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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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用工制度
雇佣工
雇佣工最早出现在农村,雇佣工一般分长工和短工,这种形式在封建社会延
续上千年 , 张店城区雇佣工的兴起是在1904年胶济、张博铁路两线通车以后,
工商业和其他行业随之 兴起。自1917年日商铃木在张店设立洋行始(1923年改为
铃木丝厂),到1936年中、日棉商已 有59家。与此同时,鸡蛋商、烟叶商以及私
营杂货店、 饭馆等服务行业也越来越多,张店遂 成为雇工集中的地方。短工市
(劳动力市场) 由小渐大,雇佣工日益增多,每年旺季雇工可达 1000余人,淡季
也在800人左右。仅铃木丝厂一家,常年雇工400余人,多时700余人。至194 8年,
张店已有l10多家企业,雇佣工约2000余人。雇佣工大体有以下三种形式:1. 卯
子工 , 也叫短工、季节工。城乡集市上有卯工市,雇主先讲明条件、待遇,双
方同意即可成交, 一般是当天支付报酬。农村多用粮食或农副产品支付报酬,
城镇则用现金支付。2. 长工。 做工一年以上为长工,多为地主、富农雇用,报
酬用粮支付。3. 学徒工。多为青少年(大约 15~20岁),商业使用最多,其他行
业也有。 学徒一般是2~5年,学徒期间只管吃饭,不支 付工资。1956年公私合
营后, 原2153名雇工分别过渡为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雇佣工 制度至此
废止。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个体经济开始恢复、发展,有的开
始找帮工, 但为数不多,而且多系农村专业户。截至1987年底,全区有雇佣工
1502人。
临时工
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招用部分临时工人,任务完成后,可以续用,也可以辞
退。 一般由 上级劳动部门下达指标,区劳动部门再按照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企事
业单位。 招用时由劳动部 门与居委会或家属委员会联系,由居委会或家属委员
会推荐, 用人单位考核后录用。农闲时 也从农村招收部分临时工。1956年,全
区调用临时工16382人次,1975年,调用临时工6323 人次,1980~1987年,共调
用临时工28696人次。
固定工
1956~1983年,张店区全面实行"统包统配"劳动制度。
1971年以前,招收新工人,主要来源于城镇非农业人口的青年。1972年以后,
开始扩招 下乡知识青年和少量农业人口。招用的新工人,分为学徒工、熟练工、
普壮工、 技术工。学 徒工2~3年转正,熟练工1年转正,普壮工、技术工6个月
转正。学徒工转正后一年定级,熟 练工、普壮工、技术工直接定级。
1979年曾在农村招收少量的汽车司机。其原则是:社队推荐,经市劳动局组
织统一考试 , 尔后录取分配。1980年前从农村招工的原则是:凡烈属、残废军
人的子女和社会孤儿以及 在农村的复退军人其爱人在城市已有固定职业的, 均
予优先照顾。
1980年始,需招收的学徒工、熟练工必须经过文化考试,根据本人志愿和考
试成绩择优 录用,由劳动服务公司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试行劳动合同制度1984年招工制度改革,对新招工人,全面试行"合同制",
包括退休 工人应照顾的子女,都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
~5年、10年或更长一 些,试用期3~6个月。
第二辑
劳动就业
社会招工
截至1987年,全区共招收新工人35591人。其中:城市招工23116人,农村招
工2292人, 招收下乡知识青年10183人。期间,1979年招工量大,次数多,全年
应招收6061人,实招565 2人,占应招人数的94%。
临时工转正
从1956~1971年,张店区先后4次办理临时工(合同工)转正5005人。1956年,
根据劳动 部关于凡属常年顶岗位生产的临时工, 可根据生产需要转为正式工的
规定,办理临时工转正 158人;1959年和1963年,在城市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
区劳动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招工指 标, 选择一部分已经站岗顶位、并月具有一
定生产经验和技术的临时工转为正式工, 两次共 办理转正3644人;1971年根据
国务院"关于改革临时工、合同工制度的通知"精神,凡1970 年9月底以前在册使
用的临时工、 合同工符合条件,生产又需要的可转为固定工,张店区共 办理转
正1203人。1971年以后还零星办理过一些临时工转正,但数量很少。
自愿组织就业
1979年"上山下乡"结束以后, 城市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力增长很快。 据
1980年统计 ,张店地区355个单位待业人员5101人,每年新增2000人左右。为扩
大就业, 妥善安置待业 人员,除每年招收一部分工人外,还实行了广开就业门
路, 兴办待业网点,自愿组织起来就 业。当年成立待业青年服务组织17个,建
立各类服务网点39个, 安置待业青年1906人。1980 ~1987年,全区发展劳动服
务组织196处,设立各类网点410个,安置城镇待业青年10500人 次。1985~1987
年,区劳动服务公司办理待业青年登记15054人(男7040人,女8014人),其 中办
理待业证的有14994人(男7027人,女7967人)。
自谋职业
从1983年开始,为了缓解待业人数太多的压力,张店区开始提倡并扶持待业
人员自谋职 业。 1983~1987年,全区从事个体经营者1616人。其中:待业青年
77名,社会闲散劳力1539 人。
在自谋职业的待业青年中,凡经工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镇青年经营期间又被
招工者,其 自谋职业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第三辑
劳动力调配
精简下放
1958年大办钢铁, 调用了大批城乡劳动力。据当年统计,竟多达18976人。
其中: 城市1 1137人,本区农村310人,外地农村调用7529人。1958年底,职工
人数增加到22000人。1959 年又调用城乡劳动力4066人次,城市非农业人口增长
比重很大。 1957~1960年,全区非农业 人口净增了75100人。其中职工由24586
人增加为88700人。1960年开始缩短工业战线,缩小 文教规模,调整商业体制,
精简行政机构, 精简下放职工和压缩城市人口。精简的主要对象 是:1958年以
来,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及其编余人员。
1960年下半年,为进一步缩短工业战线,保证重点,先后撤销了张店炼铁厂、
南定炼铁 厂、张店炼焦厂、南定炼焦厂和区农科所5个单位。将张店社会福利加
工厂、张店营造厂、 张店鞋帽厂和张店农机厂4个国营企业转为集体企业。1963
年5月, 区属企业精简工作基本结 束。共精简国家职工15029人,压缩城镇非农
业人口1843人。精简回乡的7604人,转为城市 居民的325人,由国营工人转为集
体工人的1647人,升学、参军的209人,调往国防工程的10 90人,调往煤炭系统
的761人, 调往山东铝厂的195人,调往其他企业的1895人,暂列编外的 17人,
请假不归按自动离职处理的1220人,作其他处理的39人。
援外、支边、三线建设
1958~1961年,本区曾调配1161人进行援外、支边、三线建设。一是援助蒙
古人民共和 国建厂(1958年6月和1960年2月,两批援蒙共28名工人)。二是支边,
援助云南、青海。1956 年,调出23名建筑工人,支援青海城市建设。1965年5月,
从农村征集20多名"工役制"工 人,支援云南国防公路建设。三是支援三线建设。
1961年,调出1090名工人支援三线建设。
建设兵团
1965~1972年,全区征集知识青年711人开赴边疆,参加农业生产建设兵团。
其中: 196 5年赴甘肃126人,赴青海101人。1971~1972年,到山东生产建设兵
团484人。
职工调动
1975~1987年,共办理职工调动4706人。其中调入3057人,调出1649人。属
解决夫妻长 期两地分居的2996人。 以集体所有制工人调入最多,计2093人,占
调人职工总数的76.1% 。
第四辑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张店区从1964年起,安排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项活动涉及的人数多,范围
广, 因此, 在每个阶段,区政府都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3年,又专
门设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 乡办公室,工作人员12人。
1964年,张店地区156人分别到马尚、大张、石桥、房镇4个公社集体插队,
建立"知青 点"12个。 同年8月,又有88人去郯城县插队落户。1968年,359人去
广饶县插队落户。 1969 年、39人去滨县插队落户。1974~1978年,上山下乡达
到高潮, 城市各单位纷纷同社队挂钩 建立"知青点"。5年间,张店地区358个单
位,先后动员11938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全 区12个公社建立"知青点"109个,
建知青房3105间,总面积为50945平方米。
下乡知识青年建房、生活补助费,农、炊、家具补助费和医疗、宣传经费,
均由国家拨 款。 1974~1978年,共拨下乡经费420.4万元。其中:建房费134.9
万元,维修费51万元, 生活费142.1万元,医疗费11.1万元,三具费54.6万元,
动员费6万元, 农场费1.3万元 ,业务费3.4万元,学习费4.4万元,其他费11.6
万元。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至1978年结束,历经15年,共有12580人上山下乡。
第五辑
技术培训
学徒工培训
1958年以来,学徒工入厂后,按所学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和学徒年限,采取
以师带徒, 签定师徒合同的办法,进行培训。截至1987年,全区共培训学徒工
近8000人。
技校培训
1960年末,区劳动技校建立,校址设在原营造厂处。配备教职员工10人,校
长1人。开 设钳工、车工、铆工3个班,招收学员150余人。该校于1962年10月交
市劳动局管理,改为淄 博市第二劳动技校。
1980年始,区劳动局负责技校招生的报名、考试、政审、体检和整理上交录
取档案等项 工作, 由市劳动局统一录取。1980年,技校招生主要从报考大、中
专落榜生中选取。 1981年 后,采取分配报考指标,择优报名的方法。技校招生
有两种: 一是社招,即从社会上统一招 收;一是内招,即从本单位、本系统职
工子女中招收。1980~1987年,报考人数9501人,正 式录取1910人。
职工技术培训
进入70年代以来,区劳动局十分重视企业职工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锅炉的
使用安全, 首先抓了司炉工的培训。1973~1987年,举办司炉工培训班18期,
培训917人,举办水质处 理训练班2期,培训110人,委托张店化工厂代培60余人,
共计1087人。第二抓了劳保人员培 训。1978~1980年,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
训100余人(每厂1人)。培训对象主要是各厂的 安全员或分工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培训期1个月。 第三抓了电工技术培训。由驻地供电部门 代训,共培训学员300
多人。第四抓了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100余人。
就业前培训
就业前进行职工技术培训,是劳动就业制度上的一项重要改革。1980~1983
年, 采取培 训班、 以师带徒、 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共培训青年2000多人。
1984年下半年, 此项工作全 面展开,逐步走向正规化。首先,山东铝厂、市邮
电局、山东新华制药厂等单位办起了11个 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班,开设了6个专
业, 培训人员441人。1985年4月后,全区共举办39个 培训班,开设了磨料、陶
瓷成型、钳工等29个专业,培训学员1534人,年底结业22个班,92 9名学员,经
过文化、 技术专业和实习考试, 成绩合格者802人,合格率为86%。其中621人
被招工录用,招工就业率为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