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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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牲畜饲养建国前,土地较多经济条件较好的富裕人家饲养牛、驴、骡、马等大
牲畜,用于田间耕作和运输。建国后,分到土地的农民生产热情高,贷款、借款购买
牲畜。 1954年大牲畜发展到172头。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大牲畜作价入
社,由集体喂养。是年有大牲畜318头,比1949年增加151头。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
受“一平二调” 的共产风影响,加之三年自然灾害,1960年饲养量下降到276头,比
1957年减少42头。1961年,公社党委贯彻了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简称“农业六十条”) ,公社由一级所有退回到三级所有,饲养量得到恢复。1 967
~1979年, 年饲养量400头以上有4年,其余都在300头以上。最高年份是1972年,饲
养量487头。
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及国家对大牲畜宰杀政策放宽,饲养之目的也由以使
役为主逐步转向以商品经营为主, 加之土地逐年减少,1983年饲养量下降到73头。1
984年后,集体不再饲养。1984年5月出现了泉龙村村民牛传尧创办的境内第一家奶牛
饲养场, 购奶牛25头,当年产奶。1986年平均日产奶375公斤。1999年全镇有个体奶
牛饲养场4家,奶牛47头。
养猪解放初期, 人民政府号召农民养猪,搞好农业生产,养猪业发展较快。194
9年生猪存栏量635头, 1953年增加到1137头,比1949年增长79%,1957年集体农户生
猪存养量1884头,比1949年增长197%。
1961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大养其猪”的指示,全社54个生产队均建起养猪场。社
员养猪实行户养猪、队包圈,增斤猪,付斤粮,肥料按级作价,付给现金或工分,养
猪事业又有较大发展。
1975年,中共中央发出大力发展养猪的通知和毛泽东主席《关于养猪事业的一封
信》,进一步调动了社队集体和个人养猪的积极性。1962~1982年,生猪存栏量累计
117017头, 年平均5572头。最高年份1977年,存栏量8407头,为历史最高水平。198
3年起集体养猪减少, 生猪存栏量下降,1989年又有所回升,而且多为专业户饲养,
养猪事业出现新势头。1999年养猪20头以上的专业户42家,生猪存栏量达千头,占社
会存有量的40%左右。
养羊淄城荒山荒滩较少, 养羊业形不成规模。1949年养羊181只,为农民个人所
有,每户三五只或十几只不等,主要品种有山羊、绵羊两种。
1961~1964年部分生产队开始集体养羊, 养羊业发展比较迅速,1962年存养量9
55只,为历史最好水平。
1983~1991年, 年存养量不足100只。1992年存养量开始回升。1995~1998存养
量平均400只。1999年下降到50只。
养鸡及其他境内农户很早就有养鸡的习惯,每户三五只,十余只不等。90年代旧
城改造后,村镇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居住楼房者已无条件养鸡。与此同时,出现了一
批养鸡专业户, 他们有的将旧平房改造成鸡舍,养鸡500~1000只,有的在村外或山
坡建养鸡场,养鸡数千甚至超过1万只。1999年,全镇有养鸡专业户20家,养鸡5万多
只。
养鹅、鸭的全镇不足100户,每户2~3只不等。
1999年,境内出现3家养兔专业户,养兔800只,其中肉食兔200只,珍珠兔600只。
还有一养狐狸专业户,养狐狸20只。
境内部分农户旧时习惯在地头、 堰边栽植桑树、桑墩做地标,采其叶养蚕。194
9~1957年,境内18个村均有养蚕户。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取消地界,原植桑树、
桑墩大部被伐,养蚕户大减,1965年只剩西一、城二、慕王、东关、开河、城三、公
义7个大队有养蚕者, 年产蚕茧38公斤。1970年只剩公义大队一户农民养蚕。之后境
内再无养蚕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