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淄川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
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的号召,在全县掀起以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
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层层成立防疫委员会,防疫小组和群众性的防疫队伍,当
时渭头河镇也成立了防疫组织,培训防疫人员,组织群众游行示威,反对美帝国主
义的细菌战。
1956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毛主席提出的“除四害、讲卫生、消灭
疾病”的号召,掀起了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全民动手消灭
苍蝇、蚊子、臭虫和麻雀 (旧时为四害之一,现列为省二类保护鸟类,“四害”中
换上了老鼠)。为降低四害密度,落实防病措施做出了努力。
1958年,渭二大队贯彻以生产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方
法,发动群众,清除垃圾,改良厕所,改变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进入60年
代,渭二大队以积肥为中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管好栏圈,成为爱国卫生运动坚
持经常的工作任务。进入80年代,将爱国卫生运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成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之一。 渭二村自1987-1998年连续13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
位,1996年被评为区级卫生先进村。
渭二村的街道卫生工作主要是群众自觉打扫维护街道的清洁。1966年,对村里
大街的彻底改造,由原来的土路面改为青石或砂土路面,改善了排水道、街道卫生
实行分段包清扫,卫生面貌大大好转。90年代,随着旧村改建楼房和对东山新村道
路的整修翻建,村庄道路焕然一新。为保持文明先进村的荣誉称号,村在楼区新设
了6个垃圾池,有4名专职清洁工负责整个村庄主要街区的卫生扫除,镇环卫队定期
清运垃圾,使街道整齐、清洁卫生。
居民楼建成后,为保持楼区及楼内清洁卫生,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渭二村居
委会在新楼落成的同时,制定了《住楼守则》和《创建文明生活小区、文明楼洞流
动红旗评比条件》。要求居民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五讲”即讲文明、讲礼
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即: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每
户居民务必做到:1、常年保持楼洞整洁卫生,不存杂物。2、垃圾要倒入垃圾池内。
3、 爱护楼区内花草树木。4、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建筑设施。5、严禁在楼内乱写
乱画。6、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
附: 渭二村文明生活小区文明楼洞流动红旗评比条件:1、楼洞整洁卫生,不
存杂物。
2、楼洞的门窗、墙壁打扫干净,无蜘蛛网。
3、不乱倒垃圾,不从窗户往外扔东西。
4、无损坏公共财物及公共建筑设施现象。
5、楼洞及附近墙壁上无乱写乱画现象。
6、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无民事纠纷。
7、遵守村规民约,执行住楼守则。
附:住楼守则
为了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共秩序,达到团结友爱、
和睦相处,环境优美,卫生清洁,楼区绿化的文明生活区,特制定住楼守则。
一、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村规民约,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在公共场所
及道路上堆物,倒垃圾,爱护树木绿地,损坏者按花草树木的10倍罚款,并补栽保
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场),随便倒垃圾者,卫生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并让其将
垃圾再倒入垃圾池(场)。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禁止中午12点
至下午2点,晚上9点以后,录音机、影碟机、音响等设施高音开放,以免影响居民
休息,违者每次罚款20元。禁止楼内大声喧哗,避免嗓音,夜间上下班人员注意不
要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楼上人员不要在地板上砸、碰东西和拖拉家具。教育儿童、
小孩不要在地板上玩耍。阳台养花浇水,注意将花盆放牢,防止住楼下滴水。对洗
衣水、晾衣水要自行消化,不准外泄。严禁从前后窗户往外扔东西和杂物,以免误
伤他人或给别人造成损失。防止楼层居民之间矛盾发生,做到文明礼貌。
三、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建筑设施。节约用电、用水,保护好取暖设施,讲卫
生,爱清洁,保持室内、楼梯、门前、街道、花池整洁卫生。对堵塞下水管道及烟
道者,需要上楼顶处理,要与五楼管理出口户接洽上楼,自行处理,损坏他人财产
的,按价赔偿。对楼道内每层公共卫生区,由每层两户负责打扫清理。严禁存放杂
物,严禁在楼洞雨棚上放置东西。室内墙上和储藏室,不能随便乱开口和打孔,以
防水泥结构和钢筋造成破坏,影响楼房的整体质量。对偷电、窃水及破坏取暖设施
及公共财物和建筑设施者,按居委会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提倡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引起事端,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理。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人人都是治安员,以每楼洞
所有住户为一联防小组,负责本楼洞的防火、防盗,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进行及
时报告和盘问,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严禁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五、五楼住户负责本居住范围内楼顶的管理,自守则执行日起,禁止在楼顶按
装太阳能沐浴器,电视天线和其它物品,以免起纠纷,违者罚款50元,并强行拆除。
六、本守则自1998年4月1日执行,望广大住楼户共同遵守并互相监督。
渭二居委会1998年3月27日
第四辑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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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淄川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
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的号召,在全县掀起以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
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层层成立防疫委员会,防疫小组和群众性的防疫队伍,当
时渭头河镇也成立了防疫组织,培训防疫人员,组织群众游行示威,反对美帝国主
义的细菌战。
1956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毛主席提出的“除四害、讲卫生、消灭
疾病”的号召,掀起了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全民动手消灭
苍蝇、蚊子、臭虫和麻雀 (旧时为四害之一,现列为省二类保护鸟类,“四害”中
换上了老鼠)。为降低四害密度,落实防病措施做出了努力。
1958年,渭二大队贯彻以生产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方
法,发动群众,清除垃圾,改良厕所,改变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进入60年
代,渭二大队以积肥为中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管好栏圈,成为爱国卫生运动坚
持经常的工作任务。进入80年代,将爱国卫生运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成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之一。 渭二村自1987-1998年连续13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
位,1996年被评为区级卫生先进村。
渭二村的街道卫生工作主要是群众自觉打扫维护街道的清洁。1966年,对村里
大街的彻底改造,由原来的土路面改为青石或砂土路面,改善了排水道、街道卫生
实行分段包清扫,卫生面貌大大好转。90年代,随着旧村改建楼房和对东山新村道
路的整修翻建,村庄道路焕然一新。为保持文明先进村的荣誉称号,村在楼区新设
了6个垃圾池,有4名专职清洁工负责整个村庄主要街区的卫生扫除,镇环卫队定期
清运垃圾,使街道整齐、清洁卫生。
居民楼建成后,为保持楼区及楼内清洁卫生,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渭二村居
委会在新楼落成的同时,制定了《住楼守则》和《创建文明生活小区、文明楼洞流
动红旗评比条件》。要求居民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五讲”即讲文明、讲礼
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即: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每
户居民务必做到:1、常年保持楼洞整洁卫生,不存杂物。2、垃圾要倒入垃圾池内。
3、 爱护楼区内花草树木。4、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建筑设施。5、严禁在楼内乱写
乱画。6、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
附: 渭二村文明生活小区文明楼洞流动红旗评比条件:1、楼洞整洁卫生,不
存杂物。
2、楼洞的门窗、墙壁打扫干净,无蜘蛛网。
3、不乱倒垃圾,不从窗户往外扔东西。
4、无损坏公共财物及公共建筑设施现象。
5、楼洞及附近墙壁上无乱写乱画现象。
6、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无民事纠纷。
7、遵守村规民约,执行住楼守则。
附:住楼守则
为了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共秩序,达到团结友爱、
和睦相处,环境优美,卫生清洁,楼区绿化的文明生活区,特制定住楼守则。
一、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村规民约,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在公共场所
及道路上堆物,倒垃圾,爱护树木绿地,损坏者按花草树木的10倍罚款,并补栽保
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场),随便倒垃圾者,卫生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并让其将
垃圾再倒入垃圾池(场)。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禁止中午12点
至下午2点,晚上9点以后,录音机、影碟机、音响等设施高音开放,以免影响居民
休息,违者每次罚款20元。禁止楼内大声喧哗,避免嗓音,夜间上下班人员注意不
要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楼上人员不要在地板上砸、碰东西和拖拉家具。教育儿童、
小孩不要在地板上玩耍。阳台养花浇水,注意将花盆放牢,防止住楼下滴水。对洗
衣水、晾衣水要自行消化,不准外泄。严禁从前后窗户往外扔东西和杂物,以免误
伤他人或给别人造成损失。防止楼层居民之间矛盾发生,做到文明礼貌。
三、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建筑设施。节约用电、用水,保护好取暖设施,讲卫
生,爱清洁,保持室内、楼梯、门前、街道、花池整洁卫生。对堵塞下水管道及烟
道者,需要上楼顶处理,要与五楼管理出口户接洽上楼,自行处理,损坏他人财产
的,按价赔偿。对楼道内每层公共卫生区,由每层两户负责打扫清理。严禁存放杂
物,严禁在楼洞雨棚上放置东西。室内墙上和储藏室,不能随便乱开口和打孔,以
防水泥结构和钢筋造成破坏,影响楼房的整体质量。对偷电、窃水及破坏取暖设施
及公共财物和建筑设施者,按居委会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提倡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引起事端,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理。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人人都是治安员,以每楼洞
所有住户为一联防小组,负责本楼洞的防火、防盗,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进行及
时报告和盘问,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严禁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五、五楼住户负责本居住范围内楼顶的管理,自守则执行日起,禁止在楼顶按
装太阳能沐浴器,电视天线和其它物品,以免起纠纷,违者罚款50元,并强行拆除。
六、本守则自1998年4月1日执行,望广大住楼户共同遵守并互相监督。
渭二居委会199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