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国民党政权行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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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结束后,1947年8月至1948年2月,国民党政权在村庄沿袭日伪时期保甲制,推行“合乡并保”政策。张家庄与一里沟村(现为泉龙村)并为一保,称之“联保”,下辖甲。甲以下设“五家联座”,即一家通“匪”则牵连五家。时联保长正、副各一人。张家庄共13甲、24个“五家联座”。甲长13人,24名“联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