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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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村政权组织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带领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土地
改革,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新中国成立初期,村政权组织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
引导农民开展生产互助,推广使用化肥和新式农具,促进生产发展。人民公社化后,
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行使政权职能。主要负责制定全年生产计划,组织劳务,安排
农活, 推广良种、农药、化肥和农业技术,搞好分配,协调生产队之间及农副业之
间的关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贯彻落实党在农村一系列方针政策,随着
农业经营形式的变化,大队管理委员会及1984年后的村民委员会,在组织农业生产
上,很快由原来统的太多、太死,向为农户提供机械、良种、水利等服务方面转变。
同时, 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个体民营企业。至2001年底,全村共有集体企业2家,
个体民营企业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