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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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
苏兆祥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线先进工作者。

1958年
王家英、孙良美被评为淄博专区钢铁战线先进工作者。

1960年
王家英被团市委评为青年跃进红旗手,被评为市文教卫生先进工作者。

1963年
刘可刚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线先进生产者。

1964年
刘可刚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线先进生产者。

1965年
李通昌创作的对口词《永远战斗在农业第一线》获市文艺会演创作奖。

1973年
王良谋被评为市民兵工作先进个人。

1975年
王良谋被评为市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

1976年
车宪浩、高明清被评为淄博市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

1978年
李永华被评为市新长征突击手。
马立钧被评为淄博市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贾元富、朱悦昌、刘伟、刘长军、周荣淮被市委、市革委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马立钧被市教育局评为教具改革先进个人。

1981年
黄玉荣被评为淄博市先进幼儿教师。
崔玉秀被市农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2年
晏军被评为淄博市科技致富能手。
高明清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

1983年
王念勤、高荣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勤劳致富能手称号。
杨玉玲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
刘洪源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助理。

1984年
白富远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
王世珉、刘凤珍、耿坡被市教育局评为优秀班主任。

1985年
刘永柱被市乡镇企业局评为乡镇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翟龙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先进工作者。
王兴军被团市委评为优秀团干部,被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房屋普查先
进个人。

1986年
张正华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白富远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农业劳动模范称号,被市科协评为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韩克辰被市文化局评为图书管理先进工作者。
张厚芝的家庭被市妇联评为五好家庭。
王世珉被市教育局评为优秀班主任。
王庆玺、宋爱英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李通昌被淄博日报社评为模范通讯员。

1987年
王兴军被评为淄博市新长征突击手。
关鹏、王延凯、高明新被评为淄博市青年文明个体户。
黄国庆获团市委颁发的“七五”建功奖章。
孙迎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电工。
崔斯玲、高玉华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1988年
李毓宽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干部。
杨瑞华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
王延钧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农民企业家称号,被市乡镇企业局评为优秀厂长。
陈光莲、赵庆毅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黄国庆被市乡镇企业局评为优秀厂长。
陈光莲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
张德洲撰写的《金针菇地上地下结合代料栽培技术》被市科学技术学会评为科技
进步奖,被市人防办公室评为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
段士珠、张鸣亭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一等功。
王世珉被市政府评为淄博市职工劳动模范,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
市政府荣记二等功。
白富远被评为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
孙信芝、王瑞、邵传璞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二等功。
黄忠庆被团市委、市经委授予优秀青年厂长(经理)称号。
晏春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魏贞华被评为市管理用水先进工作者。
白富远被市乡镇企业局评为优秀经理。
韩克辰被市文化局评为图书管理先进工作者。
张志英被市教育局评为市优秀班主任。
朱承训被市教育局评为优秀德育工作者。

1989年
李毓宽被市人大发会评为优秀干部。
白富远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政府评为优秀农民企业家,被市精神文明
办评为市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赵庆毅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陈光莲、晏春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马立钧被市民政局授予优秀敬老院院长称号。
孙迎海被市电业局评为优秀农电工并获市农电资料比武第二名。
韩克辰被市文化局评为优秀图书管理员。
周先玲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许兆海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二等功。
胡维诚被评为淄博市市容达标先进工作者。
王世珉、韩桂清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三等功。
赵长云被评为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张德洲撰写的学术论文《金针菇的栽培和制种技术》获市科协颁发的学术成果一
等奖。
王玉柱被市机械管理局评为机械管理先进个人。
张玉凤被市畜牧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黄衍兴获市科委颁发的科技成果进步奖。
孙传国被团市委评为优秀青年工作者。
孟祥鹏被团市委评为优秀团支部书记。
冯忠敏被市团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1990年
李毓宽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干部。
李作贵、陈光莲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赵长云被评为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程先瑞被市政府、市军分区评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先进工作者。
胡维诚被市土管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宋传杰被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
张德洲被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科协授予淄博市农民科技状元称号。
姬生智、魏静、牛瑞玲、周圣军、韩桂清、谭春芳、杨於祚被市人口普查领导小
组评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
黄国庆、赵圣俊、高家禄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崔玉秀被市畜牧业办公室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五周年宣传月活动中获市《防疫条例》知识竞赛二等奖。
赵庆毅被市政府评为科技兴市先进工作者。
白富远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农村工作部评为农村信息先进工作者,
被市精神文明办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苏守礼被评为淄博市优秀主管会计。
李克兰被评为市先进卫生工作者。
高明云家被市妇联评为五好家庭。
段义峰被市教委评为优秀班主任。
王世珉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一等功。
冯衍安、李红砚、王玉柱、陈玉洲、白富远、孙迎海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
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三等功。
高明升被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评为外事旅游工作先进个人。
黄国庆被石油化学医药工业公司评为乡镇化工医药行业优秀厂长。
马立钧被市民政局授予优秀院长称号。
周其龙被市农委评为农业战线先进工作者。

1991年
李毓宽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干部。
孙即全、盛伟、张平被淄博陶琉节组委会和第二届金秋灯会组委会均评为先进工
作者。
孙即全、盛伟获市科委颁发的高频电子除垢机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梁延江被评为市先进治保主任。
孙立田被市公安局评为治保工作先进工作者。
张绵永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
赵长云被评为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赵圣武、赵庆毅被评为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先进个人。
曹宏伟被团市委评为优秀团支部书记。
黄衍兴被市科委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
李振孔、韩春祥被评为市“一五”普法先进个人。
苏守礼被评为市农村会计标兵。
孟秀芝被评为市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王良谋被评为市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闻成秀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宋秀丽被评为市少先队优秀辅导员。
孙迎海被市电业局评为农电系统先进工作者。
崔玉秀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被市人事局、市畜牧局授予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称号。

1992年
冯乃发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竞赛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一等功。
白富远、赵进智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二等功。
闫新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先进工作者。
杨瑞华被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
胡维诚被淄博市政府评为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
吴洪霞、孙迎海、杨瑞华、许兆海、韩春祥、李秀谱、晏春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
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三等功。
赵长云被评为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陈光莲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白富远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市优秀乡镇企业家。
赵庆毅被评为市创建卫生城先进工作者。
张玉凤、周其龙被市人事局、畜牧局评为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孙迎海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荣记三等功。
黄春庆被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被团市委、市科委等部门评为市青年星
火带头人。
贾洪星被评为市优秀厂长(经理)。
晏春在市“双学双比”竞赛中获“巾帼智杯”奖,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荣
立三等功。
邱富英被评为市十大规范园长之一。
苏守礼被评为市农村会计标兵。
韩克辰被评为市优秀团总支书记。
王良谋被评为市治安保卫先进工作者。
王爱华在市“双学双比”竞赛中获“高产高效杯”奖。
孙迎霞被评为市优秀共青团员。
张宜霞、刘雪梅被评为市优秀托幼工作者。
王继永、胡秀清、狄玉美、韩福祥、鲍振远五户被市科协、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评
为市科普文明户。
高明云家被评为市五好家庭。

1993年
刘彤被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者。
魏传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先进个人。
张玉凤被市人事局、畜牧局评为乡镇优秀农业技术人员。
周其龙被市蔬菜办公室评为农业战线先进工作者。
孙迎海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竞赛活动中荣立三等功。
孙即全被市人事局、市教委评为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被评为创建十佳卫生城市
先进工作者。
曹登森被评为市创建十佳卫生城市先进工作者、民兵工作先进个人。
张绵永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市先进工作者。
贾洪星被评为市优秀厂长(经理)。
白富远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
晏春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竞赛先进女能手。
耿庆利被评为市职工教育先进工作者。
朱会林被评为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崔景芝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徐曰鑫被评为市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

1994年
高明升荣获市精神文明办公室颁发的建设淄博三等功证书。
赵进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淄博市推行股份合作制先进工作者。
崔玉秀被市农业局、人事局评为市优秀农业技术人员。
周其龙被市蔬菜办公室评为先进工作者。
盛伟被团市委、市科委、市农委评为青年星火带头人。
赵庆毅被团市委评为优秀青年企业家。
张绵永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
赵乾被市农业局评为农村会计标兵。
王兴军被团市委、市农业局评为青年星火带头人。
白富远被评为市廉洁勤政好干部、市科技十佳标兵,在建设淄博活动中荣记二等
功。
贾洪星被评为市优秀厂长(经理)。
苏守礼被评为市农村会计标兵。
高明云家被评为市一流文明家庭标兵。
王广智被评为淄博国际陶琉节先进工作者。
梁峰被评为市优秀合同管理员。
王爱昌被评为市优秀班主任。
赵进美被评为市少先队优秀大队辅导员。
王天玺被评为市工会先进工作者。
赵娜被评为市优秀教师、优秀保教工作者。

1995年
赵进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拥军优属模范称号。
高明升被市政府授予优秀村委会主任称号。
张德洲一家被市科协、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评为科普文明户。
蒲瑞芸被评为市优秀居委会主任。
刘霞被淄博科技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
赵庆毅被团市委评为优秀青年工作者。
孙栋清被评为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陈光莲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市计生基础知识答卷先进个人。
孙栋清被市妇联、市教委、市儿童福利基金会评为家教工作先进个人。
张绵永被市政府、市工会评为劳动模范。
王兴军被团市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局评为优秀青年。
白富远被淄博军分区评为优秀民兵指导员。
高明云、晏春、王世玲、陈华运、魏秀云、汪明礼、翟良绪、车茂林、牛振刚、
吴兰英10户被评为市卫生家庭。
魏秀云家被评为市文明家庭。
司志忠在市建工系统评选的百名优秀预算员中榜上有名。
王军、李铜祥被评为市建筑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赵德玲、王天玺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关培云被评为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王长峰的《语文训练与思想教育》获市小学优秀论文奖。
韦忠江,王长锋获市“我评《三刊二报》征文”活动一等奖。
徐洁琼获市“华罗庚杯”数学竞赛一等奖。
崔希俊获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论文二等奖。
高婷、贾明玲、周娟、王海燕、贺永红、冯宁、郭伟被评为市幼教新秀。

1996年
王世珉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校长称号。
闫新生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
晏春获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三等奖,被评为市广场文化优秀辅导员。
魏秀云被评为市十星级文明家庭。
朱会林被评为市科普先进工作者。
胡勇被评为市建筑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王军被评为市建筑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孙明清、王兴军被市爱卫会、市人事局评为创建卫生城市先进工作者。
董伟被评为市优秀班主任。
王新翠被评为市优秀实验教师。
韦中江的论文《借鉴目标教学优化作文课堂教学》获市小学作文教学研究一等奖。
傅克英的《中年级思想品德课堂结构浅析》获市小学思想品德论文二等奖。
崔希俊获市中小学音乐教师业务技能比赛三等奖。
张宜霞在市评定的十大规范幼儿园园长中榜上有名。
高明升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被市爱卫会、市人事局记三等功。
张德洲被市科协评为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牛宗波被评为市实施星火计划十周年先进个人。
刘长军被市卫生局评为计划免疫先进个人。
王建华被市人事局、市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赵进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乡镇企业家称号。
赵乾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学雷锋标兵。

1997年
闫新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十五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李锋被评为市乡镇企业优秀厂长。
赵长云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魏萍被评为市优秀基层妇女干部。
刘长军被市人事局、卫生局评为妇幼卫生工作先进个人。
李新法、赵恒玉、黄春庆3家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十星级文明家庭。
孙即全被市政府评为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王守翠被市妇联评为优秀基层妇女干部。
赵庆毅被市教委评为幼教工作先进个人。
张绵永被评为市“三为”活动标兵。
赵元芬被市司法局评为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
白富远、贾洪星、韩祥福、张继柱、孙兆海被市政府评为市星火计划先进工作者。
白富远被评为市双拥模范先进个人,市“般阳杯”优秀摄影二等奖。
朱洪海被评为市包装系统优秀经理。
崔凤芝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王天玺被评为市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
范建和被评为市师资工作先进个人。
杨金萍被评为市三防工作先进个人。
翟所美被评为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乌梓坤的作品《静思》在市中师、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评选中获中学组一等奖。
王世太的论文《在实验教学中加强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获市级二等奖。
高燕、李雪梅分别获市小学音乐、美术教学论文评比三等奖。
韦忠江的论文《遵循年级组的特点优化教学过程》获市小学语文优秀论文评比一
等奖。
齐鸿、崔希俊、李世清的音乐教学论文获市教学论文评比三等奖。

1998年
赵长云在迎接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工作中被市政府记二等功。
马兆玉被市政府授予农民企业家称号,同时被评为市优秀厂长(经理),被团市委
荣记一等功。
马兆臣被市政府授予优秀厂长(经理)称号,被评为市首届十大杰出乡镇企业家。
张德洲被市政府授予市首批农业科技能手称号。
陈会英被市政府评为市模范居委会主任。
朱芳被市财政局、蔬菜局评为农村技术推广先进个人。
贾洪星被市政府评为优秀乡镇企业家。
白富远被评为市双拥模范先进个人。
苏守礼被评为市农村会计标兵。
朱会林被评为市科普文明户。
孙林静被市档案局评为档案管理先进工作者。
胡勇被评为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司志忠被评为市先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李作森、朱洪海被评为市先进包装工作者。
贾洪星被评为市化轻系统先进个人。
高明云家被评为市十星级文明家庭。

1999年
牛宗波被评为市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和科委系统先进个人。
张玉凤被市畜牧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王建华被市人事局、市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孙开清被市政府评为农业普查先进个人。
王兴军被市经委、市乡镇企业局评为优秀厂长(经理)。
赵秀娟被市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高明云被评为市优秀母亲。
耿庆利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经理。
韩祥福被市劳动局评为压力容器先进个人。
孙林静被市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王新翠被评为市优秀教师。
薛忠厚被评为市优秀班主任。
沈玉凤获市少先队教育贡献奖。
满玉霞获市社会论文评比二等奖。
杜本玉、滕晓梅撰写的《在求新上大作文章》获市中学思想政治教学学术论文二
等奖。
滕晓梅获市中学思想政治观摩教学初中组一等奖。
韦忠江在市“三字一话”比赛中获区县组一等奖。
侯莉获市小学语文训练组农村组课堂评优一等奖,韦忠江获二等奖。
王新翠获市小学自然教学论文一等奖,获市优质电教课评选二等奖。
丁静获市教学基本功教案编写一等奖。
左云被评为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王洪亮获市小学自然课教学论文一等奖。
沈浩的论文《发挥电教优势,提高生物课效率》获市优秀论文二等奖。
乌梓坤获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学组二等奖。
赵红俊获市教学基本功语文科抽测二等奖,刘峰获数学科抽测三等奖。
董克的《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几种电化媒体》论文,获市级三等奖。
王红的《声乐教学浅谈》获市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论文经验短文三等奖。
徐伦发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