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封建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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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土地占有状况土地改革前,张家庄属地少人多的村庄。1948年,全村138户、819人,耕地901亩,其中租种外庄地主、城里店铺之家土地399亩。村各阶层拥有土地502亩,人均占有061亩。村无大户人家,仅有2户富农,16人,占有土地49亩,人均306亩。中农18户、109人,占有土地144亩,人均132亩。贫雇农118户,694人,占有土地309亩,人均045亩,富农人均占有土地是贫雇农的68倍。中农人均占有土地是贫雇农的29倍。
封建地主剥削形式封建地主、富农剥削农民,采取出租土地、雇工、放高利贷等形式。
1、土地出租张家庄无地主户,两户富农其家人大部分在外经商,家中土地较少。户均占有土地245亩。贫雇农均租种外庄地主土地。外庄地主对城张佃户收租,均采用定租形式,即按地亩数所定成数,年底交租。
土地改革前(1948年初调查),张家庄贫雇农户租种外庄地主土地399亩,即:慕王庄束茂庚190亩、周家河徐姓地主120亩、城里黄姓富户10亩、城里张姓(天德堂药店)70亩、城里张氏墓田9亩。时张家庄贫雇农118户,租地户94户,占村总户数68%,世人故称城张村为“佃户村”。
2、雇工雇工是地主、富农剥削农民主要形式。雇工分长工、短工两种。长工,常年在地主家干活,俗称“觅汉”。长工在地主家吃饭,年终付部分粮食为报酬。小“觅汉”只管吃不付工钱。短工,为季节工。农忙时地主派人去短工市上挑选,工钱根据其农活技术高低,劳作时间现定。1948年调查,时城张村农忙季节,在村和外出打短工30~40人。
3、高利贷地主、富农放高利贷,其形式:放粮、放钱两种。放粮,多在每年青黄不接时,乘部分贫雇农生活无着,地主则开仓放粮,借粗粮,还细粮,或春借一斗,秋还二斗。放钱,普通为3分利,三年本利平。
旧社会,张家庄贫雇农遇灾年交不起租,无能力偿还地主欠债,生活无着,不少人被迫带家拖口,外出逃荒要饭。据调查,1943年(民国32年)灾荒严重,村民生活极端困苦。是年,村内贫雇农9户26人逃荒东北。李克功一家逃荒江苏徐州,卖儿度荒。1941~1945年,因灾年及战乱,张家庄逃荒异地谋生13户、38人。卖华工3人,无辜遭杀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