱窗1个。通过区广播站向全区11个乡镇连续3天对《大气法》进行
了播放。在《淄博环境报》刊发张店环保专刊一期。
1989年,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警惕!全球变暖”,印发了《开展“六·五”
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发至城区30余个单位;在各主要路段悬挂过街横
幅27条,由区广播局向全区11个乡镇播发环保法宣传稿件多组;6月3日,在山东
铝厂俱乐部举办“南定地区首届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印发试卷1100份;在交通
干道的主要路段设置大型固定宣传牌10块;11月份在《半岛环境报》刊发张店专
版一期
1990年3月份, 组织全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月,出
动宣传车2辆,设立宣传站19处,悬挂横幅标语50余条,张贴标语口号500余份,
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6月5日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区委常委、六大班子领导、
区直机关、企业厂长以及小学生共计3000余人,观看了环保电视录像片《南四湖
在呻吟、小清河在呼唤》、《儿童与环境》,发放环保法小册子及环保常识1000
余份;组织全区28名厂长参加了省环保局组织的环保法考试。
1991年, 开展了3月《环保法》宣传月、4月《宪法》宣传月、6月世界环境
日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编导录制了全区第一部环保电视小品《醒
悟》,在全市获优秀奖和组织奖;配合中央电视台专题教育部完成了《城、泉、
湖、 河》 环保系列专题片的拍摄任务; 制作了4块市、区安静小区宣传牌;在
《山东环境》杂志开辟了张店环保专页1期。
1992年1月份, 在杏园东路小学举办了"做环境小卫士"环保冬令营活动;与
区科协联合组织全区8所中学和12所小学开展了"青少年环保知识竞赛"系列活动,
并组队代表全市参加了全省比赛, 获团体总分第2名,其中小学生绘画《美丽的
家园》获全省第一,代表省参加全国比赛获一等奖;组织全区党、政、企业领导
干部及工人、农民、军人、学生、社会各界人士900余人,参加了"吉尼斯孔孟之
乡齐鲁儿女保护环境10万人签名绘画"活动; 组织30多个企事业单位编排了50多
个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从中选出26个优秀节目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这天,在淄
博剧院举办了"纪念《人类环境宣言》发表20周年文艺会演",市、区六大班子领
导及广大人民群众2000余人观看了演出。
199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围绕“贫穷与环境——摆脱恶性循环”
这一主题,组织1000余名小学生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在淄博人民公园开展了历
时5天的环境保护游园活动,共播放环保录像带、录音带100盘次,演出文艺节目
20余个, 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与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合,拍摄了综合反映
张店环境保护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天下第一店的风姿》,在山东电视台进行了播
出。
1994年6月4日,组织城区内9所小学幼儿园在山东新华制药厂俱乐部举办了"
小学生环保文艺会演", 演出节目24个;组织驻地企事业单位在中心路和共青团
西路开展了环保法宣传活动, 出动宣传车8辆,悬挂宣传横幅21条,设立宣传点
16处,散发宣传材料4万余份,出黑板报52期;邀请丹东市歌舞团在全区进行了5
场环保文艺演出,40多个单位1.2万人观看了演出;在淄博陶瓷琉璃艺术节期间,
自行设计制作了大型环保展板2块;9月24日,举办了"张店区迎国庆环保书画展"。
1995年6月5日,围绕"各国人民联合起来,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开展了一
系列环境宣传活动:一是在淄博人民公园举行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活动,市、
区六大班子领导、 环保职工及小学生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二是组织驻
地53家企业在中心路开展了"环保宣传一条街"活动,悬挂横幅标语74条,展出宣
传板102块,散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三是将5000多套永久性环保标语口号发至各
企业进行张贴。四是利用10天时间在市、区电视台播出环境保护游动字幕。五是
在《淄博声屏报》开辟环保宣传园地,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1996年,组织区内12所中小学的12名学生参加了全市中小学生环保书画竞赛
活动;在淄博公园商场举办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之夜》文艺晚
会” ;6月18、19日,在区政府门前和市博物馆广场进行中小学生环保书画作品
展览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局领导先后9次走进淄博经济广播电台《蓝天碧水间》
栏目“801直播间” ,报道本局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难点
热点问题。
1997年4月4日, 张店首家环境教育示范学校在区实验中学正式挂牌;5月29
日至6月5日,在区电视台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环保专题系列报道活动,在山东农药
股份公司召开了化工区5家化工企业负责人及环保科(处) 长座谈会;区环境教育
示范学校利用星期一升国旗仪式, 对全校480余名学生进行环保国策教育,组织
该校40多名学生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公司、山东农药股份公司调查了解企业环境
状况及环保工作情况; 在化工区及南定工业区新制作9块大型固定宣传牌;上半
年全区共举办环保知识竞赛3次, 张贴分发宣传画及标语口号2400余份,出黑板
报27期。
自1988至1997年,该局共举办环保法律法规各类培训班42期,培训8400余人;
向区委、 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1084条,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431
篇,区两办及新闻单位用稿368条;全区共订阅环境报刊2.4万余份。

【环境监测】 张店区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85年,1989年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全站工作人员19名, 拥有监测用房300余平方米,各类监测仪器40余台,固定资
产130万元。设站长室、大气分析室、水质分析室、质控室等8个室,承担着张店
地区水质、大气、烟尘、粉尘、噪声等40多个项目的监测分析任务。
该站依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历年均圆满完成张店地区的各项监测
任务。 自1988年至1997年上半年共提供各类监测数据58521个,为环境管理、排
污收费和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该站于1993年被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评为省环
境监测优质实验室, 1989年至1995年连续7年被评为省级先进环境监测站,并于
1995年4月一次性通过省计量认证检查验收工作。
1988年区环境监测站对全区279台锅炉进行了监测,获有效数据558个,监测
工业粉尘点91个, 获数据221个。对市属部分企业和区属企业排放污水的单位进
行了测试, 获数据368个,环境噪声测试3次,获数据51个。还对2眼饮用水井进
行了取样分析,获数据28个。对涝淄河、漫泗河、孝妇河也进行了监测,共获数
据286个。测酸雨13次,获数据39个,测降尘72次,获数据533个。全年共提供各
类监测数据2084个。
1989年对猪龙河、涝淄河、孝妇河、漫泗河(以下简称4条河)按枯、丰、平3
个水期进行了监测,获数据480个,降尘监测获数据72个,降水监测获数据72个。
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环境噪声、工业废水监测,获数据2680个。为配合处
理污染事故、人民来信来访(含对柳杭村地下水污染监测数据)工作进行的监测,
共获监测数据679个。全年共获监测数据5153个。
1990年监测的主要项目是:地表水、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大气、降水、降
尘、重点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对猪龙河流域张店地段地下水质和张店地区夜间
噪声的监测调查等。并配合市监测站完成了淄博铝厂不规则排放氟化氢气体监测
调查。全年共提供数据6396个。
1991年重点完成了4条河的地表水、 齐鲁乙烯观察井的地下水、大气降尘降
水、环境交通噪声等项目的例行监测任务,全年获数据6236个。同时还对重点污
染源每季定期采样1次, 对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的单位采取不定期的抽查。配合
市监测站完成了张店城区噪声的调查、城区规划等工作。对全区乡镇企业不规则
排放废水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
1992年共获各类监测数据6410个,完成了4条河的水质和地表水、大气降尘、
功能区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等例行监测工作。承担了600多
个污染废水、烟尘、粉尘污染源点的监测任务。坚持了对许可证试点单位的每季
2次监测工作。 完成了厂界噪声、建筑噪声和所有的计划监测任务、污染源动态
档案的调查及人民来信来访、污染纠纷等项工作中的监测工作。《张店城区〈城
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科研课题的研究荣获市软科学研究三等奖。
1993年对4条河流及范阳河的水质采样分析,共获数据562个。对市控山东农
药厂等10个单位的废水污染源, 每季监测1次,获数据70个。为掌握齐鲁乙烯地
下水的影响,每季对湖田柳杭村西井和外贸化工仓库自备井监测分析,获数据56
个。5月份完成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区内主要交通干线的噪声监测任务。6月和11
月, 分别与市监测站,对4个点位的功能区噪声进行了连续4昼夜监测,以上3项
监测共获数据1970个。 还完成了省控12个单位的重点锅炉烟尘和3个单位的工业
废气、 尾气达标率监测。同时还监测水泥生产企业19家,监测锅炉206台,监测
企业厂界噪声480个单位、建筑噪声186个点源,全年共获监测数据6420个。
1994年, 一是抓了区境内4条河流和自然降水的例行监测,市控11个企业的
重点污染源监测, 市控6个排污许可证企业的例行监测,省控12家企业锅炉烟尘
的例行监测, 城区内10条交通干线、区域环境112个点的噪声监测。二是监测各
类污染源399个, 为排污收费、环境管理、污染纠纷处理提供监测数据4200个。
三是拓宽监测路子,增加监测项目。省控锅炉在监测烟尘的基础上,增加了二氧
化硫的监测项目; 4条河流采样分析由原来的4个断面增加到了6个断面。全年共
获监测数据6515个。
1995年对城区10条交通要道、 区域环境112个点进行噪声监测。对省控12家
污染源的锅炉、6个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废水、4条河流的水质及73个重点污染源进
行了例行监测。 对区内25家水泥企业的粉尘进行了5次监测分析。完成了取暖期
锅炉基本建设项目本底值(现状)的监测工作,共获监测数据6710个。《张店城区
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研究》的科研课题被评为市软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1996年除完成各项例行监测任务外,还对乡镇企业的废水、排尘、饮食服务
行业及建筑行业的噪声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全区水泥生产线进行监督监测。
开展了基本建设项目本底值监测,较圆满地完成了来信来访、污染纠纷中的环境
监测。全年共获监测数据7186个。
1997年上半年完成4条河的水质监测, 两次对市控12家企业的工业废水及柳
杭村地下观测井、湖田石灰石矿自备井进行了监测分析;及时完成了大气降水、
省控工业锅炉、烟尘、工业粉尘的监测,配合市监测站完成了城区主要交通干线
的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任务; 对城区内120多家饭店、厂界噪声、黄土崖
水库、乡镇企业废水进行分析监测,全年共提供各类监测数据7586个。
1988年至1996年均按时编写上报"张店区环境监测年鉴"、 "张店区环境质量
年报"和"监测月报"等有关资料和报表。

【环境综合整治与环境监督管理】 1988年10月,组建张店区环境保护局南定分
局,负责南定、沣水、傅家3镇的环境监督管理。对城区内1017台锅炉、茶水炉、
饮食灶、窑炉进行了全面调查,查封了124台不合格炉型。城区炉型合格率达98%,
其中排烟黑度一级以下的达90%以上,烟尘浓度达标率达80%。对全区32个乡镇化
工企业进行检查,查出问题65项,提出整改意见53条。向涝淄河排放废水的单位
中有5家单位按期完成了治理任务。 山东农药厂的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转,通
过了省级验收,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去除率达80%90%,符
合国家排放标准。
1989年,成立了"化工区大气污染监督组"和各乡镇、办事处环保办公室,聘
请了11名具有一定环保专业知识的人员为环保联络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保网
络系统。 新建成烟尘控制区1.5平方公里,截至年底,全区烟尘控制区面积达20
平方公里。6月份,对全区803个单位的2313台燃烧设备进行了调查登记、建档,
发放了《使用许可证》 ,对冒黑烟的6家单位进行了处罚。完成了全区乡镇、街
道683个工业企业的污染源调查,对332个重点污染企业建立了污染档案。对城区
东部5个化工企业的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 完成了全区印染废水治理情况调查和
城区内商业噪声的治理整顿。新建0.4平方公里的市府安静小区1处。
1990年, 全区19家水泥厂的扬尘点,按3年治理计划分步进行实施,部分企
业已治理完毕。 13家印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废水治理设施,4家造纸厂的废水做到
循环利用。 张博公路两侧6个单位17个瓦窑全部安装了除尘设施。全区共审批燃
烧设备127台,淘汰南定地区火烧心茶水炉52台,7个饮食灶改造治理完毕,烟尘
控制区内炉型合格率达100%。 对全区479套环保设施进行了调查,其中废水治理
设施73套,废气治理设施202套,废渣治理设施7套,4吨以上锅炉除尘器197套,
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率达90%。
1991年,新增、更新、改造燃烧设备48台。投资29万元,在张店城区制高点
淄博工业大厦楼顶安装1套烟尘自动测控系统, 对城区内燃烧设备进行科学化、
规范化管理。 新建南定地区1.5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淘汰不合格炉灶37台。对
全区水泥、 造纸、印染行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新建和平安静小区1
处。
1992年,对猪龙河沿岸村庄群众饮用水进行调查,筹集资金13.8万元,为大
张乡阎桥村、小庄村,石桥镇东吕村铺设了自来水管道,在张店第六中学和丁家
村打150米深井2眼。制定了《防治张店城区化工废气污染的管理奖惩实施办法》,
下发至化工区5个化工单位, 强化化工区环境监督管理。 完成城区内294个单位
601眼饮食灶改造任务。 在全区开展了排污口规范化整顿工作。新建贾庄、山东
铝厂西山宿舍区、 石桥镇共计3.9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查封火烧心茶水炉销
售点6处,计80余台。对200余家单位的燃烧设备进行了检查,16家单位违反规定
受处罚。
1993年,审批燃烧设备41台,更新8台。对7.5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进行了
资料汇总, 对2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噪声源进行了强化治理。对19901992年度投
入使用的环保设施进行调查和档案续建, 共调查单位132家,补充档案30套,全
区共计治理设施532套。 完成了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规划的审核工作。对全区78家
企业进行了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查出全区放射性污染源34点位。300多个单位的
污染物排放口得到了规范化整顿,对不符合标准的60多个排污口进行了整治。对
32家不按规定申报污染物的单位和燃烧设备严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33家单位进行
了查处。
1994年,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全区水泥行业限期治理规划:
全区23家水泥生产企业, 8家限期在1995年底完成治理任务,15家于1996年底完
成治理任务, 对5家未办环保手续的水泥生产单位责令其于10月30日前停产,补
办手续,粉尘达标后排放。对向猪龙河排污的责任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山东铝
业公司投资40万元建成了2400立方米赤泥堆蓄水池,废水做到循环利用。南定热
点厂粉煤灰废水全部沉淀循环利用。南田路两侧建陶厂废水都做到了沉淀和循环
利用。美食街40多家饮食服务单位均用上煤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解决了美食街
烟尘、油烟低空污染。完成了"小清河流域治污规划"和2000年、2010年环境规划。
对21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1995年,率先在全市推行环保许可证制度,对建设项目、燃烧设备经审查验
收合格的210家单位发放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许可证"和"燃烧设备环境保护许可
证"。对241套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区环保设施运转率达100%。对张
博公路张店段两侧1000米内24家单位48个污染源点和全区9个镇101家砖瓦行业进
行调查,并在淄博华美建陶厂进行污染治理改造试点。全区15家限期治理水泥企
业, 7家企业投资411万元新上除尘设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8家企业因未完成
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治理。强化化工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对重点隐患部位昼
夜巡检, 全年化工区内化工废气的跑、冒、滴、漏现象下降到2起,没有发生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对全区400余家单位的10吨以下1吨以上锅炉、茶水炉、饮食灶
进行专项调查,推广使用型煤、油、焦化煤气等清洁燃料。19931995届市长、区
长目标责任书治理项目(7个),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对全区316家饮食娱乐服务
单位做出规范管理规定,减少了噪声扰民、低空排放烟尘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完
成了1996年度"蓝天、碧水、绿地"工程规划。
1996年,新建成南定6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对全区351套污染治理设施进行
了检查, 运转率达95%。对驻地产生固体废弃物的52个单位进行了申报登记,对
42个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所排废水的种类、去向、数量、处理情况等进行申报。
完成了小造纸、小电镀等"十五小"企业的调查。山东铝业公司赤泥废水经治理达
到了排放标准。6家水泥企业9条生产线完成了治理任务,5家单位的9条水泥生产
线与治理设施生产厂家签定了治理协议。另外2家企业的3条生产线报废。城区内
320余台锅炉、370余家饮食服务单位,经治理改造,有86台茶水炉更新改造为型
煤炉, 26台为燃油炉,20台为脉动燃烧炉;13家单位改用电或气,6家单位参加
集中供热; 30台锅炉安装了炉前型煤机;370家饮食服务单位的饮食灶达到禁烧
散煤的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18个单位的23台锅炉进行查封。10月份成立
了"张店城区东部化工区环境监理站", 对化工区内5个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进行监督,对化工污染事故及信访进行调查处理。并聘请化工区周围10名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作为化工区环境兼职监督员,设立化工区污染事故专项举报奖励基
金,强化了化工区环境监督管理,全年化工区废气及原料的跑、冒、滴、漏等污
染现象明显减少。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工业窑炉进行治理,不但拒绝审批燃煤
窑炉,还拆除污染严重的馒头窑、烤花窑16座。
1997年,对继续燃烧散煤的14个单位的15台锅炉依法查封,对未经批准擅自
动工建设的1家单位给予处罚,责其限期改正或予以搬迁。对全区219套污染治理
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设施运转率达96%以上。 以大气污染为重点,重点抓了3河
(猪龙河、孝妇河、涝淄河)、2路(张店至博山、张店至辛店)、3区(东部化工区、
南定工业区、烟尘控制区) 的环境治理。强化东部化工区的环境管理,定期对化
工区内5家化工生产企业的原料投放、 生产中间过程、"三废"排放量、排污口分
布、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绘制了《化工区环境监
理工作图》,建立完善了化工区内38台(套) 污染治理设施档案,办理群众来访2
起。16月份,化工区内化工废气及原料的跑、冒、滴、漏现象比上年同期下降60
%,主要污染物氯化氢(HCL) 下降15%左右,化工区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
制。加快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窑炉治理,在沣水陶瓷厂进行烟尘污染治理改造
试点,治理改造后该厂所排烟尘浓度和烟气黑度达到了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严格
控制张店城区东部企业向涝淄河排放工业污水,使规划区内工业污水通过地下管
网进入张店污水处理厂。向猪龙河排放污水的南定热电厂粉煤灰废水实现循环利
用不外排。 山东铝业公司自备电厂投资570万元建造的粉煤灰污水处理场投产使
用,日处理废水1020吨,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向漫泗河排放工业污水的淄博蓄电
池厂、中国第四砂轮厂的废水达标排放,使漫泗河成为整个孝水流域水质保护最
好的河流。1997年全区8个限期治理项目已有6个治理完毕,有2家正在施工建设。
完成了10家单位24个排污口的规范化整顿。对大武水源地排污单位和小清河流域
超标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完成了全区220余家乡镇工
业污染源、 21家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固体废弃物污染调查工作。对城区内123家
铝合金加工业户的噪声扰民现象进行了清理整顿。
1988-1997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341个,拒批项目6个,"三同时"执行率
和审批率均达100%。 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2件,群众来信来访
1319件,区委、区政府督查件38件,处理污染事故32起,污染赔偿金额166.51万
元。共征收超标排污费11017.55万元。
(齐淑云 张霞云)

【淄博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 淄博污水处理工程是国家计委、省计委批准
立项, 省建委批准开工建设的重 点市 政工程。 该工程占地262.29亩,概算投
9814万元, 总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于1990年7月25日开工,至1992
年11月6日开始通水试运行。 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张店污水处理厂和张店城区排水
管网两大部分,设计规模为14吨/日。由奥地利政府提供贷款1000万美元,并由
奥地利SGP-VA公司提供成套设备, 其生产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是山东省内
同时开展工作的4家污水处理工程中开工最早、 建设最快的一家。经处理后的污
水可放心地注入小清河内。该工程的运行,不仅大大改善张店地区和猪龙河流域
的环境状况,有力地缓解张店地区的供水矛盾,而且也标志着淄博市的城市建设
和环境治理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7年1月31日,市污水处理公司3万吨污水回
用(一期)工程又投入了试运行,日供水3万吨,污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9万吨
/日, 厂区占地4000平方米,配套管网5.53公里,总投资1583万元。是年11月1
日,市自来水公司西郊水厂划归污水处理公司管理,西郊水厂是一个工业用水的
独立供水体系,通过开采地下水为南定地区工业企业供水,划归污水处理公司后,
可与污水回用工程相配套,综合实施回用水供应,实现国有资产和资源的优化配
置。 (罗光洲)

关于书稿中运用名称应注意事项

1、 同一名称在一篇或数篇书稿中出现不只一次者,要注意防止前后不统一
的现象。
2、 要注意名称的变动。人的职务、地名等经常有变动,因此运用资料时要
特别注意。
3、运用职务要分别场合,并注意排列次序。
4、 凡外国国名,重要的或常见的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等译
名均应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
5、运用军事术语或工程术语时,要准确理解它的含义,特别是一些相类似、
相关联的军事术语和工程术语,一定要区别清楚,避免用错。使人很难懂的术语
能不用的最好不用。
6、 有些名词是规定不用的,应注意避免。如:“满清”应改为“前清”或
“清朝” ; “蒙族”应改为“蒙古族”;“洋灰”、“洋钉”、“洋锹”等带
“洋”字的叫法含义不妥,不宜使用,应改为“水泥”、“铁钉”、“铁锹”等。
“老革命根据地” 应改为“革命老根据地” 。长度中的“公尺”、“公分”、
“公厘”等,重量中的“公斤”,容量中的“公升”等应改为“米”、“厘米”、
“毫米”和“克”、“升”等。
7、交待不清的名称应避免。“组织上”、“领导上”、“上级”、“群众”
等名词是集合名词,只能在泛指的情况下运用。
8、有些简称在某个地区或单位很流行,但不是一般读者所熟悉的也不要用,
否则读者就会弄不清。
9、各种名称在书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尽量用全名,不要随便简称或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