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政权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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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0月~1954年5月, 淄川县第一区淄城镇、西关镇、泉龙乡、北关乡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
选举工作的指示》,进行选民登记、发证和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四乡镇”政府委
员会。1958年9月~1999年1月,镇(公社)人民(社员)代表大会已历11届。其中,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3届, 称社员代表大会,每届间隔时间不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8届, 每届间隔3年。1987年9月,按照淄川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建淄城镇人
大工作室。1996年1月设人大主席团,标志着人大工作已走上正规。
新中国建立后, 境内乡镇级行政机构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小乡镇时期。1950年3
月至1956年2月,设淄城镇、西关镇、北关乡、泉龙乡4个乡镇。因其所辖范围比后来
的乡镇小, 人们习惯称“小乡镇” 。 二是大乡镇时期。1956年2月建淄城镇,辖原
“四乡镇” 18个行政村。1958年9月成为淄城人民公社一部分,1961年“大社”调为
“小社”,仍称淄城人民公社。1984年地方建制改革建镇,彻底抛弃了“一大二公”
的人民公社体制。
淄城镇政协组织机构设立比人大晚。 1988年8月按照政协淄川区委员会的要求,
建镇政协联络组。 1990年7月设政协工作室。在镇党委领导下,配合人大主席团履行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