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对空气自然环境卫生质量进行卫生监测,为疾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980年至1983年,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调查分析。1982年在淄城、商家建立两个空
气监测点, 收集苯并(a)芘、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样本各48份, 浮尘各6份样本
送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大气监测检验分析。 1983年1月,配合市卫生防疫站完成大气二
氧化硫, 飘尘、苯并(a)芘测定工作。结果显示飘尘日平均含量为每立方米0.6677
毫克,超过国家最高允许平均浓度每立方米0.15毫克的标准。苯并(a )芘日平均含
量每立方米3.1346毫克, SO2日平均浓度每升0.2441毫克。其中冬季的平均浓度高
于夏季,这与冬季用煤取暖有关。同期开展全区居民死因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四年
总死亡人数为12931人, 总粗死亡率577.51/10万,标化死亡率552.02/10万,50岁以
上死亡人口占总死亡人口的80.71%,前5位死因分别是恶性肿瘤死亡率113.04/10万,
肺心病死亡率91.83/10万;脑血管死亡率91.82/10万;意外死亡60.17/10万;冠心病
死亡率32.06/10万。传染病死亡率8.78/10万, 已下降到第15位。淄川区人口平均期
望寿命71.5岁(男69.51岁,女73.54岁)。
1983年, 对淄城,洪山等5个乡镇的20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学调查,结果显
示公共用具消毒率80%。
1986年,对47个工程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46条。对服务娱
乐行业129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查出职业禁忌人数5名,均调离工作岗位。
1987年4月, 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对
公共场所单位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营场
所进行现场卫生监测。全年为207个公共场所单位建立卫生技术档案,对204名从业人
员进行健康查体、卫生知识培训。
1988年,配备噪声检测仪、风速检测计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仪器,全年共对1084
个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测。6月,区政府任命5名同志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
8月,在区工商局配合下,对销售进口旧服装的商场进行查处。当众销毁旧服装25件。
9月, 对百货大楼等7家商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处以罚款200元。全年发放公共场所卫
生许可证 1230份, 健康查体、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2226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
理工作出现新局面。
1989年,对各乡镇的宾馆、旅店、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单位建立卫生技术档案,建
档率90%。同年开展旅店、理发店消毒工作,对淄川旅馆等8家大型旅店、理发店推广
使用高效消毒片消毒。
1992年,对全区公共场所换发卫生许可证。
1993年, 对51个工程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提出合
理化建议70余条。
1995年,配备二氧化碳分析仪,开展对带空调就餐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监测项
目是温度、湿度、风速、照度、噪声、二氧化碳含量、空气细菌总数。6月,义和理
发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理发业,拒绝卫生监督,经
教育仍不接受监督管理, 处以罚款600元。该店既不缴纳罚款,又不申请复议或上诉
法院,6月28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996年,对全区公共场所单位换发卫生许可证。
1997年7月,香港路旅店、亚州发廊4家公共场所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
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擅自营业,罚款200元至400元不等,除香港路旅店自动执行外,
其余3家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999年,新添置CO2、CO监测仪, 对各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监测。新办
卫生许可证37个,审验健康合格证886个,办证率和健康查体率较往年提高。
第三辑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956年,对空气自然环境卫生质量进行卫生监测,为疾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980年至1983年,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调查分析。1982年在淄城、商家建立两个空
气监测点, 收集苯并(a)芘、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样本各48份, 浮尘各6份样本
送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大气监测检验分析。 1983年1月,配合市卫生防疫站完成大气二
氧化硫, 飘尘、苯并(a)芘测定工作。结果显示飘尘日平均含量为每立方米0.6677
毫克,超过国家最高允许平均浓度每立方米0.15毫克的标准。苯并(a )芘日平均含
量每立方米3.1346毫克, SO2日平均浓度每升0.2441毫克。其中冬季的平均浓度高
于夏季,这与冬季用煤取暖有关。同期开展全区居民死因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四年
总死亡人数为12931人, 总粗死亡率577.51/10万,标化死亡率552.02/10万,50岁以
上死亡人口占总死亡人口的80.71%,前5位死因分别是恶性肿瘤死亡率113.04/10万,
肺心病死亡率91.83/10万;脑血管死亡率91.82/10万;意外死亡60.17/10万;冠心病
死亡率32.06/10万。传染病死亡率8.78/10万, 已下降到第15位。淄川区人口平均期
望寿命71.5岁(男69.51岁,女73.54岁)。
1983年, 对淄城,洪山等5个乡镇的20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学调查,结果显
示公共用具消毒率80%。
1986年,对47个工程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46条。对服务娱
乐行业129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查出职业禁忌人数5名,均调离工作岗位。
1987年4月, 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对
公共场所单位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营场
所进行现场卫生监测。全年为207个公共场所单位建立卫生技术档案,对204名从业人
员进行健康查体、卫生知识培训。
1988年,配备噪声检测仪、风速检测计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仪器,全年共对1084
个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测。6月,区政府任命5名同志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
8月,在区工商局配合下,对销售进口旧服装的商场进行查处。当众销毁旧服装25件。
9月, 对百货大楼等7家商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处以罚款200元。全年发放公共场所卫
生许可证 1230份, 健康查体、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2226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
理工作出现新局面。
1989年,对各乡镇的宾馆、旅店、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单位建立卫生技术档案,建
档率90%。同年开展旅店、理发店消毒工作,对淄川旅馆等8家大型旅店、理发店推广
使用高效消毒片消毒。
1992年,对全区公共场所换发卫生许可证。
1993年, 对51个工程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提出合
理化建议70余条。
1995年,配备二氧化碳分析仪,开展对带空调就餐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监测项
目是温度、湿度、风速、照度、噪声、二氧化碳含量、空气细菌总数。6月,义和理
发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理发业,拒绝卫生监督,经
教育仍不接受监督管理, 处以罚款600元。该店既不缴纳罚款,又不申请复议或上诉
法院,6月28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996年,对全区公共场所单位换发卫生许可证。
1997年7月,香港路旅店、亚州发廊4家公共场所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
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擅自营业,罚款200元至400元不等,除香港路旅店自动执行外,
其余3家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999年,新添置CO2、CO监测仪, 对各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监测。新办
卫生许可证37个,审验健康合格证886个,办证率和健康查体率较往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