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创建卫生城市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1&A=8&rec=80&run=13

1989年贯彻市爱卫会《关于创建卫生城镇活动的实施方案》,区卫生防疫站成立
领导小组,将承担的行业卫生、除害灭病与传染病防治、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三方面
的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将正常业务工作与创建卫生城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 1991年,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和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的通知》,淄川区年内完成创建省级卫生城的任务。根据创城领导小组的安排,3月,
区卫生防疫站成立创城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省级卫生城的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相
关科室, 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截止到9
月份, 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城区生活饮用水合格率100%,公共场所卫
生合格率达97%,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94%,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蝇类密度下降为
10只/笼/日,居民区成蚊密度低于0.2只/10分,无传染病暴发流行。健康教育工作建
立科普一条街,与区电视台联合播放专题片《为了人民健康》,对公共场所、饮食从
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共9600人次。搞好自身卫生,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生活区内不乱堆乱砌,不养鸡鸭等动物。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省级卫生城的工作任务。
12月10日省爱卫会授予淄川区为“省级卫生城”称号。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1992年,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活动的实施方案,区卫生防疫站承担行业卫生、除害灭病与传染病防治、卫生宣传与
健康教育等项工作任务。 9月,中央爱卫会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
查、评审,淄博市荣获全国地级市“十佳卫生城市”称号。
1994年7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分三组对淄川城区及城郊乡镇的行业卫
生进行整顿治理, 历时108天,使城区及城郊乡镇90% 的行业卫生单位达到国家卫生
城标准要求。积极开展除害灭病、传染病防治,每年投放灭鼠药和捕鼠夹两次,喷洒
敌敌畏两次,使城区鼠、蝇、蚊密度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儿童预防接
种工作, 接种率达99.9%。对各类传染病患者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对其分泌排泄物进
行消毒处理,对高危人群进行密切观察和必要的预防接种。全区连续7 年无传染病暴
发流行,无白喉、脊灰等病例发生,无鼠源性传染病流行。其它传染病也得到有效控
制。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方面,每年对饮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
考核。学校普及健康教育课,每周不少于30分钟,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授课。将般阳路
建成健康教育一条街,建立50个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版面内容。通过《淄川日报》
向全区人民宣传卫生科普与保健防病知识,提高全民保健知识水平。
1995年6月12~16日, 中央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团对淄博市创城工作进
行全面检查考核,针对检查与考核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治理和改进。10月25~28日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团来淄博市考核创城工作,通过评审,淄博市荣获“国家卫生城”
称号。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每年的复核检查工作中,淄川区卫生防疫站完成了所承
担的淄川城区各项工作任务。在1989~1995年创城工作中,区卫生防疫站先后有20人
次受到市、区两级政府的表彰。1996年4月17日,市政府召开创建卫生城市表彰大会,
区卫生防疫站被表彰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