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土地与多种经营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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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197 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公社
党委、管委通过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指示,积极稳妥地在全镇各大队推行联
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根据中央[1980]5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
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在生产小队划分作业组,对其作业组实行联
产计酬或田间管理到户到劳责任制。镇办企业、队办企业和大队直属核算单位,实行
专业承包或五定(定工、定产、定费用、定利润、定报酬)。
1981年,公社党委根据区委指示精神,参照河南省新乡县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
经验,提出粮食、蔬菜生产推行“三不变” (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生产队基本
核算单位不变、生产队统一分配不变)、“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耕种、统一使用
劳力、统一使用水利设施)、“五定一奖罚”(定任务、定地片、定产量、定投资、定
报酬;超产奖励、减产处罚)责任制。
1983年4月,公社党委召开全社党员、干部大会,贯彻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
即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区委指示,确定
在农村推行“大包干”和“专业包干”两种生产责任制。会后,各大队进一步解放思
想,大胆改革,积极落实两种生产责任制。由联产计酬到大包干或专业包干,这一生
产形式的变革,使生产者有了更大的主动权和自主权,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1984年10月,镇政府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和本镇实际,作出《关于实行土地
集中承包和对外转包的决定》 并很快推开。全镇出现了承包菜园30亩和承包果园100
亩以上的专业大户。 西二、小赵、朱家庄等7个村,共向二里、东坪、峨庄、黄家铺
等乡镇转包粮田240亩,菜田254亩,果园58亩。实行这一改革后,土地由原农户分散
经营,转为向种田能手集中,更利于耕作管理和发展商品经济,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
有些村因劳力不足,无人种地的问题,还为兄弟镇提供了“劳有所为”的条件。
1985~1999年,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在耕地公有制前提下,全部实行集中承包和
对外转包,并出现了一批经济联合体。1999年,全镇农业收入1688万元,在耕地大量
减少的情况下,比1984年增长4.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