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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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派员参加区节育训练宣传骨干培训班,并组织部分群众和育龄妇女参观
节育展览。
1963年,淄川区确定淄城公社为计划生育试点单位。区、社工作组在全社广泛开
展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教育党员干部破除旧观念,树立新风尚,带头实行计划
生育。工作重点是动员多子女育龄夫妇落实男性绝育或女性放环。城一大队大队长刘
可刚,大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保健站医生王鑫以身作则,带头到区医院作了绝
育手术。此后,这个大队又有8名干部群众做了绝育手术,在全社产生积极影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计划生育工作无人过问,人口出生处于无政府状
态。
1972年,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狠抓组织、思想、计划、政策、措施“五落实”。
按系统、部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深入到户、到人进
行思想动员,党团员、干部带头落实节育措施。
1975年,计划生育按照“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一点”的生育原则及“晚、
稀、少”的要求,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间隔4~5年。公社党委利用各种会议
和有线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动员二胎以上多
子女育龄夫妇实行绝育手术。手术对象由男性转为女性。当年男扎6人,女扎164人,
放环217人,采取补救措施78人,节育率80.83%。
1979年,国家发出“晚婚、晚育、优生、少生”的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
个孩子”。公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这一人口政策,同时,树立典型,推
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是年8月,召开计划生育表彰大会,对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5
对夫妇进行表彰奖励,公社领导为其披红戴花,并发给奖金200元。
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
策”。公社党委组织一支70多人的宣传队伍,由书记、主任带队,分三组到各大队宣
传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各项节育措施,从而掀起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高潮。
1983年,公社制订并印发《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育龄夫妇人手一册,计划生育
宣传更加广泛深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90年代,淄城镇及各村都建立人口学校。以此为阵地,向群众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基本国情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教育。镇人口学校以培训师资和计
划生育工作人员为主,每年举办2~3期培训班,教材为《人口学概论》《人口统计与
规划》《生育与节育》《乡镇计划生育管理》《遗传与优生》;村人口学校面向不同
层次的育龄人群, 开办新婚夫妇、未婚青年、育龄妇女、家长等学习班,每年举办4
~5期,教材为《人口知识》《政策与法规》《青春期与新婚期卫生》《避孕与节育》
《优生优育》等。并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幻灯、录像、报刊等宣传工具和声、像、
图、文并举的教学手段,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人口学校的建立,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在办好人口学校的同时,各单位普遍重视
教育环境建设,驻地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栏,街道、路口设立醒目的大字标语,并注重
用各种文艺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春节扮玩、元宵灯会、文艺演出都精心设置
和编排计划生育的宣传内容,家庭、单位、社会形成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1992~1999年,镇党委、政府年年召开表彰大会,表彰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
工作者,此外,先后对自愿退出二胎生育指标的78对育龄夫妇进行表彰奖励,并号召
广大育龄夫妇向他(她)们学习,终生只要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