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计划生育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1&A=5&rec=16&run=13

20世纪60年代初, 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全社会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从上
到下开始抓计划生育工作, 历时30余年的时间,人口出生由无政府状态,转化为人口
生育、人口增长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1963年至1983年,以控制人口高速增长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阶段,其主要任务是
破除数千年遗留给人们的多子多福的封建生育观念,实行有计划的生育,控制人口增
长速度。
1963年,淄川区人民委员会在淄城人民公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试点,大张旗鼓地
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启发群众实行计划生
育的自觉性。主要工作对象是多子女的育龄夫妇,主要措施是男性绝育或女性放环。
当时任大队长的孙即顺,响应党的号召,以身作则,并带领4个生产队的队长去淄川区
医院作了绝育手术。在大队长和生产队长的影响下, 部分多子女男性社员作了绝育
手术, 少数有各种原因不宜作手术者,即动员女方作了节育放环,开创了西关一大队
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1966年,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波及西关一大队后,党组织生活中断,大队管
理委员会解体,计划生育工作停滞不前,人口出生放任自流。
1972年计划生育工作, 抓组织落实、思想落实、计划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
实“五落实”。大队建立了以支部书记孙即顺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按淄城
人民公社每年的人口出生计划, 逐个落实到人,并以政府制订的人口出生证为准,严
格控制人口出生。对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妇女采用多种节育措施, 防止计划外怀孕和
计划外出生。对避孕失败者, 则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生。在工作中对“五落实”执
行坚决,毫不动摇。
1975年,计划生育按照“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一点”的生育原则及“晚、
稀、少”的要求,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间隔4~5年。西关一大队号召共产党
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对二胎以上的多子女户,全部实行绝育手术,手术对象由男性
绝育改为女性绝育。共产党员王家英响应党支部的号召, 带头做了绝育手术。在党
员干部的带动下,西关一大队部分多子女育龄妇女做了绝育手术。
1976年,淄城人民公社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不仅在公社医院开设了计划
生育病房, 并在公社机关开设了计划生育临时病房。这些病房都在西关一大队区域
内,绝育手术集中在公社医院进行。这一举措对西关一大队计划生育工作影响很深,
促进很大。大队党支部、管理委员会, 从上到下深入发动多子女的育龄妇女实行绝
育手术。西关一大队二胎以上的育龄妇女,积极响应号召,除有病者外,适宜作绝育
手术的育龄妇女51人皆作了绝育手术。同时,对按计划生育一个孩子, 并办理了独
生子女证的,落实了优待照顾办法:每年每一独生子女优待工日60个,享受年限为10
年。
1979年,国家发出了“晚婚、晚育、优生、少生”的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
一个孩子”。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这一人口生育政策的同时,淄城人
民公社决定树立典型,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于是年8月,召开计划生育表彰大
会, 表彰奖励全公社终生只要1个孩子的5对夫妇。西关一大队沈德红、朱洪富夫妇
生有1个女孩,决心不再生育二胎,是大会表彰的5对夫妇之一。公社领导为其披红戴
花,并发给奖金200元。
1980年,淄城人民公社提出普及一胎, 年内实现一对夫妇只生一孩的目标。由
于几千年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旧生育观念的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随之加大,大
队党支部、管理委员会面对现实, 除了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
决好社员关心的实际问题。第一,进一步抓好合作医疗,落实好独生子女的医疗保健
问题; 第二,办好大队幼儿园,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保证;第三,统一管好,安排好
“五保”老人, 使他们享受到全大队社员的平均生活水平,破除人们“养儿防老”
的旧观念;第四,落实节育措施,实行第一胎孩子出生后落实节育措施,杜绝二胎出生,
对一胎节育失败而怀孕者, 坚决采取补救措施,不得有计划外出生。大多数社员,经
过耐心教育,能够按计划生育的要求执行,能够落实各项节育措施。但也有少数育龄
妇女,希望能生二胎,特别是只有一个女孩的家庭,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计划生育
阻力大, 致使计划外怀孕, 强生二胎现象时有发生。 据此,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1981年12月, 西关一大队报请中共淄城人民公社委员会任命大队妇代主任宋瑞华为
计划生育大队长。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
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年下半年开始,公社组织数十人的工作队,深入到各大队帮助
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至1983年先后3次来到西关一大队。工作的重点是已生育二胎
以上的育龄妇女绝育和计划外怀孕者采取补救措施。对个别外出躲避计划生育已经
强生二胎者,则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其落实计划生育,以杜绝强生现象再次发生。
1983年,公社印发了《计划生育暂行规定》,每位育龄夫妇人手一册。人们的计
划生育观念, 逐步树立起来,比较自觉地落实节育措施,计划生育工作走向平稳发展
的轨道,人口出生基本得到控制。
1984年始, 西关一大队的计划生育工作以贯彻落实淄城人民公社制订的《计划
生育暂行规定》为重点, 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组织,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落实计
划生育措施,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巩固提高阶段。
是年,西关一大队调整充实了大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充实了大队计划生育专门
工作班子, 进一步健全了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按照“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逐户逐人落实了各项计划生育措施,计划生育工
作从晚婚晚育开始抓起,按计划生育要求纳入管理范围,一抓到底,不出漏洞。同时,
建起了育龄妇女透查制度,每3个月1次,对育龄妇女进行透视查体,发现问题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杜绝了计划外出生。
是年,山东省发布了《关于二胎生育政策的暂行规定》,使申批生育二胎正式纳
入了人口生育计划之内。这一计划的实施,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计划生
育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西关一村各项计划
生育工作指标,均达到计划目标要求,晚婚率达95%以上,晚育率达98%以上,计划生育
率达到100%。
1985年,实行新的婚姻登记办法,淄城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以女方法定结婚
年龄, 推迟3年为晚婚的标准,并实行新婚夫妇计划生育合同制。西关一村对申请结
婚的男女青年全面推行了这一制度。
是年,计划生育工作推广荣成“三为主”的经验(实行宣传教育与行政措施相结
合以宣传教育为主;突击工作与经常工作相结合以经常工作为主;节育措施与补救措
施相结合以节育措施为主)。对育龄妇女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村设“五
簿一卡”, 实行月走访,季透查。实现了计划生育“三为主”的管理目标,计划生育
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993年,计划生育工作贯彻为“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的工作方针,计
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更加全面的规范化管理阶段。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生育
计划指标分配;节育、生育措施落实;检查指导;调查研究。工作重点放到人的思
想观念上,使人们的生育观念由多子多福, 养儿防老转化到优生、优育、优教方面
来。
1994年,淄川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淄川区计划生

育基础知识教育问答101题》,全村每个育龄妇女人手一册。村民委员会组织育龄妇
女展开了认真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村民委员会将全村340名育龄妇女,分为11个育龄妇女小组,选出组长,建立相应
的小组活动和工作制度,群策群力,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将
计划生育小组建设成为,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把计划生育同发展农村经济,帮助群众
勤劳致富奔小康, 同建立文明幸福的家庭有机的结合起来。西关一村计划生育协会
制订了协会章程, 成立协会会员活动小组,把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通过这
个网络去实现,已经成为育龄妇女的共识,从而西关一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成为育龄夫
妇的自觉行动。自1990年始, 淄城镇对基层支部(总支)、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政绩考
核, 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中共西关一村总支、村民委员会重视计划生
育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建起了育龄妇女、独生子女、使用
药具等方面的档案、簿卡。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又创办了西关一村人口学校, 计划
生育协会会员之家,建起了高标准的西关一村幼儿园, 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
素质方面,迈出新的步伐,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年报表 1995.12.31

┌──┬──────┬──┬──┬─────┬───────┬─────────┬────────┐
│流 │其中 │育 │已 │其中 │落实节育措施 │历年累计数 │出生情况(计划内)│
│动 ├──┬─┬─┤龄 │婚 ├─┬─┬─┼─┬─┬─┬─┼──┬─┬──┬─┼─┬─┬─┬──┤
│人 │省 │市│区│妇 │育 │省│市│区│合│放│男│女│办 │销│签 │销│合│男│女│其 │
│口 │ │ │县│女 │龄 │外│外│县│ │ │ │ │理 │ │合 │合│ │ │ │ │
│总 │外 │外│外│人 │妇 │流│流│外│ │ │ │ │计 │证│同 │同│ │ │ │中 │
│数 │ │ │流│数 │女 │入│入│流│ │ │ │ │划 │ │人 │人│ │ │ │ │
│ │流 │流│人│ │人 │人│人│入│ │ │ │ │生 │人│数 │数│ │ │ │一 │
│ │ │ │数│ │数 │数│数│人│计│环│扎│扎│育 │ │ │ │计│ │ │ │
│ │人 │人│ │ │ │ │ │数│ │ │ │ │证 │数│ │ │ │ │ │孩 │
│ │ │ │ │ │ │ │ │ │ │ │ │ │人 │ │ │ │ │ │ │ │
│ │数 │数│ │ │ │ │ │ │ │ │ │ │数 │ │ │ │ │ │ │ │
├──┼──┼─┼─┼──┼──┼─┼─┼─┼─┼─┼─┼─┼──┼─┼──┼─┼─┼─┼─┼──┤
│350 │270 │60│20│150 │110 │95│10│5 │11│8 │ │3 │105 │20│105 │20│10│5 │5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