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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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役法规定,为了保证战时部队扩编需要,应付突发事件,地方政府重视加
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自1956年起,对服满现役的退伍军人和未被征集服役且符合兵
役条件的男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80年得以恢复,并
形成制度。
1998年,淄城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指示精神,
压减基干民兵规模,突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组建28人的民兵应急分队,编为1个排3
个班,镇武装部副部长谭明杰任排长。
淄城镇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受到上级领导的关注。 1990年8月21日,济南军区民兵
预备役工作会议在城二村召开,济南军区副司令员阎琢,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高昌礼,河南省副省长胡悌云及解放军总部有关部门首长,山东、河南两省地市军分
区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在听取汇报后观看了《前进中的城二村民兵连》专题片及“青
年民兵之家”、展览室、图书室后,对淄城镇两个文明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给予很
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