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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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岁时习俗
春 节
俗称过年。年前,做馒头,蒸年糕,取意“年年高”;添置新碗筷,寓意增
人口;理发洗澡,穿新衣,戴新帽,以示辞旧迎新;磨浆做豆腐,借谐音“都福”,
希求阖家幸福;买肉买鱼,象征年年有余。但建国前也有不少过年如过关的穷人,
躲债在外,故有“藏年”之说。除夕,又称“除岁”,为一年的最后一天,取除
旧布新之意。是日,贴春联,挂年画;剪贴红窗花;张挂过门签。建国前,素有
大门贴“门神”,中堂挂“财神”之俗,以此表示人们对生活的希冀和追求。向
晚,各家各户手持供品至街头请“家前”(祖先),继而,便是送“家前”,于门
外焚香烧纸,鸣放鞭炮。入夜,灯火通明,彻夜不眠,称之为“守岁”。午夜时
分,鞭炮齐鸣。吃罢水饺,长辈向晚辈分发“压岁钱”。初一,人们成群结队,
串户拜年,互致问候;主人皆以烟茶、糖果、瓜子、花生待客。初二,女婿看望
岳父母之俗最受重视。 尔后, 走亲访友,至初五仍盛。建国后,人民政府提倡
“过革命化春节”,反对迷信和浪费。春节期间,各级领导拥军优属,走访群众,
慰问坚守在生产岗位上的人员。初一这天,干部群众结队登门,互相拜年。初一
之后,走亲访友,一般延至初十。
元宵节
亦称“上元节”。旧俗以此夜张灯为戏,故又称“灯节”。人们有食“元宵”
的习惯,寓意全家团圆。元宵节期间,各单位及群众自发组织扮玩和挂灯活动,
处处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十分热闹。扮玩形式有高跷、芯子、旱船、跑驴、狮
子、龙灯、火球、秧歌、腰鼓等。扮玩观灯活动一般在正月十四日至十六日。扮
玩挂灯活动50年代初较盛,至70年代渐衰,80年代极盛。
二月二
二月初二,视为“龙抬头”日。自此鸣雷致雨,百虫复苏,适宜耕土。是日,
家家炒蝎豆,取炒死蝎子之意,全家分食或送人。建国前,家有属龙者,炒蝎豆
须避开初二,以免降灾属龙者。此俗历久不衰。
寒食
清明节前一日为寒食节。此日,有上坟祭祖之俗,称“春祭”。此俗沿袭至
今,一般农村盛于城市。
清明节
当地清明节有“踏青”、“荡秋千”、放风筝之俗。20世纪80年代“荡秋千”
已不多见,但吃鸡蛋、放风筝、野游的习惯延续至今。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
多在此日到革命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端午节
五月初五,本地百姓为纪念战国时期的爱国诗人屈原投江日,于日前在各家
房门上插艾枝、桃枝,老妇少儿佩戴五色线、香荷包,早饭自煮或购买粽子分食。
六月六
六月初六,俗称“过半年”。当地农村有用新麦磨面包小饺或擀“面旗”供
奉上天之习,意在报答老天恩赐夏季丰收。60年代后,此俗渐废,但吃“炒面”
之俗延续至今。
中元节
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又称“鬼节”。旧时当地有“请家前”和“请五谷神”
之俗 (人死不满3年为坟祭,3年之后为家祭) 。日夕可在中堂祭祖,同时拔五谷
(高粱、谷子、大豆、芝麻、黍子)各一株放于堂前,祭毕,将“家前”送走,置
“五谷”于大门顶上,寓意神和祖先保佑五谷丰登。新中国成立后,“拔五谷”
之俗废除,“祭祖”尚存。
中秋节
俗称八月十五。节前亲友互赠月饼,水果等礼品。中秋节晚上,露天对月摆
供,称“祭月”。供毕,备置酒菜,月饼,水果等,合家欢宴赏月,谓之“圆月”,
以示全家团圆。或借此亲朋挚友互请,畅叙情怀。
十月一
此日为冬季之始,俗称“寒节”。当地有“十月一,上坟烧寒衣”之说。寓
为祖先捎过冬衣服之意,故又称“鬼节”。此俗“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废止,
70年代末,又逐渐恢复,农村盛于城市。
腊八
十二月初八,俗称“腊八”。这天早上,当地乡民大都要煮用以多种杂粮加
大枣、花生米熬的“腊八粥”,蒸用以甜枣、红谷米或黍子米制作的“腊八糕”。
20世纪60年代后,逐渐以吃杂面面条取代。
辞灶
腊月二十三晚上,农村普遍要“祭灶”,俗称送灶王爷升天。农家以谷草、
大豆置于灶前,并在口中祈祷:“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少说是非话,多带
五谷粮”。供罢,即将灶君像撕下,与纸钱、谷草一起烧掉。此俗20世纪60年代
后渐废,唯吃杂面、糖瓜之俗尚存。
除上述农历节日外,还有法定的公历节日:新年(1月1日)、国际劳动妇女节
(3月8日) 、植树节(3月12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青年节(5月4日)、国际儿
童节(6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生日(7月1日)、建军节(8月1日)、教师节(9月10日)、
国庆节(10月1日)。届时,本区都组织相应的庆祝活动。
第二节
生活习俗
饮食
主食 建国前,当地人家多以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为主。张店南部农村多
做煎饼,而北部农村则习惯做“窝窝头”和“红饼子”。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
水平的日益提高, 面食逐渐增多。1956年前后,面粉约占口粮的1/3。60~70年
代,以玉米瓜干为主。进入80年代后,随着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面粉
成为主食。面食花样有馒头、锅饼、火烧、花卷、水饺、蒸包、面条、单饼、菜
饼、烤排、油条、油饼等。城区花样多于农村。
副食 建国前,张店区常食用的蔬菜有南瓜、豆角、白菜、菠菜和土豆等。
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有了较大改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群众生活有所改善。家家午、晚两餐均有炒菜。常用的蔬菜有黄瓜、西红
柿、藕、蒜苔、菜花、茄子、白菜、青椒、芸豆、蒜苗等。肉类以猪肉为主,兼
食牛、羊肉和鸡肉。禽蛋类以鸡蛋为主,兼食鹅、鸭蛋。豆制品以豆腐、豆腐干、
粉丝为主。
服饰
衣 清末民国初,有“功名者”见官、参与公事或临必要场所,皆着朝廷规
定之服饰。绅士和富户,衣着多为丝织品。男穿长袍,外罩马褂或坎肩,老、少
选色有黯、鲜之别,式样无大差异;女穿元宝领式的宽袖上衣,统右掩襟且袖口
绣花。年长者一般袖长及指,下摆过臀,色尚青、蓝、赭;青年妇女通常袖长及
腕, 下摆过腰,色尚红、绿、花。下着大裆裤,扎腿,外罩4扇长裙。贫民衣裤
多系手工缝制。男袍女褂,皆右掩襟。下穿大裆裤,扎腿。年长者,服装颜色多
见深蓝或青色“土布”。青年妇女色尚紫、红、绿或印花粗布,且上身褂小,下
身裤长。20世纪30年代,部分官员、绅士已改着呢、毛料中山装或西装、学生始
穿制服。女子一般穿天蓝色丝、棉织品旗袍。而劳动者衣饰质料均无多大变化。
20世纪50年代,城区男子多穿中山服、国防服、青年服;女子多穿列宁服。
夏季男女多穿衬衣。农村姑娘、少妇多穿蓝色或花格细布上衣,或掩襟,或对襟,
下着花布裤,裤腿一般较肥,不扎腿。60年代,时兴短大衣、大衣。女青年上衣
多为对襟,中式、西式皆有。“文化大革命”期间,色彩与款式单调,绿军装成
为主调,外扎军用皮带。80年代,中、老年人一般穿中山服、国防服和西服,冬
季外出罩呢子大衣。青年男女衣着种类繁多:各种色料西服、中山服、铁路服、
学生服、港衫、运动服、击剑服、皮夹克、面包服、登山服、棉猴、呢大衣、长
风衣、风雪衣、裘皮大衣及港裤、筒裤、喇叭裤、牛仔裤、弹力紧身健美裤等。
尤其是女青年衣着更为多彩,除上述款式外,夏季还穿连衣裙、西式裙、蝙蝠衫、
百折裙、超短裙及西式大褂等。在服装上,除东部偏远山村外,城乡已无明显差
异。
帽 清末民国初,冬季男子多戴毡帽头,“三大扇”,线筒帽(满头撸);春、
秋多戴“帽垫”(分红、黑疙瘩)。女子多戴头巾和线帽。文人学士多戴礼帽。夏
天,劳动者戴苇笠,富人戴草帽。新中国成立初期,女扎方巾,男戴战斗帽、八
角帽。以后改戴制服帽。80年代,妇女喜戴针织毛线帽,少年多戴大顶帽,男青
年、中年人有的戴鸭舌帽或博士帽。
鞋袜 建国前,多为手工自制布鞋袜,样式不等。男子平素多穿“没脸鞋”
(分圆、方、偏口);劳动时多穿老浅鞋和安尖鞋。清末秀才多穿缎靴。民国初年,
部分官员、绅士始穿皮鞋;女鞋有绣花鞋和缠脚女鞋。儿童穿割花鞋。冬季男女
多穿单脸棉鞋,老人穿毡和蒲鞋。建国后,增加了胶、布底没脸鞋、无眼鞋和各
式皮鞋。女穿方口带鞋或松紧口胶底布鞋。70年代又时兴各式塑料凉鞋,冬季穿
各式高布棉鞋或皮棉鞋。夏天穿高低胶水鞋。80年代,各种青年女式高跟皮鞋和
高马靴已较普遍,并增加各式各样的旅游鞋、运动鞋。同时,尼龙袜和各色弹力
丝长筒袜亦大为普及。
发型 清朝男女皆留发辫,农民多将发辫盘于头项。女留独长辫,婚后盘为
髻,外罩发网,叫“绾纂”。民国初,男子大都剪发辫,唯青年女子尚保留长辫。
“五四”运动后,女学生开始留短发,男学生剃平头或分头。建国后,男子一般
留分头、平头、背头。女子留双辫或短发,婚后无甚改变。80年代,女青年大都
烫发,有马尾式和披肩开放式长发型等。40岁以上的妇女多为齐耳短发或烫发。
城区与郊区的发式已无明显差异。建国前,女子两耳穿孔戴耳环。建国后,此俗
曾废。自80年代起,中青年妇女佩戴耳环之俗又开始复兴。
住房
农村房舍 建国前,农村多为聚族而居,一般人家住宅多是四合院。房屋一
般土坯砌墙,麦秸搭项。少数富裕家庭,多以砖石造墙基,上垒土坯,四角砌砖,
名曰“海青”。地主富豪,多为青砖瓦房,建筑配套。有功名者,门前左右置石
狮一对。无功名者,多有上马石或石鼓,大门内的影壁(迎宾)墙上有砖刻或书写
的“福”或“寿”。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农村住房变化不大。中国共产
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新建住房发展较快,既有平房又有楼房。建筑材料
多以砖瓦水泥为主。有的乡村实行统一规划,集体、个人双方投资兴建楼房,多
为二层,大套140多平方米,小套90多平方米。
城市住宅 建国前, 张店城区各类房屋计12615间,约179210平方米。其中
楼房占4.48%;平房四合院占84.7%;简陋草房占10.82%。建国后,城区居民住宅
建设发展较快。50~60年代,居民住宅多半是平房,70年代多半是2~4层的楼房,
80年代以来,城市住宅建设突飞猛进,居民住宅一般都是4~6层的楼房。
代步工具
清末民国初,人们行路以徒步为主,只有大户人家才有木轮铁瓦大架车,富
商阔老才有自行车或雇用黄包车。新中国成立后,人力畜力代步工具渐被淘汰,
代之以自行车。70年代后,又增加了摩托车和小轿车。自行车成为最基本的代步
工具,遍及城乡各户。
第三辑
礼仪习俗
婚嫁
定亲 建国前,儿女亲事多由父母包办,儿女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讲究“门当户对”,又要生辰“八字”不相克等等。新中国成立后,提倡自由恋
爱,婚姻自主。但择偶标准因时而异。50~60年代,偏重家庭出身、政治面貌;
70年代末,较注重经济地位和学历;80年代,较注重能力,志趣和生活方便。双
方同意既可定亲。定亲,当地又称“送柬”或“换帖”。即选择良辰吉日,由媒
人将男家准备的“彩礼”和“柬帖”一并送至女家。男家柬帖上写“敬求金诺”,
女家回帖写有“仰答玉音”等字样,作为定亲的书面依据。女家以酒饭款待柬客,
并以鞋、帽、文房四宝等物作回礼。送柬之俗一直沿袭至60年代后期。以后简化
仪程,废除送柬(换帖),由亲家互相走访,以示承认,并由男方向女方赠送适当
聘礼。
送婚帖 又叫“送年命帖”。男方根据女方的命相,请卜者查定吉期 (俗称
“查日子”) ,并将吉期通知女方。女方若同意,男方便选择吉日,正式向女方
送婚帖(年命帖)。帖上写明迎亲日期、新妇冠带(新娘穿的礼服)、坐帖、开面、
梳妆、上下轿的方向及送迎女客所忌的属相等事宜;女方以此作婚嫁准备。此俗
至60年代末废。
娶亲 建国前, 女方在娶亲的前一日, 将嫁妆柜、箱及被褥送至男家,称
“送缘方”。男方需宴请来人并支赏钱。次日,按已定时辰,新郎乘轿到女家迎
娶。轿两乘,另一乘花轿为新娘准备,去时由幼童乘坐,名曰“压轿”。至女家,
行“求婚礼”,女家用椅子送新娘上轿。轿至男家门前,红毡铺地,由“架女”
搀扶,随新郎步入家门。进门时新人须跨马鞍,称“过门”。庭院摆香案,由尊
长领着新郎新娘焚香叩头,为“拜天地”。拜罢,鸣鞭炮,抛“长命火烧”。随
即新郎给新娘除去“蒙头红”,新娘入洞房。建国初期,当地农村多用花轿或马
车迎娶,城区多用自行车迎娶。“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实行“革命结婚”,农
村多以锄、镰、锨、镢为嫁妆;城区则互赠“红宝书”(毛泽东选集)。新娘多半
是步行至婆家。80年代,城区和郊区多用面包车、吉普车或小轿车迎亲。经济落
后的偏远农村仍然多用马车和自行车迎亲。旧婚俗中的“拜天地”,建国后逐渐
改为结婚典礼。吉期多选在劳动节,国庆节和元旦等假日。一般由新郎、新娘、
主婚人、证婚人、来宾参加。典礼程序较为简单。50~60年代,结婚典礼时兴奏
乐;向领袖像致敬;向主婚人致敬;互致敬礼;宣读结婚证书;主婚人讲话、来
宾致词、新人讲话等程序。自70年代,提倡举行集体婚礼。一般由单位领导出面
致贺词,然后由新人代表讲话。礼毕分喜糖,举行联欢舞会。也有采取“旅行结
婚”的,不收礼、不宴客,一切从简。
丧葬
寿终 建国前,人寿终后,脸上须盖黄表纸,口中塞铜钱,将尸体停于正房
迎门的灵床上,灵前焚香设牌位,上书“先考(妣)××府君(太)之灵位”。儿孙
日夜守护,严防狗窜猫跳,谓之“守灵”。每天3次到土地庙或城隍庙“送浆水”。
然后由长子站板凳上,手举扁担,面西而呼死者的称谓,后说:“上西天大路朝
佛” 。连喊4次,晚辈就地痛哭,谓之“指路”。建国后此俗仍存,60年代后,
逐渐废除。
戴孝 父母丧亡,儿子要“披麻戴孝”。女眷戴“顶头布”。若属重孝 (如
媳妇对公婆) ,则将大块白布披缚于身,叫“穿布”。侄、孙均按辈份戴孝。安
葬后,除去孝服,只穿白鞋,叫做“持服”。一般儿子百日不理发,儿女服期为
3年,侄孙为1年。60年代后,逐渐改为臂戴黑纱,上绣“孝”字,以表哀思。
吊唁 又称吊丧。丧主在院内搭灵棚,立牌位,由“孝子”坐地护守。亲友
在开奠安葬之日至灵前祭奠,称“吊丧”。亲友到来,先付奠仪,然后将祭品置
于灵前, 向灵位跪拜,奠酒4次,放声痛哭。女婿一般拜“迎门祭”。建国后,
此仪简化,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亲友到丧主家看望,安慰。
入殓 人死后,覆单衾为“小殓”,二日入棺为“大殓”。大殓时儿女亲属
将尸体移入棺内,再放入土坯、草木灰和死者生前所爱之物,净面后盖棺封口。
殡葬 建国前,殡葬大体有烧坑、起灵、送殡、路祭、下葬成坟等程序。殡
前由女眷在墓穴中摆列灯、罐(罐由长媳用衣兜去,叫兜浆水罐子)等物,点火在
坟内燃烧叫“烧坑”。随后起灵,管家先打掉灵前的饭碗,由10余人抬灵柩。家
人亲友随灵哭送。到门外停灵奠祭,长子打瓦 (瓦上写:“三山勒令斩鬼大吉”
字样)女眷皆退回。后由长孙打白幡,外甥打花幡,“孝子”领路,送墓地安葬。
葬前孝子查看墓穴,绕穴正反各转三周,抛去孝帽,不回头,按原路回来。助忙
人填土成坟,并将一秫秸插在坟顶。此种殡葬仪式一直沿用到建国后。60年代,
开始土葬改革,组织群众平坟、迁坟,利用荒山薄地,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集体
公墓。 从1968年起,全区推行火化。70年代初,每年火化200多具尸体。至1987
年, 火化率达95%以上。殡葬仪式也逐步以开追悼会代替了发丧送殡,以花圈代
替了烧纸摆供,以佩戴黑纱、白花,代替了披麻戴孝。
祭祀 殡后次日,死者的儿女孙辈着孝服集体上坟祭扫。在坟前摆供,按顺
序正反各绕转三圈, 再用锨铲土将坟培好,俗称“圆坟”。殡后第35天、100天
和周年均致祭,名曰“五七坟”、“百日坟”、和“祭日坟”。
交际
称谓 祖父称爷爷或y(y(,祖母称奶奶或ni(ni(;父亲称爹、爷、爸
爸;母亲称娘、妈;外祖父称姥爷,外祖母称姥娘;岳父、岳母,称呼同妻;公、
婆,称呼同夫。兄称哥,弟称弟和兄弟;兄妻称嫂,弟妻称弟妹或妹妹;姐称姐
姐,姐丈称姐夫或哥哥;妹称妹妹,妹丈称妹夫或弟弟;姑、姨之子、女,称兄
(哥)、弟,姊(姐)、妹,均冠以“表”字。伯父称大爷,伯母称大娘;叔父称叔
叔、叔母称婶子;姑母称姑,姑丈称姑夫;舅父称舅,舅母称妗子;姨母称姨,
姨丈称姨夫;夫兄、夫弟、夫姊、夫妹称呼同夫;妯娌,互称嫂子,妹妹;内兄、
内兄妻,内弟、内弟媳、内姊、内姊丈(襟兄)、内妹、内妹丈(襟弟),称号同妻;
子称儿、儿子,儿媳称媳妇;女称女儿,女夫称女婿;兄弟之子女,分别称侄子、
侄女;姐、妹之子女,分别称外甥、外甥女。新中国成立后,对无亲属关系者一
般称呼“同志”。
礼节 清代行跪拜礼。一般为下级见上级、百姓见长官、晚辈见长辈须作揖
道福。20世纪20年代后,除祭祖拜神外,改行鞠躬礼;军人、学生行举手礼。新
中国成立后,鞠躬和握手之礼逐渐盛行。迎客:闻客至,迎至门外,握手言欢。
让客先进门,主人随后。客进屋坐于上首,主人陪坐下(右)位。给客倒茶,双手
捧壶,客用手扶碗以示谢。送客:让客先行,主随后送至门外,握手道别。宴请
待客:用圆桌,不分首席;用方桌,长者或客人入首席,其他依次从座。敬酒当
起身,男女一般不同席。
送米 妇女生孩子, 娘家长辈要备米、 面、鸡蛋、红糖等,前往抚慰,称
“送米”。邻居好友送礼祝贺,主人一并备席招待。
祝百岁 婴生百日,旧时外婆家须送缝有绒穗的裤,取“穗”“谐”“岁”
音;也有送布料、手镯、银锁之类,祝其长命百岁,名曰“祝百岁”。
过生日 旧称“庆寿”,一般60岁左右始行。“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废。
70年代,又开始复兴。有人四、五十岁即开始庆寿,亲朋好友带礼品前往祝福。
青年人过生日,除自己改善生活外,多半备礼敬送父母,以报生养之恩。
第四辑
其他习俗
占卜 俗称“算命”。建国前,群众遇到疑难事不得解决,往往通过占卜,
以测定吉凶祸福。如婴儿出生后要占卜,算其能否长命;男婚女嫁要占卜,看其
命相是否“合宜”。占卜的形式有爻、抽帖、相面、测字等多种。占卜者察言观
色,随机应变,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蒙骗群众。新中国成立后,从事迷信职业者
大为减少,1980年后,占卜算命者在本区城乡又有出现。
驱鬼 建国前,许多人家有了病人,便请巫婆、神汉驱鬼治病。驱鬼者焚香
拜祝,仗剑作法,书符念咒,或挂天师像,带来砂袋,插桃木条,洒黑狗血,故
弄玄虚,招摇撞骗。新中国成立后,巫婆、神汉虽被取缔,但讲迷信之风仍未彻
底根除。“叫魂”、“取神水”等愚昧的做法,时有发生。
祭神 建国前,每当寺庙祭祀之日,善男信女便携带香纸供品到庙中顶礼膜
拜、烧香许愿,名曰“祭神”。区内著名的山庙有南定的无影山、湖田的太平岭、
中埠的炉神庙、四宝山的花山等。还有一种特殊的祭神形式,即遇到严重干旱时,
当地“名流”,“绅士”便出面募集财物,祭神求雨。新中国成立后,祭神之风
已基本杜绝。
禁忌 建国前,盖屋在“太岁”方向,名为“冲太岁”,大忌。住房冲小胡
同,说小胡同是箭道,会射伤其家,须将砖石砌于墙上,上刻“泰山石敢当”、
“吉星高照”等,或在墙脚垒一石狮即可破解。如果大门冲胡同,须在门槛上装
镜子。家里不乱翻动,免犯“三煞”,说犯“三煞”主伤亡。
吃饭时,筷子忌平放在碗上或直插在饭碗里,名为“倒头饭”,是供奉死人
的做法。同时,还忌从窗口递饭,桌上放壶,壶嘴忌朝人,放刀,刀口忌朝上。
正月不空新房,新郎与郎娘不能相见,若相见,须交换物件以破解;孕妇忌
见死人,忌食兔肉,忌在娘家生孩子;害眼者不进产房,不看出殡;小孩生牛痘
忌见生人,门口挂红布,以警来者;下午忌看病人,说下午属阴,以防病情加重;
药不放“三台”(窗台、锅台、炕台),处方忌反叠。
年五更不泼水。大年初一不扫地,不打水,不借钱,不讨债。小孩忌在正月
剃头,说剃了妨舅舅。生日这天不推磨,说生日推磨薄了命。打场、粮食不估堆。
妇女不坐门槛,意防难产。人活一百岁,仍说九十九。农历初五、十四、二十三
为“月忌”,忌新婚妇女及初生幼儿走亲戚。
这些禁忌,积习已久。建国后,城区已逐渐清除,但在农村一大部分中老年
人中,至今仍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