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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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建国前的医院诊所:明清两代地方官办医疗机构无考。日本侵占淄川
时期,伪淄川县公署于淄川城里设贫民诊所和新民诊所。民国淄川县政府设淄川卫生
院。1924年至建国前,境内先后设医疗单位16处。其中城里10处,西关6处;官办3处,
私人开办13处。新中国成立时尚存6处,皆私人开办。

建国前部分医院诊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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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 │开办年份│开办人│医生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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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泽药房│城里东街│1924 │王惠泽│王惠泽│1926年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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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药房│城里中街│1925 │苑子修│苑子修│1937年停办 │
│ │ │ │蒲英阁│蒲英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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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院│西关南首│1925 │束信甫│吴授先│1945年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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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诊所│西关 │1939 │杨子勤│杨子勤│1945年停办 │
│ │太平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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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泉药房│城里西街│1939 │王伯祥│王伯祥│1958年加入罗村河东联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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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昌诊所│城里东街│日伪 │李洪昌│李洪昌│1945年停办 │
│ │ │时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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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诊所│淄川城里│1939 │日伪县│ │1940年合并到新民诊所 │
│ │ │ │公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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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诊所│淄川城里│1940 │伪新 │ │1945年停办 │
│ │ │ │民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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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川药房│城里西街│1940 │张云川│张云川│1948年迁博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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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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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 │开办年份│开办人│医生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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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纯诊所 │西关 │1945 │田子纯│田子纯│1947年停办 │
│ │太平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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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东诊所 │西关南首│1945 │牛岱东│牛岱东│1953年加入淄城联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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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诊所 │西关 │1946 │高俊峰│高俊峰│1953年加入淄城联合诊所│
│ │香市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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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诊所 │西关 │1946 │朱景海│朱景海│1953年加入淄城联合诊所│
│ │太平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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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县卫生院│淄城西街│1947 │民国 │张旭 │1948年3月停办 │
│ │ │ │县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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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卿诊所 │城里中街│1949 │龚焕卿│龚焕卿│1953年加入淄城联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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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诊所 │城里西街│1949 │郭葆善│郭葆善│1953年加入淄城联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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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初称淄城联合诊所,系1953年3月由岱东、济民、永康、永安、焕卿5
处私营诊所联合组建而成,为淄川县第一处联合诊所,所址在西关太平街北首。1957
年称淄城镇卫生所。1958年称淄城人民公社卫生院。1985年称淄城镇卫生院。1987年
7月, 镇卫生院设“院中院”--淄川妇产医院,为一个机构挂两个牌子。是年,镇卫
生院于东关居委会辖区设社区服务所。淄城镇卫生院院址旧城改造后为松龄西路33号。
2 000年7月,撤镇后院名改为淄川区城区卫生院。
镇经委卫生所:1971年,淄城公社工业办公室在建筑队设卫生保健站,几易其址
后于1989年迁至淄城东路85号,1995年改称淄城镇经委卫生室。
村级医疗机构及其他:村卫生所(室)始建于60年代初,到1974年,全社17个大队
都已建立。队改村后称村卫生所(室)。1999年末,全镇共设村卫生所(室)18处,且全
部达到甲级卫生所(室)标准。

村级卫生所(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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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设立年份│1999年末人数│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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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王 │1963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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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一 │1964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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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张 │1965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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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 │1965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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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龙 │1965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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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家庄│1966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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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沟 │1966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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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庄 │1967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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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 │1968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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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二 │1968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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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 │1968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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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三 │1968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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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 │1968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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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二 │1970 │6 │2处,较晚的一处建于198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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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 │197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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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河 │197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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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一 │1974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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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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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村两级卫生医疗事业有了较大发展的同时,还出现了一批个体医疗单位。至
199 9年共有18处。规模较大的2处,均设于1984年。一是菜园村人黄衍强开办的淄博
松龄疑难病研究所,地址在松龄西路中段。二是退休职工张荣国开办的淄城中医门诊
部,地址在淄城路路东淄川蔬菜局附近。以上两个单位各有医务人员16人。其他个体
门诊(诊所)均建于90年代,且多为1~2人。
医疗队伍 建国前的医院诊所多为一人。新中国成立时继续开办的6处私人诊所,
共有医务人员6人。 连同开河、泉龙、东关、北街及境外在淄城行医者共16人,其中
中医10人,西医6人。
1953年,淄城联合诊所有医务人员16人,设眼科和中西医综合门诊及简易床位。
1959年改称镇(公社) 卫生院后,有职工35人,1985年增至50人。其中医疗卫生人员4
1人, 行管人员3人,工勤人员6人。在医疗卫生人员中,中医师2人,西医师3人,中
药师3人, 检验师1人,中医士2人,西医士6人,护士2人,中药剂士6人,西药剂士1
人, 检验士1人,护理员6人,中药剂员1人,西药剂员4人,检验员2人,其他卫生技
术员1人。
1999年, 镇卫生院有职工79人,按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分:副主任医师2人,副
主任护师1人, 主治中医师6人,主管检验师2人,主管医师1人,主管护师2人,医师
22人, 药师6人,护师8人,医士3人,护士3人,行管人员6人,其他17人;按文化程
度分:大专以上16人,中专58人,高中5人。
淄城镇(公社)卫生院历任院长、副院长如下:
院长
龚焕卿(1953~1959.12)
赵增船(1960~1962.12)
王英略(代,1963.1~12)
司传庚(1964~1975.2)
李金尧(1975~1977.9)
孟令秀(1977.10~1983.4)
安建华(1983.5~1984.4)
刘新隆(1984.5~1985.4)
彭绪礼(1985.5~1987.9)
陈业兴(1987.10~1990.1)
刘长军(1990.2~)
副院长
牛岱东(1953~1959.12)
高聿学(1964~1977.9)
金维成(1975~1977.9)
孙即平(1977.10~1983.4)
刘新隆(1983.5~1984.4)
刘纯荣(1984.5~1987.9)
孙启昌(1985.5~1987.9)
王春明(1987.10~1990.1)
张玉华(1990.2~1996.1)
谭秀明(1990.2~)
肖元荣(1990.2~)
镇经委卫生所 1971年4人,后增加到9人。1989至1999年4人。
村级医务人员。1973年大队卫生室(所)31人。1981年58人,其中37人经统一考试
取得乡村医师合格证书。1999年18处村级卫生室(所)有医务人员48人。18处个体医疗
单位共有医务人员52人。
医疗制度一般工作制度:1953年,淄城联合诊所制定了门诊、病房、药房及收费
等项工作制度, 改为公社卫生院后,增加了住院、护理工作制度。1978年7月,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发了《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
草案) 》,公社卫生院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医护人员职责、交接班制度、
值班制度、抢救病人工作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病人出入院制度及清理卫生
制度等。各科室都根据其工作范围制定了有关制度。90年代,镇村及个体医疗机构工
作制度健全,并张贴公布,让群众监督。
公费医疗制度:始于1953年。享受公费医疗、预防待遇的范围是由国家财政预算
供给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干部、勤杂人员;在乡、在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
残废军人;财政列支的学校教职员及扫盲专职干部。报销范围: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
因病治疗所需的药品材料费、住院费、注射、穿刺、手术、理疗、化验、透视、拍片、
输血、输氧、针灸、推拿、按摩、拔牙、补牙、验光、接生费(含产前检查费)等医疗
费以及住院中药代煎费;2.实行绝育、放置节育环、人工流产的医药费、住院费、手
术费等;3.公费医疗委员会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组织的定期体检费;4.院外接生费、
因公外出、准假回乡探亲期间患病治疗以及批准回家休养治疗的医药费;5.二等乙级
革命残废军人因战伤、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伤需要整容、整肢的医疗费(不含器具)以及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治疗费。
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均由区(县)卫生主管部门发给公费医疗证,凭证到指定医院
记帐就诊。如需转院,应经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
公费医疗的经费由财政预算拨给,卫生主管部门具体管理集中使用。初实行时每
人每月2万元(折新币2元);1981年每人每月2.50元;1985年每人每月50元。就享受公
费医疗人员而言为全额报销。
90年代,对公费医疗制度进行了数次改革。1997年起,执行国家体改委、财政部、
劳动部、卫生部《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及《淄川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
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新的公费医疗标准,即按照参保职工人年工
资总额的10%筹集,由区财政、参保单位和个人三方承担。1.无收入的全额预算管理
单位在职、 退休人员,区财政承担6.5%,单位承担1.5%,个人承担2%;离休干部
区财政承担8.5%,单位承担1.5%。2.有收入的全额、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在职、退休
人员,区财政承担4%,单位承担4%,个人承担2%;离休干部区财政承担8%,单位
承担2%。3.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
离休干部单位承担10%。4. 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按每人每年800元筹集,由区财政
承担。5.异地安置离休干部区财政承担10%;退休人员区财政承担8%,个人承担2%。
同时,规定职工个人医疗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接转和继承。职工
工作变动个人医疗帐户随人转移,因故终止享受医疗保险时,可一次提取。
合作医疗制度:1970年始,公社各生产大队普遍实行了大队合作医疗制度。赤脚
医生从社员中选拔,卫生室配备2至3名“赤脚医生”,经专门培训,具有对一般常见
病和多发病的防治水平,并负责地段的防疫和保健工作。资金来源,由生产大队公益
金中按社员每人每年3元提取,社员每人每年从年终分配中坐扣1.5元。社员看病的药
费,或全部报销,或部分报销,未作统一规定。1971年始,试行社队两级合作医疗,
其经费来源是由生产大队筹集的合作医疗经费中提取50%,拨给公社卫生院代管,凡
享受合作医疗的社员,因病重转公社卫生院治疗或住院,所需费用可从卫生院中报销
70%左右。
1981年始,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医,
多数生产大队,将卫生室(所)承包给乡村医生,或由乡村医生开办,有的大队只包卫
生室医务人员的工资, 不包药,有的只提供房屋、设备,医务人员自负盈亏。至198
5年合作医疗停办。
1992年9月25日,境内实行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组织专门班子于10月2日至
11月5日,对各村卫生室(所) 原有药品、设备、资金核价入账,由卫生院统一管理。
各卫生室(所)流动资金由卫生院管理后,在三年内分期偿还。
村卫生室(所)按人口配备乡村医生。500人以下的村配备1~2名,500人以上的村
每增加500人可增配1名。乡村医生均需获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山东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
证书方可从医。两人以上的卫生室(所) 设负责人1名,并配有一名女乡医。乡村医生
职称分为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卫生员等四级,5至7年晋升一次,乡村医生实行聘
任制、工资制和退休制。
医疗设备 建国前,医疗设备简陋,仅有药橱、药碾、捣筒、戥称,部分中医有
药针、拔罐等一般常用医疗器械。西医有体温表、血压计、注射器、镊子、手术刀等。
西关中西医院束信甫一家设有万能手术床。 建国后,医疗器械不断增加和更新。195
3年, 淄城联合诊所设简易病床3张,眼科手术器械一套。1975年,公社卫生院购50A
mX光机1台。1977年购电冰箱、双目显微镜、离心机、烤箱、恒温箱、低温箱各1台。
1984年建门诊大楼后,购心电图机、氦氖治疗机、ATP治疗机、牙科仪、打光机各1台。
1987年,建淄川妇产院,备有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手术包、比色计、
天平、流产机等器械。1988年,购置电冰箱、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蛋白电泳仪、超
短波等医疗设备。1989年,增加了200Am心电图机和救护车。1990年,购置B超机、吸
胃机。 1991年起先后购置恒温箱、烤箱、尿八A、欧林巴斯显微镜、双目显微镜、光
电比色计、生化分析仪、脑血管治疗机、抢救包、胎心监护仪及婴儿床、电视机、洗
衣机、消毒柜、观察床。
医疗水平 建国前,官办医疗机构及私立诊所仅能治疗一般常见疾病。建国后,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疾苦,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在医疗机构不断增加,医疗设备日
臻完善的同时,注意了卫生医疗队伍的建设,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淄城卫生院设眼科和综合门诊,在发展专科专医方面颇具特色。眼科能做各种手
术,治愈率高,年接诊万人以上。儿科中医造诣颇深,治疗小儿病症,疗效独特,月
接诊千人以上。中医针灸治疗偏瘫,多数恢复如初,因硬伤而形成的偏瘫,治疗效果
更好。
淄川妇产院13年共接生新儿12000人, 放环3174人,取环938人,女扎761人,其
他节育手术2万余, 作会阴侧切吸头器助产15人次,巴氏腺囊肿切除手术20人次,宫
颈息肉摘除手术60人次,先兆流产63人次,为独生子女查体4512人次,腰椎间盘摘除
手术1例,填补了镇医院一项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