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碘缺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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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缺乏病原称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是由于外环境缺乏碘(包括水、土、
粮、蔬菜等) ,造成人体摄取碘不足而引起的甲状腺肿大,对后代影响最为严重。人
们对该病的描写是:“一代粗、二代傻、三代四代连根拔”,说明该病的危害程度。
建国前,无防治措施,任其发展。建国后,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地甲病防治工作,《全
国农业发展纲要》对该病的防治工作提出要求,但受人、财、物方面的影响,只对少
数典型病人采用口服碘制剂或手术治疗。1978年淄川区成立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设
立办公室,加强防治工作领导,推广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注重协调卫
生、盐业、供销、工商、税务各有关部门查辑私盐活动,防止非碘盐流入地甲病病区。
淄川区淄河流域的峨庄、口头、太河公社是典型的碘缺乏病高发区。1964年,首
次对三个公社进行普查, 调查39607人,按当时的地甲病诊断标准(四型五度)查出
患者10084人, 患病率为25.4%, 其中峨庄36.64%,太河21.45%,口头21.30%。
1966年,推广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措施。1973年进行防治效果调查,该地区实有人
口65605人, 查61023人(93.01%)确诊患者9984人,患病率为16.36%。1977对该地
区的8个碘缺乏病高发村进行防治效果复检,共抽查了八个重点大队,患病率12.30%。
1978年以《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在20个公社开展普查,共查380242人,普
查率为86.86%, 按照“三型四度”查出地甲病患者11821人,平均患病率为3.1%,
按照病区划分标准以公社为单位患病率超过3%为病区, 淄城、二里、查王、昆仑、
峪林、西河、张庄、龙泉、黑旺、罗村、杨寨、黄家铺12个公社为病区。至此,全区
共有15个公社、332个大队为病区,占农业人口的69.5%。
1979年在全面推广食盐加碘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兼用海藻丸、碘化钾片、消瘿注
射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8月,采用消瘿注射液曲池穴注射,治疗118名甲状腺肿患者。
用药方法: 成人首次1ml,以后每次2ml,每5天一次,左右曲池穴交替注射,10次为
一疗程。 经过一个疗程后,有116 例显示出不同程度的好转,总有效率98.31%,其
中治愈72例, 治愈率61.02%;有效44例,有效率37.28%;无效2例,占1.69%,弥
漫型Ⅰ度、Ⅱ度、年龄在40岁以下的疗效显著。对结节型及Ⅲ度以上、病史长、年龄
大的患者疗效不理想。12月对淄城公社的城张、洪山公社的蒲家、黄家铺公社的店子、
龙泉公社的尚庄四个大队防治效果考核,其中Ⅰ度、Ⅱ度的甲状腺肿病人治愈80%。
1980年, 采用碘化钾片对9079人进行治疗,疗程为3个月,取得显著疗效,治愈
率62.5%。是年,全区累计治愈甲状腺肿病人18844人,总治愈率84.71 %。
1981年,对15处病区公社,按照统一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验收工作。每个公社
随机抽查患病率高、中、低三个村庄,但三个村庄总人数不少于3000人。考核检测内
容: ①各病区公社甲状腺肿患病率;②7~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③根据全区患病
率不同对全部重病区和患病率在3~5%以及5~10%(视为轻、中病区) 各选两个有代
表性的公社, 进行部分人群的尿碘测定; ④对所有病区公社的饮水和食盐含碘量进
行测定。考核结果表明,除峨庄、洪山两病区外,其它13个病区均达到控制和基本控
制的要求。见附表。
对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峨庄、洪山两病区的地甲病人,服用碘油胶丸进行治疗。
1983年对峨庄的三个大队(西东峪、峨庄、土泉)和洪山三个大队( 蒲家、西省、
杨家)进行考核,甲状腺肿患病率分别下降到1.5%、0.9%,至此全区15 个公社全部
达到控制或基本控制地甲病的标准。
1984年,在全区按原轻、中、重病区分别在淄城的城二、黑旺的土湾、口头的小
口头设立了碘缺乏病观察点,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全区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
淄川区发生地甲病的主要因素是饮水含碘量低。1980年选择有代表性的病区公社
和非病区公社的饮用水源,进行采样化验,峨庄、口头、太河三个重病区公社,饮用
水平均含碘量为1.44g/L;轻病区的淄城、昆仑、查王、 黄家铺等公社饮用水平均含
碘量为3.11g/L;非病区的商家、罗村等公社饮用水平均含碘量为3.36g/L。
碘缺乏病防治措施: (1)普及供应1/万的碘化钾食盐 (简称碘盐) 进行防治。
1973年前供应的碘盐,由各公社供销社、门市部用人工喷雾器搅拌加碘,加碘不匀影
响防治效果。自1973年改用机械加碘,由盐业批发部,集中加碘,然后又由全省统一
由产地加碘, 保证了碘盐的质量和普及供应。(2)重视治疗现症病人。对查出的甲
状腺肿患者采用碘化钾片(液)、消瘿片(液)、海藻丸、碘油胶丸等药物,进行边查边
治疗、复查复治。
碘盐检测: 对病区供应的碘盐,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采样检测。1982年检测412
份; 1983年检测540份;1985年检测4165份,有碘率均在83%以上。为各病区乡镇卫
生院配备监测包1个和检测试剂, 要求每月检测30份,按时报送区防疫站,严禁私盐
流入病区以及非碘盐、工业用盐混存混销,工商、税务、卫生盐业相互配合稽查私盐,
凡在病区销售的无碘盐一律按私盐处罚,以保证病区人民食用合格碘盐。
1984年至1986年对碘缺乏病观察点的调查结果表明,患病率均控制在3%以下。
1994年3月10日,淄川区成立消除碘缺乏病领导小组。
1994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自1994年10月1日
起实行。从此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1994年开始,开展对特需人群(孕妇、婴幼儿、生长发育儿童)补服碘油胶丸工
作。
1994年至1995年,有82183人补服碘油丸164366粒。
1996年为掌握防治效果,对14处学校、774名8~10岁学龄儿童进行检查,查出甲
状腺生理性肿大44人,肿大率为5.7%。
1996年,特需人群补服碘油丸,0~6 岁儿童补服35095人,7~14岁补服49488人,
新婚妇女2300人,孕期、哺乳期妇女补服2600 人,覆盖率分别为95.91%、95.2%、
100%、100%。是年11月5日~14日,市消除碘缺乏病检查组对淄川区进行检查:淄川
区甲状腺肿大率为12.07%, 碘盐合格率经销点100%,居民户96%。
1997年4月14日,印发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意见。8月25日区地方病领导小组印发迎
接省、市消除碘缺乏危害达标考核任务、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负责学龄前儿童、教委
负责7~14岁学龄儿童、 民政局负责新婚、育龄妇女、计生委负责孕期、哺乳期妇女
补服碘油丸,补服率均95%以上。
1997年9月22日~26日, 市卫生局对淄川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进行检查,10月
通过省考核验收。
1998年2月, 山东单县发生不正当补碘事件。造成群体药物不良反应,在全国产
生影响。 2月16日东坪镇部分小学生服用某部门推荐桓台县某厂生产的碘营养片51人
发生不良反应,市、区领导非常重视,市卫生局于4月5到东坪调查处理。从此淄川区
停止补服碘油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