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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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1949年,由县(区)统管境内诸村财政。村公所文书分管粮食征购、农业税
收指标分配及催办。
1950年3月,境内设西关镇、淄城镇、北关乡、泉龙乡。财政经费由乡文书管理,
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粮食征购工作。
1956年2月,建淄城镇,财政经费由镇财务会计管理。
1958年9月,建淄城人民公社,公社设财政部,经费由财政部统管。1959年9月,
在公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上,张绵义被选为财政部长。
1961年4月, 撤销公社财政部,设专职会计,负责管理公社机关行政经费。另设
会计辅导员督导各大队财务工作。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设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管理
财务。
1970年开始,公社(镇)设工业办公室或经委,负责管理公社(镇)、大队(村)企业
并提取部分管理费。
1985年设镇财政所,包括上级拨款和自筹资金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由财政所统
一管理。 1985年3月至1990年3月,邱维玉任镇财政所长;1990年3月至1992年12月,
韩宝祥任所长;1992年12月至2000年7月,刘勇任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