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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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泉龙村发展的历史中,农业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然而,漫长的封建社会
导致土地分配极不平等。土地改革前,地主、富农人均占有耕地是全村人均耕地的
3.9倍, 这种状况,直至1951年土地改革结束才彻底解决。
20世纪50年代,村民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走农业合作化、公社化道路。
较新中国成立前,农业生产有明显变化,但发展缓慢。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的召开和一系列富民政策相继出台,使泉龙村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改革开
放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土地大量减少和第二、第三产业崛起,种地虽不
再是大多数农民的“主业”,但全村经济总收入、人均纯收入却成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