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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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8年,淄川县防疫委员会对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对类似传染病者,施行隔离、
消毒手续,对尸体掩埋于7尺以下、遗留物进行焚毁消毒。
七十年代起开展传染病疫源地的消毒。
八十年代初, 加强消毒监督管理工作。1986年建立消杀服务队,负责城区消毒
杀虫等工作,对淄城镇东关居委会消毒杀虫服务站提供技术指导。
1990年对发生出血热病人的57个村,8600户家庭进行疫点消毒。是年,举办消毒
杀虫知识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15人。
1991年,继续开展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工作,开始针对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
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1992年, 对全区493个医疗单位、384个托幼机构全部登记建档,共对275个医疗
机构进行监测,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监测率100%,乡镇以下医疗单位监测率50%以上。
对紫外线灯进行效果监测,查灯管28支,合格26支。
《消毒管理办法》颁布后,站内成立消毒杀虫监督监测站,以加强消毒管理工作。
1993年,对84户传染病家庭进行疫源地消毒,开始进行医疗机构消毒效果采样。
对乡村卫生室、厂矿保健站103个单位的“消毒”采样304份,合格率66%。
1994年,对急性传染病疫源地消毒27家次,对235 个乡镇医疗机构工作间进行消
毒,对31个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监测,村级卫生室监测285个,监测率82.85%,采
样1075份,合格率54.05%。
开展托幼机构室内空气、 餐具、 毛巾等消毒效果监测工作, 查318个,监测率
90.3%,采样931份,合格率38.77%。
1996年, 深入贯彻《消毒管理办法》,全年监测卫生室418家,监测率81.6%,
合格率91.9%, 消毒液采样367份,合格350份,合格率95.6%,无菌台采样407份,
合格394份,合格率96.8 %,监测紫外线灯298台,合格273台,合格率91.6%,空气
采样416 份,合格350份,合格率84.1%。对8家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监测。1997年,
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监督监测的通知》。全年监测664 个医疗机构。经监测
治疗室空气合格率1.55%,消毒台间合格率90.48%,消毒液合格率77.12%,消毒针
管合格率91.10%, 医务人员手合格率为77.19%,在637 个基层医疗机构中,280个
没有紫外线灯,121个没有高压消毒锅,89个没有消毒液。
1998年,共监测医疗机构58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