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城乡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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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总体规划
张店第一次规划是在1958~1960年,其主要内容是:淄博市的建设以张店为
中心,发展到30~40万人口,接近中等城市规模,以新建为主,改造为辅。规划
建设以三马路、新村后路干道网,将原有客、货车站分开,沿猪龙河、涝淄河构
成南北绿带, 沿铁路两侧构成东西绿带。对市区50%的地片进行大片绿化,在不
拆迁、不干扰原市区规划的前提下,于猪龙河西侧,新建南北干道;靠近猪龙河
建一个公园。在靠近旧城的大片空地上新建市中心,建设行政机关和公共建筑。
工业分布以冶金、机械为重点,结合其他工业,构成工业区。
商业、服务、文教、卫生等设施,应以便利群众为前提,贯彻道路硬面化,
地下管网化,住宅公寓化,城市园林化,居民点城市化的“五化”原则。
居民住宅划分几个小区。居民区以内的生活用地,每人平均50平方米;住房
每人平均6~9平方米。建筑以3~5层楼房为主,注意造型美观。新居民区上空不
准架空线,一律埋入地下。
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建设的规划,应在总体规划以内,合理安排各种
建筑。既考虑近期需要,又顾及长远发展;既注意生产,又注意生活;既要经济
实用,又要美观大方;既要安排建筑,又要安排绿化。污染性较大的企业,应远
离城市。
张店第二次规划是在1978~1981年。这次规划要点是:以张店作为全市的中
枢,充分发挥其优越的地理条件、资源条件和交通优势,把张店建设成为全市的
政治、文化、交通中心。充分发挥淄博市“大分散、小集中”的城镇组群的独特
模式。在张店周围,适当发展南定、湖田、马尚和中埠,构成以张店为中心的城
镇组群。
张店系全市的中心城区,应重点发展科研、文教、电子工业,并适当发展轻
纺工业和机械工业,严格控制化学工业和污染环境的工业。生活居住区逐渐向西
和向北发展。 在现有化工区周围,规划建造防护林带。逐步建设成宽50~200米
的绿化带;在现有化工区以东1.5公里处,新建东部工业区热电站。在张店周围,
规划外环过境路。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将过境交通引向外环路。
精心建设张店公园以东、市中心医院以西的全市文化中心。逐步向北扩大现
有的张店公园。增加涝淄河滨公园和各新村绿地。加强道旁绿化。将猪龙河分洪
改道至西七路以西。在新村西路与商场西路之间的西四路至西五路空地上,建设
商业服务与文化娱乐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中心,名曰“千萃园”。沿西五路设40米
宽的带状公园,为西部居住区服务。在西五路南端,建立市体育中心。
南定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镇, 大中型企业较多。这次规划,仍以铝冶炼和机
械工业为主。南定西山继续作为张店仓库的扩散区。
湖田、中埠两镇,以发展采矿业、建材业为主。在马尚镇建立市级商业仓库。
1987年10月,区城乡建委又组织专门班子修订了张店区城市总体规划。由于
腈纶重点工程和济青高速公路的兴建,张店的城市建设应向北发展。为缓解交通
紧张,西七路以西再建南北交通干线。为保持组群式城市结构特点,张店和南定
仍然各成体系,密切相连。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张店城市住宅建设贯彻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相结
合的方针。
第二辑
旧城改造规划
张店旧城改造规划, 于1982年4月拟定。总的规划是:旧城改造面积为1000
公顷左右,约占旧城区占地面积的1/10。需要改造的房屋建筑面积为40~50万平
方米,约占旧城区总建筑面积的1/20。具体规划是:
第一阶段 自1983年起, 用5年的时间改造中心路、西三路、杏园东路、杏
园西路、商场西路东段和西二路中段。首先对火车站附近和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段
进行改造。该范围包括:杨家湾、张店压力表厂西北片、汽车齿轮厂片、火车站
广场北片、公共汽车站西片、中心路西二巷以及双洞子桥附近等片断,其次,折
除西三路与猪龙河之间的临时建筑, 建设城市绿化林带及园林20000平方米。改
造、美化西三路。再次,打通商场西路中段及西二路,改造农贸市场。解决城区
交通不畅的问题。
第二阶段 改造新华药厂以西的工人新村、新村西路、以及杏园东路南平房
宿舍区。 第三阶段 改造东南村、东北村、西南村、西北村等破旧不堪的老
张店街里的住宅区。旧城改造规划预计在20世纪末完成。
第三辑
村镇建设规划
建国前,张店农村除极少数地主官宦住宅外,均是破烂不堪、犬齿交错的土
坯茅草房。而且布局散乱,从未统一规划过。
全区第一次乡村规划始于1956年。
规划要求在自愿、互助、节约开支和节省用地的原则下,有准备、有计划、
分期分批地修缮和新建家庭住宅,改善社员的居住条件。对集镇规划的具体要求
是:首先安排近期工业建设项目,达到便于协作、有利于发展生产的目的,适当
按功能分区,定出干道走向,留出发展余地,为将来详细规划作好准备。对乡村
规划的具体要求是: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将乡镇工业、学校、商店、饭店、
医院及拖拉机站、仓库、办公室、俱乐部、社员住宅等用地,作出初步安排,绘
出平面图,写出说明书。结合水利、交通、绿化、卫生等问题进行全面规划。
1958年后,受“大跃进”的影响,求新过急,规划过大,过份强调集体化、
军事化,扩大公共建筑、生产建筑,提出了一些不合实际的口号,随之而来的是
自然灾害和严重的经济困难, 使上述规划化为泡影。1960年8月,区人委发出通
知,要求结合城乡人民公社的生产建设,合理安排居民点,商业网点及公共福利
设施。为进一步消灭三大差别创造良好的条件。要求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生
活集体化、教育普及化、卫生经常化、公社园林化”。这次规划实施一直持续到
“文化大革命”前。即使在“四清”运动中,新村的规划和建设仍作为一项重要
的工作内容。
第二次规划是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全区农村建设总的设
想是:1978年以前,虽然农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得到一定改善,环境绿化也
有较大进展,但是与20世纪末,要达到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小康水平,还不相适
应。为了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别,今后要采取“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
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拿出一定的人力、物力,使农民的住
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使绝大多数村庄环境优美,布局合理,交通方便,商业、
文教、卫生配套。乡镇驻地要有更大的发展,真正成为乡镇政治、经济、文化中
心, 以带动整个农村的发展。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每户农民宅基地不超过0.2市
亩(133.3平方米),郊区农村每户农民宅基地不超过0.25市亩(166.7平方米)。具
体规划如下:
1982年,把本区后南定村和田家村作为农村规划建设试点。1983年,推广田
家村和后南定村的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乡村建设规划高潮。1984年初,张店
区区长要把完成全区农村建设规划列为年内为城乡人民办的八件好事之一,至年
底,全区农村初步完成具备“两图一书” (测绘现状图、绘制规划图、编写说明
书)的规划。到1987年底,后南定村、田家村、傅山村这3个规划建设试点村,已
经按照规划,建起了一幢幢整齐美观的住宅楼以及办公楼、教学楼、幼儿园等设
施。此外,还增加了在翟家庄盖“别墅式”小楼的试点。
这次规划的不足之处是:布局基本是兵营式,横平竖直,式样单调。其次是
个别布局不合理(主要是技术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改进、
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