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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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起实行各科室提前编制预算制度。1985年起,推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按照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超额提成奖,收到一定效果,但经费不足已成为发展卫生
防疫事业的主要困难。为此,不断开拓服务范围,开展有偿服务,积极组织财源,以
补偿财政拨款不足,增强卫生防疫机构的生机与活力。为加强经济管理,建立健全各
种约束机制,制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并逐年进行修订,不断完善各项财会管理
制度,使经济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奖金分配上,采取“定额到科、
超额提成、效益优先、综合平衡”的原则,1996年后改为“指标管理、超额提成、效
益优先、总量控制、兼顾公平”,并根据“三考两查一评议”(考政治、考法律、考
业务,查职业道德、查劳动纪律,全员评议)得分进行兑现奖金,使防疫站经济效益
逐年增长,为创建一流卫生防疫站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一、资金来源:
卫生防疫站各项业务活动经费,来源于国家预算拨款、卫生防疫有偿服务收入、
上级业务部门专项经费拨款。
1、卫生防疫事业经费
1956年起,防治防疫事业费单列,区卫生防疫站被列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所需
卫生防疫事业经费实行全额补助,50年代拨入卫生防疫事业费27万元;60年代拨入卫
生防疫事业费59万元;70年代拨入卫生防疫事业费76万元;80年代拨入卫生防疫事业
费167万元;到1999年底,国家拨入的卫生防疫事业经费总额达1007万元。
1985年起,卫生防疫事业经费由全额补助改为差额补助。
2、卫生防疫有偿服务收入
1956年至1984年,财政拨入的卫生防疫事业费基本上维持卫生防疫工作的开展,
卫生防疫业务收入甚微。
随着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发展,工作范围不断扩大以及物价上涨、工资调整等因素,
致使卫生防疫事业费支出迅速增加,财政补偿严重不足,为摆脱入不敷出的被动局面,
区卫生防疫站自1985年起开始探索有偿服务的路子。国发〖1985〗62号,国发〖1988〗
61号和国发〖1989〗10号三个文件的出台,明确提出预防保健机构实行有偿服务与无
偿服务相结合,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和成本费,〖1988〗卫计字第20号卫生部、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发《全国卫生防疫防治机构收费暂行办法》,为开展有偿服务提供
政策依据。淄川区卫生防疫站在财政拨款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结合本地本站实际,服
务范围不断扩大,有偿服务收入增长迅速,由1989年的61万元(毛收入)增加到1999
年的230万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5.89%。
1992年,根据省卫生厅、省公安厅鲁卫防字〖1992〗第2 号文件规定,开展机动
车驾驶员职业健康查体,当年收入29万元。
1993年,与农机局联合开展农机驾驶员查体工作,当年实现收入6万元。
1989年至1999年底,全站有偿服务毛收入累计总额达1566万元。

淄川区卫生防疫站1989~1999年经费
来源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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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财政拨款 预算外资金收入 合 计
━━━━━━━━━━━━━━━━━━━━━
1989 22 61 83
1990 30 61 91
1991 30 54 84
1992 57 137 194
1993 38 135 173
1994 50 96 146
1995 67 133 200
1996 78 199 277
1997 84 230 314
1998 86 230 316
1999 108 230 338
─────────────────────
合 计 650 156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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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防疫事业支出
1956年至1984年,国家拨入的卫生防疫事业费,主要用于防疫药品、器材和生物
制品的购置、急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等公用经费支出。设备购置、基建维修支出甚
少,人员经费支出约占财政拨款的20%多一点。
1985年起,开始探索有偿服务的路子,且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相应的有偿服务支
出不断增加,列支的公用经费中,大部分是用于开展有偿服务所必需的药品费、工本
费、劳务费和成本费支出。
1985年,按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工资制
度改革,当年7月1日起执行新工资标准,人员经费支出增长较大。
1989年起,基建维修、仪器设备购置支出逐渐增多,并且在卫生防疫事业费支出
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993年,根据国发〖1993〗7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区站人员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按职工工作年限,
职务或职称进行工资套改,1993年10月份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人员经费支出增长较
快, 年人均工资总额由1989年的2899元增加到1999年的10639元,人员经费支出在卫
生防疫事业费中支出的比重由1989年的24.1%上升到1999年的39.56%, 财政拨款仅
占人员经费的72.16%。
1996年1月,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再次进行较
大调整,新增误餐费和职务补贴,人均增加工资140元。
1998年6月,职工工资又一次进行较大调整,人均月增资100元。
根据《工会法》 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取工会经费,自1990年至1999
年底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工会经费累计支出4.82万元。
1994年10月起,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职工工
资总额10%交存(其中个人交纳5%),自1994年10月至1999年12月累计交存住房公积
金328558元。
1998年起,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退休养老基金保险制度,根据工资总额
按比例每月上交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17422元(含个人交纳部分)。
自1999年元月11日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房补贴制度,到年度共支
存住房补贴57871元。
淄川区卫生防疫站1989~1999年支出一览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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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职工 离、退休 设备 其他
年 份 总额 福利费 人员费用 公务费 购置费 修缮费 业务费 费用 合

──────────────────────────────────────
1989 16 4 1 19 2 3 34 4
83

1990 20 3 2 17 2 2 33 3
82

1991 21 3 2 15 1 1 30 2
75

1992 35 3 3 21 20 4 72 6
164

1993 43 3 4 28 7 4 45 16
150

1994 52 4 7 26 4 3 40 10
146

1995 58 7 8 50 12 4 62 15
216

1996 72 10 12 39 14 2 90 28
267

1997 84 10 12 49 16 3 85 13
272

1998 98 10 18 53 21 4 86 26
316

1999 103 8 21 53 15 9 76 18
303
──────────────────────────────────────
合计 602 65 90 370 114 39 653 141
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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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投资
1956年至1984年,国家对卫生防疫站固定资产投资极少,1985年起,随着卫生防
疫有偿服务的开展和有偿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有偿服务收入不断增加,为改善办公
条件和增加仪器设备、交通工具提供了资金来源,卫生防疫事业基本建设和设备投资
发展迅速,固定资产增值较快。1989年固定资产总值27万元,1999年底,淄川区卫生
防疫站固定资产总值已达到150万元,增值123万元,平均每年增加净值12万元,平均
增长速度为20.99%。(其中房产已交区房管局不在固定资产之内),拥有机动车7部,
千元以上仪器设备40台(件),总价值76万元。1989年至1999年,淄川区卫生防疫站
固定资产投资经费为114万元。

淄川区卫生防疫站1989~1999年固定资产
投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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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投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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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2
1990 2
1991 1
1992 20
1993 7
1994 4
1995 12
1996 14
1997 16
1998 21
199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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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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