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接收安置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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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移民
为实施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山区扶贫人口搬迁计划,西关一村
为淄川区扶持贫困山区摆脱贫困,共同走富裕之路作出了贡献。
1994年11月,西关一村民满怀兄弟情谊,敲锣打鼓迎来了峨庄乡上雀峪村第一批
移民,12月份上雀峪村又有移民迁入西关一村。
1995年, 依照淄川区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计划,对山区贫困村庄实行定向扶贫
移民措施,在淄川区主管部门的安排下,西关一村接收来自口头乡大口头村、聚六村、
张庄乡罗圈峪村、峨庄乡下雀峪村、黑旺镇西井村、太河乡西桐古村移民作了安置。
1996年, 再次接收来自口头乡、黑旺镇、太河乡、张庄乡12个贫困村移民进行
了妥善安置。
中共西关一村总支委员会,西关一村民委员会对山区贫困村庄迁入的移民在生
活、居住、生产工作等方面均进行了妥善安置。住房可享受优惠价格和分期付款的
照顾:分配住宅楼每平方米优惠50元;购房可分三期付款, 第一年交付房价总数的
30%,第二年交付30%,第三年交付40%;搬迁户子女入学入托,享受村民同等侍遇;对搬
迁户的生活和工作安排, 本着“坚持自愿与引导相结合,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
切”的原则,村民委员会与搬迁户户主分别签订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发挥两个积极性的作用,促其尽快脱贫致富。

二、接纳农转农落户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西关商业区的开发建设,1985年元月,
淄川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农民进城镇经营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在全区范围内,
许多农民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进入城区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他们户口在农村,
人在城区,人户分离,经营和生活都存在许多不便,不少人希望改善这一状况,户
口迁至城区实现人、户、经营活动统一。1993年, 上级有关部门放松城区农业户口
管理, 允许农村进入城镇经营业户交纳户籍管理费,即可农转农到城区落户的办法,
解决他们人户分离问题, 每口人交户籍管理费2500元,至1995年底,交费落户停办。
西关一村根据这一精神,自1993年开始至1995年底, 先后接纳来自全区17个乡镇以
及安徽、湖北、江苏等地255口人安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