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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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 西关一大队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粮田、蔬菜普遍推行
“三不变” (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不变,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生产队统一分配
不变) 、“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耕种、统一使用劳力、统一使用水利设施)、
“五定一奖罚” (定任务、定地片、定产量、定投资、定报酬。超产奖励、减产处
罚)的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
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促进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
基础的体制, 已经开始改变,其经济活动,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
化。基本农业生产资料--土地,仍以公有制为基础,但使用权转给了生产者。在专业
承包的基础上,出现了各种专业性质的经营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
1983年7月,淄城人民公社成立了农工商总公司,西关一大队也成立了农贸公司。
1984年4月, 淄城人民公社改为西关镇。西关一大队改为西关一村,农贸公司改为经
济联合社,简称经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