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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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党和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中,泉龙村党支部十分重视从制度上加强党风党
纪党性建设。建立党总支部后,又对已有的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会一课制度
1、总支部(支部)党员大会
(1)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召开。
(2)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研
究制定总支部贯彻落实工作计划或措施;听取和审议总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工作
报告,对总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
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奖惩;选举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
会代表。
2、 总支部委员(支委)会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 主要内容: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和总支部大会决议,保证
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本单位建设发展规
划、重大措施和总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发展党员、党员奖惩和选拔干部、班子配备
问题;研究群团组织的领导工作及其他重要问题。
3、 党小组会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
(2) 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总支部
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推选党小组长,酝酿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对党员纪律处分
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有关党务工作事宜。
4、 党课
(1)一般每季组织一次。
(2) 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
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在新时期的新理论和新要求,学习科学文化及业
务知识,加强对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先模意识。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季末月下旬召开一次。
2、 主要内容:总结汇报自己思想和工作情况;相互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工作中问题和矛盾;检查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
政策、 端正党风、严守党纪和各成员分工落实情况。
3、民主生活会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
(1)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将群众的意见归纳
后反馈给党总支部(支部) 成员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确定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
(2)民主生活会内容和要求应事先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准备。
(3)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将确定的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和具体开会时
间报告镇党委。
(4) 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会后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和会议原始记
录一并报镇党委。
4、 民主生活会议题针对性要强。应充分发扬民主,从团结的目的出发,开展
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更好地发挥班子整体功能作用着眼,总结经验,纠正偏差,提
高班子战斗力。
议事规则和程序
1、 坚持每月一次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每季一次民主生活会,分析研究工
作情况, 解决问题,决定重大事情。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2、 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一人一票的表决程序,反对
人云亦云不负责任行为, 杜绝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现象。
3、与会人员要实事求是地阐明观点,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形成正确的决议。
如个人意见被否决,要积极贯彻执行集体决议,反对阳奉阴违。
4、严格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不能传播和泄漏秘密。
5、 对总支(支部)决议的执行,有关人员要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
集体决议落到实处。
6、 总支(支部)成员要模范地遵守党内生活准则,珍惜集体荣誉,自觉维护
“一班人” 团结。
廉洁勤政制度
1、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变作风,关心群众,深入实际,
高效务实地做好自己担负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党的好干部、好党员。
2、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
3、严肃党纪,从严治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搞特殊化。
4、实事求是,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
5、 实行政务公开,完善落实好各项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接
受群众监督, 增强工作透明度。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提倡勤俭办事。
学习制度
1、坚持集体学习制度。总支(支部)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两次,总支(支部)
成员必须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书记请假。
2、 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要根据形势需要和集体学习的重点,坚持不断地
自学, 并作好学习笔记。
3、 提倡理论联系实际,学用并举,努力把所学理论应用于实践中去,用理论
指导工作。
4、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学习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
5、 学习内容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不同时期学习重点加以安排。要注意
学习内容连续性、 系统性和实践性。
党员年度目标考核制度
1、 党员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担负的各项
工作任务, 落实好年度目标。
2、 总支(支部)及党小组要根据党员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每半年进行一
次检查, 年终进行总考核。
3、 党员年度目标考核要在党员进行自我总结鉴定基础上,通过党小组或党支
部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由党支部确定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填写到党员年度目
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栏内。
4、 对党员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要以实绩记载为准,没有确切指标依据的采取
个人汇报、 实地查看做出考核结论。
5、 对完成目标好的党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行推广,对完成目标
差的党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指导帮助。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15日为党员活动日。
2、 党员活动日内容由总支(支部)确定落实。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注
重实效。
3、 党员活动日主要形式有: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党课、参观、学习、观
看有教育意义的影视片、 收听广播、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义务劳动等。
4、做好活动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并作为对党员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5、 党员要积极参加活动,遵守纪律,对无故缺勤者要提出批评,进行教育。
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党员要根据党支部确定的联系户做好各种服务及排忧解难等工作。
2、党员要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联系活动。
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小组)汇报一次联系户工作情况。
4、 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联系户工作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希望要
求。
5、 党支部把党员联系户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内容之一。成绩显
著者, 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 长期外出不能参加所在支部正常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党总支要为其办理
流动党员活动证,按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对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2、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做到:
(1)对外出党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 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思想、工作情况,
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重要情况。
(3) 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内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
外出期间表现。
3、对外地来的流动党员在管理上要做到:
(1)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来党员,在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
编入党支部、 党小组,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 对已接收的外来党员要象对本单位党员一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组
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交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工
作。
(3)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有关内容。
(4)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外来党员。
4、 流动党员本人应做到:
(1)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2) 外出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
党组织教育管理。
(3) 外出期间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
交纳党费,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 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外出期间情况。
5、 外出党员返回后,经查验,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
外出所在地党组织, 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
所分配的工作的,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
一经发现, 要严肃处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1、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较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好,作
风正派, 有一定的群众威信。
2、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程度,分为两个阶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培养考察写实簿, 写实分别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负责:
(1)一般培养对象,每年写实一次。
(2) 重点培养对象和当年发展对象,每季考察写实一次。在经过二年以上考
察写实后, 条件成熟的,由党支部确定后报上级党委初审。
3、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必须经党小组(是团员的有团支部推荐意
见) 推荐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
4、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当年发展对象前,党支部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
意见,进行民意测评。在测评中反映出政治素质较低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并应
查明原因, 在写实簿中如实填写。
5、 党支部应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每年进行两次调整。第一次调
整在6月15日前完成, 第二次调整在12月15日前完成,并将调整结果及时报区委组
织部备案。
6、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及党的
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教育,
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品德等方面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党支部对入党
积极分子要经常地交任务、 压担子,在工作中加以考察培养。
7、 当年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经过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时间不
得少于5天或40个学时,并通过学习测验。学习结束后,每个学员要写出学习小结。
对不经学习培训或学习不及格者一律不准发展为新党员。
8、 党支部要指定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有针对
性的帮助教育。培养考察对象要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时参加党组
织的活动,列席党的有关会议,参加党课学习,虚心接受培养教育,完成党组织交
办的任务, 加强学习,每季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自己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9、培养考察满二年,经党内外民意测评符合党员标准的,党支部为其搞政审,
经区委组织部审查后,方可办理入党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1、 预备党员从预备期开始,必须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继续进行培
养考察, 否则不予转正。
2、入党介绍人必须认真负责地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培养考察教育,对其思想、
政治、学习和工作表现,每季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
3、 预备党员要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时参加党组织的一切活
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交纳党费,每季向党组织和介绍人汇报自己思想工
作学习情况。
4、 预备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学习、活动,不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或民主评议
不合格, 不能按期转正。
5、支部对预备党员考察教育工作情况,要列入党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6、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是否按期转为正式党
员,并报上级党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