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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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卫生防疫站制定管理规定提倡和鼓励在职职工接受再教育,更新业务知识,
提高技术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业务人员到上级院校脱产、函授、进修以及业余
学习。
选派的脱产学习人员,学杂费报销80%,学习期间发给工资,报销学校住宿费及
假期往返路费。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教育及“专业证书”学习,学费报销50%,
面授、考试期间发给工资,报销往返路费等。
1985年至1999年底,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有23人获取大专毕业证书,37人获取大
专专业证书,1人获取本科学业证书,4人拿到专科学业证书,全站职工的整体业务素
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