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文件 川政普发(1991)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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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泉镇渭二村村民委员会改为渭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龙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渭二村村民委员会改名渭二居民委员会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渭
二村民委员会改为淄川区龙泉镇渭二居民委员会,隶属关系不变,按照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的规定,具体负责该居民区的社会活动和行政事物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淄川区人民政府(章)1991年12月28日(抄录于渭二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