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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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邓小平
理论为指导,全面客观地记述本村建置、居民、政治、经济、村区建设、人物、村
风民俗等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断限,上断1938年, 下限1996年,个别内容据情适当向前追溯,某些
事物从发生之日记述,以观其历史全貌。《大事记》、《荣誉》篇下限到1997年。
三、 本志结构,采用横排竖写的方法,分为篇、章、节3个层次,部分篇章根
据需要设目。记述采用:记、传、志、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体为主。《大事记》
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记述方法。
四、本志采用语体文,但也不排除使用通达的古词语。
五、本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记述村内已故人物;其他人物采用以事系人的
形式,散见于各篇,以彰其业绩或公德,部分人物附以简介。
六、数字运用,凡统计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万以内的数字,以个为基本
单位,万以上的数字,以万为基本单位。
七、纪年,本志采用公元纪年,年、月、日均用阿拉伯数字。建国前的历史纪
年,依历史习惯用汉字书写,加括号注明。
八、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一律简称:中共×××委员会,政府机构一
律用全称,村内机构用全称。
九、计量,一律采用公制,用米、平方米、公斤。对部分历史资料为保存其原
貌,仍保留市斤,但在记述中“市”字被省略。
十、 行文中的“解放前” 或“解放后”,系指1948年淄城最后解放为时限;
“人民公社时期”,系指1958年~1984年4月;“文化大革命时期”,系指1966年5
月~1976年;“中共十一届三中会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均以1978年底为时
限。
十一、资料来源,主要来源于西关一村、淄川服装城管理处以及镇、区档案资
料、《淄川区志》、《淄川县志》、《淄川区大事记》(1986~1996)和老党员、老
干部工作记录、回忆录、座谈笔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