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卷 人民生活习俗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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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由于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生产力落后
等原因,居住在境内的人民,除少数富裕官宦人家外,都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要饭
讨食及为生计“下关东”者几乎各村都有。建国后,生活逐步改善。1951年胜利完成
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吃饭、穿衣问题基本得到解决。50年代末和60年代
初出现的生活困难也很快克服。然而,人民公社时期,因受“左”倾错误的影响,经
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并不富裕。1979年以来,镇(公社)党委、政府(管委)通过贯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及之后历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地实施了“兴商、重工、强农”的经济发展战略,坚持集体、个
体一齐上的方针,兴旅游、促商贸,联动开发,全镇第三产业呈现出全方位、大规模、
高速度发展的势头。90年代,相继跨入全省经济强镇和市级小康示范镇行列。人民生
活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一方土地养一方人,一方人有一方人的风土习俗,淄城人也不例外。当地习俗涉
及面很广,包括生产、生活、婚丧、礼仪等各个方面,其中一些是合乎一定科学道理
的,有些是不科学的,有的甚至带有迷信色彩。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的加快,健康向上的东西不断得到发扬光大,陈规陋习逐步被革除。
境内宗教主要有佛教、 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4种,人数不等,活动自由,
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