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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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局
1948年5月, 张店市政府成立后,设实业科,负责管理商业工作。之后,随
着区划调整, 曾先后更名为工商科、工商事务所。至1956年8月25日,张店区政
府设立淄博市商业局张店分局。1958年下半年,服务局、供销社合并到商业分局,
辖糖、茶、副食品、水产、纺织品、食品、生产资料、土产废品等12个城市商店
和江西、石桥、房镇、马尚、马庄、张店6个农村商店。1961年9月,区商业分局
与供销、外贸分署,改称张店区商业局,由政企合一机构改为单一行政管理机构。
1967年3月, 区商业局的工作改由张店区革命委员会商业生产办公室、工商行政
管理办公室代管。 1968年10月,成立张店区革委贸易局。1970年3月16日,易名
张店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8年12月,商业与工商行政管理分署建局。自此,
张店区商业局的机构及管理业务相对稳定。1987年,商业局下设基层工作科、业
务物价科、财务计划科、审计科、人秘科、职教办公室、体改办公室等12个科室。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9年1月, 成立"张店市合作推进社", 负责领导各基层合作社的工作。
1950年春, 更名为"淄博特区合作总社张店市分社"。是年5月,张店划为桓台县
九区,淄博特区合作总社张店分社撤销,各基层合作社统由桓台县联社直接领导。
同年11月, 各基层社又划归张周市联社领导。1953年9月,张周市联社撤销,建
立"淄博专区合作总社张店中心社", 归淄博专区总社领导。1955年3月,张店中
心社更名为"淄博市张店区供销合作社", 属淄博市供销合作社领导。同年8月,
区供销社由沣水迁至洪沟。次年3月,又迁至安乐街西首。1958年7月,区供销社
与区商业局、服务局合并,改为"淄博市张店区商业分局"。同年11月,桓台县的
卫固、石桥供销社,邹平县供销社的马尚、房镇中心商店,淄川区傅家供销社,
划归淄博市张店区商业分局。12月,实行"三社合一",所有农村供销社全部下放
给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设立商业科。次年5月,区商业分局收回各公社商业科,
在各公社设农村商店。 1961年9月,区供销、商业、外贸分署办公,设立区供销
合作社,下属农村商店改为6个基层供销社。区供销社机关设在张店新华街北首。
1963年,区供销社更名为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张店分社,兼管外贸业务。1968年10
月, 张店分社与商业局合并,成立"张店区革委贸易局"。1970年3月,区革委商
业局成立,兼管原供销合作社的一切业务。1975年12月,供销社与区商业局分开,
成立张店区供销合作社。1984年9月,更名为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5年8
月,办公地点迁至商场西路与柳泉路交叉路口东侧。至1987年,区供销合作社联
合社设办公室监事会、团总支、工会、政工人事科、统计业务科、安全保卫科、
财务科、审计科、基层科、基建科、生产科等14个科室。
对外贸易局
1961年10月28日,成立张店区外贸办事处,设主任、办事员各1人。1962年,
区外贸办事处撤销,外贸工作由区供销社代管。1968年10月,区商业局与区供销
社合并,成立区革委贸易局。外贸工作由贸易局业务二组分管。1970年3月16日,
区革委贸易局撤销,改建区革委商业局,外贸工作由商业局代管。1975年下半年,
区外贸工作改由区供销社多种经营办公室兼管。1976年12月,张店区成立外贸组。
1977年3月27日,在外贸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外贸局。1978年5月,建立张店区对
外贸易公司, 与外贸局合署办公。1984年5月,区外贸局撤销,只保留区外贸公
司,下设行政秘书股、业务股和经理部。同年9月,又设市外贸局张店事务处(科
级) ,编制8人。1985年12月4日,区外贸办事处与外贸公司一并撤销,业务交市
外贸局所属各公司经营。1987年12月,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张店区重新建立外贸
局,编制25人,下设外经科、生产计划科、进出口经营科等6科1室。
物资局
1960年11月, 成立张店区物资局,1962年6月撤销。1972年11月,建立区物
资供应站。 1975年1月,区物资供应站撤销,重设区物资局。局内分设财务、机
电、业务、储运4个组。1979年4月,区物资局又调整内部机构,设政工、行政管
理、业务、协作管理、储运、财会、计统7个股。1979年4月,成立区物资综合公
司, 1983年6月撤销。同时,对物资局内部机构再次调整。将业务股和机电股分
别改为金属木材公司和区机电设备化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将政
工、 行政管理、财会、计统4个股室合并为人秘股和计财股。至1987年,区物资
局下设人事秘书股、财务股、机电化轻公司、金属木材公司、物资交易市场、综
合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