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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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淄博劳动工作队(市防疫站前身)对淄博矿务局所属煤井进行调查。
1956年,淄川区卫生防疫站建立后,工业卫生工作是其一项重要任务。贯彻国务
院颁布的《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的危害》文件精神,对粉尘作业进行调查、整改。
1958年, 市、 区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在洪山水泥厂对粉尘治理进行试点。通过
“双革”试制成功了“铁壳球磨风动上料机、粉尘吸粉机、木制搅拌机”,使扬尘点
粉尘浓度大大下降。淄川窑厂扩大了除尘室。在淄博瓷厂采取密闭湿式作业、卫生清
扫等有关措施,使车间粉尘浓度达到了国家标准。1959年至1961年这段时期在防尘方
面采用“革、水、密、风、护、管、宣、查”八字综合防尘方针,全区粉尘作业环境
有较大改善。1961年底,全区38个产尘单位,有13个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
防毒工作针对生产设备的跑、冒、滴、漏,采取包括技术改造、改进工艺流程、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加强个体防护等综合防毒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在昆仑化工厂采
用密闭缸炼硫,防止了毒气外溢,保护了职工健康,还回收了部分产品。
1960年前,企业多为土法上马,室外作业多,防暑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区设防暑
降温办公室, 专人负责。1960年各厂矿共设防暑降温委员会55个,人员506人,成立
领导小组163个。 各厂矿主要领导亲自抓。炼铁厂书记炉前进行工作检查,炼焦厂采
取供应工作盐稀饭或粥。车间开天窗、设地角窑、排风扇、发草帽等综合措施,防止
中暑发生。
1960年,女工劳动保护重点推行了“三调三不调”制度和“四期”劳动保护,有
些厂矿实行岗位女工挂牌制。对全区女工工种进行调查,并对女工身体进行检查。全
区有疾病女工183人,占所有女工的9.6%。
随着地方工业的建立和五小企业的兴起,1960年起开展劳动卫生现场监督监测工
作,工作中督促厂矿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并对各种尘、毒防护措施进行卫生学鉴定。
至1961年全区有厂矿企业70处, 其中市属33处、区属企业37处。共有职工66607
人,市厂矿职工58624人,区厂矿职工7983人。
1962年, 进一步贯彻 《国营企业工作条例》,《手工业35条》,重点调整生产
秩序。在工作中抓事故重点,抓薄弱环节,把解决生产中重大隐患和整顿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作为调整工作重点。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淄川
木业社、淄川机厂制定了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年,全区组织安全大检查,解决 495
项不安全因素。同年,贯彻《淄博市女工劳动保护试行办法》开展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1977年,培训企业红工医96人。是年,全区有企业 128个,其中市属19个、区属
25个、 社办企业84个。全区有产尘单位100个(其中市属企业12个、区属企业19个、
社办企业69个) 扬尘点350个,接触粉尘作业职工6868人。全区有产毒单位87个(其
中市属企业14个、 区属企业21个、 社办企业52个) 共计有散毒点371个,接害职工
2497人。
1978年, 从卫生组中分出劳动卫生组,编制4人。淄川区贯彻淄博市卫生局《关
于加强工业卫生医疗预防协作片的意见》,重点开展陶瓷行业除尘设备卫生学评价。
小煤井、铅作业、罗村公社社办企业、磷肥生产企业劳动卫生学与职业病调查。对岭
子、罗村社办煤井进行工艺改革,将干式风钻凿岩打眼改用中心注水风钻和电钻,降
低粉尘浓度。对杨寨、罗村社办硫酸厂、磷肥厂防尘、防毒设施进行技术改进,卫生
学评价效果良好。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区31个厂矿(其中市属企业8个、区属企业12个、
社办企业11个)粉尘作业扬尘点浓度作了普查。是年,先后在昆仑(淄博瓷厂)、淄
城(汽车制造厂)、洪山(洪山铝土矿)举办三批42家企业共计150 人的企业职工不
脱产红工医学习班。通过举办学习班,充实企业与车间卫生保健人员,防止工伤、中
暑等疾病发生。
1979年, 对全区5个系统42家工矿企业进行“十种毒物”调查;并对5处社办煤
井和17个铅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和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
1980年, 对磁村、岭子的小煤井进行调查,对井下作业干式凿岩掘进进行改造,
积极推广使用“中心湿式凿岩钻”。
1982年, 对部分企业进行建档。区属厂矿58个,建档42个,建档率72.6%,其中
接尘单位28个, 接尘职工 3818人。全区厂矿企业职工34924人,其中男性职工23470
人,女性职工11454人。
1983年,区属以上厂矿企业为49家,建档41个。其中产尘单位28个。全区有社队
企业172个,对其中27 个重点企业进行建档管理。
1984年,召开全区工业保健站卫生人员会议,贯彻落实《职业病报告办法》严格
职业病报告制度。
1985年,在各乡镇经委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对全区126 家乡镇企业进行摸底调
查; 224家乡镇厂矿建档。 当年全区厂矿职工33503人,接尘单位110 个,接尘职工
6827人。接毒单位29个,接毒人员44人。在市卫生局组织的全市区县卫生防疫工作考
核中淄川区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工作考评得100分。
1986年,对区属42家企业296个点,126个乡镇企业420个尘、毒点定点挂牌监测。
1987年,经区卫生局批准区卫生防疫站设淄川区劳动卫生监察监测所,对内为劳
动卫生科,具体承担全区劳动卫生工作。
贯彻执行《〈山东省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乡镇
企业必须建档,卫生监测可以收取成本费,乡镇企业必须取得劳动卫生许可证方可投
产,并对该细则进行了广泛宣传。
1988年,《中国城乡企业卫生》杂志社全国通联工作会议在淄川召开。来自全国
27个省、市、自治区的137 名代表到会。与会领导有卫生部防疫司汤双振司长,杂志
社社长尹玉石,山东省卫生厅邢来田副厅长,山东医学科学院院长李鸿雁,山东省劳
动卫生研究所鲁守成所长。淄川区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是年,建立劳动卫生档案企业1114家, 发放劳动卫生许可证,对其中1100家企业
进行尘、 毒定点管理。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下发劳动卫生监督
意见书23份。
1989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刘光全教授在淄川区泉头建材厂开展乡镇企业粉尘
治理试点。对内墙砖生产的粉碎、成型车间进行通风吸尘和水浴除尘治理,使车间粉
尘浓度降到国家标准以下, 并召开全区范围的粉尘治理 现场会,为淄川区劳动卫生
整顿治理树立了典型。为进一步推广使用打下了基础。是年,对1114个建档企业内容
进行更新和补充,劳动卫生许可证验证率为100%。
1990年,对厂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劳动卫生知识培训,参加人员910人。
1991年,举办专业公司、乡镇经委和136 个乡镇企业学习班两期,每期一周。
1992年, 举办两期“防尘、防毒培训班”,参加人员320人,对成绩合格者颁发
结业证,提高了企业领导对劳动卫生工作的认识。同年,对全区1019个乡镇企业进行
了劳动卫生许可证换证工作,换证率达100%,全区有产尘单位316个,产毒单位145个。
1993年,对962个乡镇企业进行劳动卫生许可证验证。
1994年, 对1004个乡镇企业进行验证。是年,全区有产尘单位348个,产毒单位
147个,下达治理监督意见书7份。
1996年, 召开乡镇经委分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人员会议。是年,全区998个乡镇
企业换发新证工作。 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建档登记。全区有产尘单位308个,产毒单
位71个。
1997年,对上年度换发新证企业全部进行验证。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治理。
开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办法》宣传活动。出动两
部宣传车,向全区乡镇企业散发宣传单15000份。在广播、电视、 报纸等传媒对该办
法进行宣传。区电视台拍摄的反映,淄川区企业劳动卫生现状的专题片在省电视台正
午时光栏目播出,大力宣传淄川区劳动卫生执法做法。
1998年,劳动卫生科分为综合科、劳动卫生一科、劳动卫生二科。
是年,乡镇企业劳动卫生许可证验证企业760个,对240个乡镇企业进行现场监测,
提出合理化建议1000余条。 对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治理。9月,省人大副主任张青林
来淄川区进行立法调研,先后在皇冠集团、圣泉水泥厂、三园车辆厂现场察看职业危
害现状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1999年,科室有粉尘采样器(DS-31型)4台,毒物采样器3台,ND-2声级计1台,
ES-60J电光分析天平1台和风速仪、湿温度计等设备,基本上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8月,召开全区厂矿企业负责人会议。会上重点学习《尘肺病防治条例》、《淄博
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