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农业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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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助组
1954年秋, 孙迎考带领15户农民组织起西关第一个互助组,自任组长。随后,张
德福、钱汝臣、朱洪三、胡成业、高绪重、赵林春、刘道成、徐长华等纷纷建立起
互助组。西关村的互助组达到11个。互助组土地仍为个体农户所有,组内农户采取
相互帮工、互助互济的办法,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春, 孙迎考的互助组又吸收复兴街部分农户,成立了“五五”农业生产
合作社,意为1955年建立,后改称五五一社,社长孙迎考,副社长吕丕明, 会计孙
即顺(当时党组织曾安排杨维新来该社抓工作)。之后,张德福的互助组也组建起初
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张德福任社长,闻长义任副社长,祝守仁任会计。同时,长兴街以
小车公会中的24人为主也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朱洪三任社长。此后,钱汝臣
办的红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朱洪三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称“五五二社”,
赵林忠任社长,钱汝臣任副社长,贾凤远任会计。初级社将土地、牲畜、农具等生
产资料折价入股, 按股参加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是:人分部分一
般为60%至70%,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股份分配,为40%至30%,各社不等。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10月,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后,随着合作化高潮的到来,西关村的“五五一社”、“五五二社”以及其他初级社
于1956年2月3日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分为:西关第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社
长高正三,后为孙即顺,副社长张德福,会计孙即顺;西关第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社长赵林忠,副社长钱汝臣,会计贾凤远。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生产资料入
社,凭劳动力劳动记工分参加分配的核算方法,土地不再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