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生产经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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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生产农业合作化前,农民种地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作物种植,基本沿
用旧的耕作制度。秋季种麦,或几户联合,或靠亲友相助完成。
集体生产最初形式为互助组。 1952年2月,通过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
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城张村12户农民办起了一区第一个季节性农业生产互助
组,李连吉任组长,王永春任副组长。年内,各村也成立了互助组。1953年,互助组
发展到57个,其中常年性24个,季节性33个。加入互助组的农民1140户,占农户总数
的35%。
1954年,通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和学习推广
黄家铺乡唐忠义、 石谷乡马振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北关、西街、泉龙3村初级
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1955年,西关、慕王,公义、东街、中街、南街、三里沟、东
关、开河、小赵、城张、菜园、朱家庄、小李家庄等村都建立了初级社。初级社多为
一村一社, 也有一村两社和相邻两村建立三社的。是年底有初级社26个,入社农民1
956户,占总农户的60%。
1955年10月,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9~12
月,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写了许多按语,高度赞
扬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生动地介绍了各地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
《决议》的下达和《高潮》一书的出版发行,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1956年2~4
月,境内农业生产合作化掀起高潮,各初级社纷纷升级组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多
为两村建一社,也有一村建一社和一村建两社的。共建高级社14处,入社农户占总户
数的96%, 经营耕地15396亩,其中粮田12810亩,水浇地3261亩,高级社取消土地分
红,大型农具、牲畜作价入社。生产管理推行“三包一奖” (包工、包产、包成本,
超产奖励)制度。
1958年8月上旬, 毛泽东在山东省历城县北园乡视察,作出“还是人民公社好”
的指示。下旬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全国各地掀起
兴办人民公社热潮。是年9月1日,淄城人民公社宣布成立。该社由原淄城、黄家铺、
二里、石谷4个乡镇的33处高级社,计59个自然村组成。辖12个生产大队,113个包产
队, 10233户,40599人,共有耕地64233亩。建社不久即将12个大队调整为城里、北
关、 西关、石谷、查王、二里、南苏、黄家铺、灵沼9个管区,113个包产队合并为6
0个。 人民公社既是党政合一的政权机构,又是一级生产经营形式。1961年,贯彻中
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开始对农业的调整工
作。3月,淄城公社由一级所有制退回到三级所有制。4月,根据市、区指示精神,将
原淄城人民公社划分为淄城、 查王、黄家铺、二里4处公社。调整后的淄城人民公社
辖城一、城二、城三、东关、开河、西一、西二、慕王、公义、北关、菜园、三里、
朱家、小李、小赵、泉龙、城张17个生产大队,57个生产队,计3469户, 13547人,有
土地10970亩。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99.8%。生产队为集体生产组织,队委会统一安排
生产计划,统一调配使用劳动力。在劳动管理上推行“四小”管理和评工记分制度。
“文化大革命”时期,“四小”管理和评工记分制度废止,干活“大呼隆”,记“大
概工”,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此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联产承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许多行之有效的生产管理制度迅速得到恢复,
并逐步完善。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 的通知》,公社党委通过学习制订了具体贯彻意见,确定在社队
企业和大队直属单位,实行专业承包或五定(定工、定产、定费用、定利润、定报酬);
生产队对其作业组实行联产计酬或田间管理到户到人。 1983年4月,公社党委召开全
体党员干部会议, 贯彻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即《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
问题》和省、市、区委指示,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会后,各
生产大队及时制定了“大包干”和“专业包干”两种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农村商品经
济的发展。
1984年10月14日,镇党委、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在全镇实行土地
集中承包和对外转包,使现有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提高农业综合产业能力。1994年
全镇拥有承包大户150户,承包粮田721.5亩,菜园1182.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对
外转包土地552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健全完善和不断深化,使传统农业自然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
渡,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巨大变化。1988年,全镇有各种专业户1037个,占农户总数的
17%,其中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专业户560户,占专业户总数的54%;新经济联合体31家,
其中商业和饮食服务业5家, 占联合体总数的16%。专业户和联合体年收入6692.53万
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13313.2万元的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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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1952~1953│1954~1955│1956~1957│1958~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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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互助组 │初级社 │高级社 │人民公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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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57 │26 │1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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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辖范围及领导干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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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名 │社辖范围 │社长 │副社长│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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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一社│西关之一部分│高正三孙即顺│张德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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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二社│西关之一部分│赵林忠 │钱汝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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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三社│慕王 │贾世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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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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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名 │社辖范围 │社长 │副社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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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社│西街全部及北街一部分│苏兆祥│谢良仁黄元庆冯玲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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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社│中街南街 │朱茂才│张存厚何世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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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社│北关 │黄隆庆│张维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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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社│朱家 │朱绪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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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社│东街全部及北街一部分│李克全│宋家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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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社│三里沟 │冯坤谱│王国英张振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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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社│菜园 │黄举庆│黄春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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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龙社│泉龙城张 │程衍孝│韩结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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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社│东关开河 │梁绪成│张友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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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社│小李小赵 │李茂胜│黄衍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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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社│公义 │许安杰│孟守礼杨长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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