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人民公社经济 资料库:淄川区情资料库 章节:渭二村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3/article/2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3/article/2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8年9月, 龙泉人民公社建立,初期提倡“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的体 制,公社一级核算,生产资料、产品、物资等一切财物都由公社直接调配。对原来 高级社的财产无代价的上调,全公社统一使用,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 共产风,极大的挫折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 1961年,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调整了公社体制。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即公社、大队、生产队),队为基础,确 认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集体所有制。 当时的渭二大队下属5个生产队,到 1961年底, 又改为7个生产队。实行两年后,到1963年底,又将第六、七两个生产 队合并组成第六生产队,这一体制一直实行到1982年,时间长达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