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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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村民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使用简单粗笨的生产工具,起早贪黑,春
种秋收,年复一年,劳作不辍,交完田赋和各种税捐,所剩无几。建国后,特别是
完成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到土地,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初步解决了吃饭问题,但收
入仍然较低。1951年,中农人均纯收入42元,贫农37元。实行农业合作化、公社化
后,农民从事集体劳动。由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收入增长缓慢,1960年,社员人
均纯收入54元, 1970年97元,1978年149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一系列
旨在搞活经济,解放生产力之举措,大力发展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村民收入有
了较快增长。1997年10月22日,区奔小康检查验收小组对泉龙村小康实现程度进行
了验收核实, 翌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泉龙村为小康村。1999年,村民人均纯
收入在全镇16个村中排名第八,为淄城镇人均收入进入全区前50名的行政村之一。
2001年,全村总收入5166万元,人均纯收入5000元,分别为1978年的44.5倍和58.1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