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淄城公社(镇)党委就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议事日程,由党委或分管领
导负责这一工作。
1986年9月12日, 淄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立,党委书记丁国范任主任,党
委副书记赵长云、纪委书记汪好珍,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胡维诚,副镇长陈凤翔、纪
委副书记杨希连任副主任,各派出所长、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共
48人组成。
1991年9月22日,成立淄城镇创建省级文明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淑湘任组长,
副书记、镇长李作贵、副书记张秀和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11人组成。
1997年2月12日, 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作了调整和充实,党委书记
李作贵任主任,副书记、镇长张秀和、副书记闫新生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
员,共13人组成。并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由党委宣传委员杨瑞华任办公
室主任,配备4名工作人员。
按照镇党委的要求,镇辖各村(居)及镇直企事业均成立由支部(总支、党委)书记
任组长,有关领导成员任副组长或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第一辑 组织领导
80年代初,淄城公社(镇)党委就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议事日程,由党委或分管领
导负责这一工作。
1986年9月12日, 淄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立,党委书记丁国范任主任,党
委副书记赵长云、纪委书记汪好珍,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胡维诚,副镇长陈凤翔、纪
委副书记杨希连任副主任,各派出所长、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共
48人组成。
1991年9月22日,成立淄城镇创建省级文明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淑湘任组长,
副书记、镇长李作贵、副书记张秀和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11人组成。
1997年2月12日, 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作了调整和充实,党委书记
李作贵任主任,副书记、镇长张秀和、副书记闫新生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
员,共13人组成。并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由党委宣传委员杨瑞华任办公
室主任,配备4名工作人员。
按照镇党委的要求,镇辖各村(居)及镇直企事业均成立由支部(总支、党委)书记
任组长,有关领导成员任副组长或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