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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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建国前,城区无园林或绿化管理机构。建国后至1958年,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由区建设科兼管。 1959年,建淄川公园。1971年,成立淄川区城市道路园林站,197
9年1月,称淄川区园林管理所。1990年,改称园林管理处。
1987年起,淄城镇始有绿化管理单位,先是规划办公室,1993年归淄城镇城镇建
设土地管理委员会。为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镇主要领导挂帅,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考核绿化工作。
宣传为了提高全民对绿化工作的认识,镇政府提出大绿化工程,以建设大环境为
中心,全民义务植树,城区与郊区绿化相结合,公共绿地与庭院绿化相结合,单位园
林专业绿化与群众义务植树相结合,实行城市绿化一体化。为了巩固省级文明镇的成
果,镇党委、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让全镇人民认识到创造城市优美环境的重要途径就
是建设园林城市,园林城市是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和环境质量生态化的集中表现,是
文明城市的硬件内容和重要载体,并明确规定:凡不是区级绿化先进单位或花园式单
位的不能评为区级文明单位。
投入自1990年起, 每年都投入绿化资金。1997年镇政府决定:按各村及镇企199
3年末实有人口数, 以每人20元的数额筹集绿化种苗费60万元,加基础建设投资92万
元, 共计150万元,利用植树节,发动全民义务植树种花。共植草皮2万平方米,树5
万株, 花8000余株。为了进一步开发绿化苗木,公义村在原有花室基础上,新辟地3
0亩,建花室16个,初步形成优质花卉基地。菜园村投资150万元,在张博公路立交桥
西建花卉园一处,占地70亩,建花卉大棚4000平方米,每年向社会提供数十种花卉。
1998年上半年,全镇按人均10元的苗木费投入,植乔木大苗8013株,黄杨、冬青
绿篱苗1.3万株,垂直绿化7580株,在月亮湾植树3976株,新建绿地12809平方米,有
9个村完成书记、主任绿化精品工程。
管理一是绿化工作与治脏治乱相结合。在城郊结合部、村与村结合部和堆放垃圾
污物的死角,因地制宜开辟成绿地花坛。二是绿化工作与物业管理相结合。把对生活
区的绿化列入各村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重点和评比考核内容。三是绿化工作与精神文
明建设相结合,尤其强调管理好绿化成果,是评比文明小区、文明家庭的重要条件。
四是镇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相结合。把绿化工作列入领导成员目标责任进行
检查考核。
成果1999年末,城区面积248.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总面积51.85万平方米,其中孤
植树木覆盖22.85万平方米,道路绿化覆盖1.88万平方米;园林绿地27.12万平方米;建
成区绿地率10.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9%,人均公共绿地4.86平方米。评为市级花园
式单位1个,区级花园式单位2个。基本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