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丧葬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1&A=4&rec=129&run=13

建国后,繁琐的丧礼程序有所简化。60年代中期,一度推行开追悼会的方法。
人亡后,大队主持召开追悼会,死者子女亲属一律戴青袖章,不拄哀杖,不穿白孝
服,不用白布裱鞋,不为死者扎纸马(牛)。孝幡花幡改为孝圈花圈。殡葬仪式多
在中午举行。一般程序为致悼词、向死者致哀、鞠躬告别。礼毕,用棺材装殓,抬
至茔田土葬。 1974年起,废除土葬,实行火化。是年5月,村民房玉书过世。子女
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为村中首例。自此,火化在泉龙村推开。为适应丧葬改革的
需要,在村东建公茔一处,占地17亩。允许火化后将骨灰盒埋葬,但不能堆坟头。
火化用车由大队安排,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自90年代中期以来,已废止的习俗又
有不同程度的回潮。扎纸马、孝幡、穿孝服、裱鞋已恢复如旧;将骨灰盒装入“小
棺材”,或干脆不用骨灰盒者已占多数。但无一例直接土葬。在推行丧葬改革中,
村成立了由一名副职或“两委”成员等数人组成的白公事理事会,本着立足服务、
尽量从简的原则,帮助亡者遗属处理相关事宜。废止“打路祭”,取消一亲一参拜,
实行分层次多人参拜,以减少繁琐“谢客”之劳。在“娘家人”同亡者遗属发生冲
突时,则出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