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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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劳动局 1950年冬,张店区人民政府(当时为张周市第二区)设立劳动
科。1952年 ,劳动科撤销,区政府设劳动助理1人,办事员1人。1955年5月区政
府设劳动科,1962年改 为劳动局。1967年3月15日,张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
将劳动局、民政科、建设科合并为 "劳、民、建办公室"。1970年3月26日,重新
恢复劳动局。1987年上半年. 劳动局下设调 配、工资、劳保、锅炉培训4个股和
技术工人交流服务处、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劳动保险事业
分处、 劳动服务公司,编制63人。下半年劳动局与劳动服务公司合署 办公,一
套班子,两个牌子。下设调配、培训、工资、劳保、锅炉、企业管理、待业、保
险 、 财务、综合10个科和劳务市场办公室、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城镇青年 就业培训学校并代管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编制71人。
张店区人事局 1959年4月底以前, 张店区未设人事管理机构,干部管理工
作由区政府 办公室兼管。1959年5月,张店区人民委员会设人事科。1966年人事
科改称人事局,编制5人 。1966~1978年底,人事局合并到组织组,由组织组代
管人事工作。1979年1月恢复人事局 。截至1987年底,人事局设:办公室、调配
股、任免奖惩股、工资福利股和编委办公室,编 制14人。
张店区编制委员会 1984年5月26日成立区编制委员会, 截至1987年,一直
由9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8月14日, 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截至1987
年末,编制 一直保持3人。
区委老干部局1980年8月25日建立区委组织部老干部科。 1982年11月25日,
撤销老干部 科,成立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1984年5月,更称张店区老干部局,
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下 设管理服务股和安置接待股,实有编制8人。1986年3月
25日,再次改称中共张店区委老干部 局,下设股室及人员编制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