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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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社区内的非赢利性资金互助
组织。其基本任务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和会员股金,增加集体积累,缓解农村资
金供求矛盾,引导民间信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基本宗旨是“入股自愿、退股
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主办单位筹集到足额自有资金作为基础股金后,
申请批准成立基金会,吸收集体和农户存款,开展业务。1987年12月,淄川区第
一家农村合作基金会——龙泉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成立。1990年,杨寨镇农村合作
基金会成立。1993年,贯彻中发[1993]11号、国发[1993]91号文件,基金会迅猛
发展。管理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淄川区农业局下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的一项业务,市、区农业局开始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整顿、规范、 监管、 发
证。1996年,罗村镇基金会首先发生股民挤兑现象,区财政予以借款支付,事态
得以平息。是年,市农业局停止基金会成立审批。至此,全区有农村合作基金会
38家,其中区直部门办3家、乡镇办19家、村办16家,最高融资额达到16亿元。

  1998年3 月开始,全区十几家基金会因备付资金不足,先后发生股民挤提现
象,兑付出现危机,有的基金会被迫关门停止兑付,引起股民极大恐慌,继而引
发集体上访、截车堵路、冲击乡镇政府机关等事件。区委、区政府在省、市委、
政府的支持下,果断决策,清理整顿基金会,时融资额15.04 亿元。淄川区农村
合作基金会的发展,对淄川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曾经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基金
会在运行过程中违背上级政策、规定和办会宗旨,存在高息吸纳资金、投向固定
资产资金过大、跨社区存放款等问题,使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备付金逐步降低,
进而影响正常兑付。8月8日,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防范
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下设清查、清欠变现、政法、支付、 综合 5 个专门小
组,对全区基金会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全区基金会的现状。10月5日—7
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守华、区政府区长马英川、副区长孙树仁带领区有关部
门主要负责人到烟台市芝罘区、蓬莱市对基金会整顿工作进行考察学习。10月 8
日—12日,区委、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制定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
实施方案。10月13日,召开全区清理整顿基金会工作会议,确定清理整顿基金会
的指导思想是: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加大清欠力度、多方筹资、保证
兑付为重点,切实保证基金会股民的合法权益;统一政策, 全面准备, 分期实
施,付本付息,力争平稳运行不出大的问题。会上,出台《淄川区清理整顿农村
合作基金会实施意见》,清理整顿工作坚持五条原则:谁主办谁负责;谁借钱谁
偿还,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一会一法;筹集资金,保证兑付;公开承诺,取信
于民。制定八项措施: 一是根据各基金会的不同情况, 对股民到期的本金及股
息,1~5年内还清,最长不超过5 年全部还清;二是对活期股金也采取分期付款
的办法;三是对股息率全区统一标准,一律执行国家银行同期储蓄利率;四是付
本付息,分期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 五是基金会清理整顿期间不停业, 不关
门,抓清欠,保兑付,不再吸纳新的股金。对未到期的股金不予提前支付;六是
坚持分类指导,一会一法;七是有基金会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发布清理整顿
公告,向股民作出公开承诺,做好股民登记工作,签订分期支付还款合同,最大
限度地维护股民的利益,取信于民;八是在提款顺序上严格按照“先个人,后集
体,先群众,后干部”的原则执行,以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会后,全区上下统
一行动,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展开。全区38家基金会陆续开始按方案兑付。
为加大清欠力度,区成立了业务指导、政法、纪检监督三个职能组,从区直各部
门抽调200多人,组成18 个挂包联络指导小组,由大班子领导成员带队,分赴各
乡镇、有关部门督导、检查清理整顿工作。乡镇及有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
一部署,制定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按步骤展开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此项工作
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区政府常
务会及各种专题会几十次,每10天左右召开一次全区调度会,讨论、研究、部署
清理整顿工作。市委书记阎启俊、市长张建国多次亲临淄川区检查指导清理整顿
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通过采取资产变现、转股、抵债、点贷人清欠
等办法,加快资金回收进程,提高兑付能力。但是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一开始就
遇到了重重矛盾和困难,因为一方面面对的是几十万户股民,另一方面要在短时
间内拿出几亿元的资金。多数股民对清理整顿基金工作不理解,不信任,有抵触
情绪。加之部分基金会从1998年11月下旬开始,就陆续出现不能按时按比例兑付
的问题,激发了股民的不满情绪,连续发生截车堵路、冲击办公楼、围攻干部、
集体越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现象。 处理股民来访, 解决基金会和股民之间的矛
盾,成为工作的难点。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
努力下,清理整顿工作逐步按照原定方案坚定不移地进行。至12月31日,全区基
金会融资总额下降到116712.48万元,累计兑付45631户,清户14759 户,清理整
顿工作平稳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9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措施,继续深入清理整顿基金
会化解风险。设立基金会工作组及清产核资小组。各乡镇和主办单位组成工作机
构150多个,直接或间接参加清理工作的人员达2000 余人。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
不断深入,基金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特别是投放到固定资产和社会
公益事业的资金比例过大,回收困难,再是关系贷、人情贷、恶意借贷等问题的
存在,使清欠工作难度加大,收回现金少,清欠的物资难以变现。多数基金会不
能按每年 20 %的比例兑付,再次引发股民集体上访,围堵机关等事件。特别是
1999年4月19 日山东工人报(副刊)记者,失实宣传报道,少数人借机煽动上千
名股民,围堵区机关大院达三天之久,造成恶劣影响。期间,集体到济南、北京
越级上访的事件频繁发生,区、乡镇、村领导干部多次接访,耐心做说服工作,
未造成人身伤害事件。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1999]3号文件,省、市进行统一
部署,全区的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并入全国统一部署轨道。全区成立34个工作
组,组织近1300人,分三批进驻各基金会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处置工作。经过7 个
多月艰苦细致工作,圆满完成清产核资任务。清产核资认定全区基金会负债总额
为10.95亿元,资产总额9.23亿元,认定有效资产2.92 亿元。按照分类处置的要
求,有7家基金会将小额存款并入农信社,共并入负债9351万元,有效资产 3499
万元,政府注资6138万元。其余31家基金会按原定方案继续进行。区委、区政府
发挥各职能组、各部门的力量,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
金,努力清收欠款,确保按承诺兑付,依靠法律、行政手段逐笔清收欠款。到年
末区法院累计执结案件309件,执行现金220万元,执行财产价值4000万元。纪检
部门做好点贷人员的工作,清回点贷款89笔,追回资金1329万元。各单位充分发
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实行债务置换、向借款企业划转等办法。多数基金
会主办单位拍卖车辆、办公楼、商住楼,有效地缓解了兑付压力,促进了清理工
作的开展。为做好稳定工作,全区上下密切配合,区领导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等形
式向股民宣传清理整顿情况及政策。信访、 公安、 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群
众,掌握信息,做好股民的思想工作。区、乡镇、村发放《致股民公开信 》 、
《宣传提纲》等材料200 多万份,使有关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实行领导包片、
机关干部包村、村内党员干部包户责任制,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完成。1999年底,
向国家财政借款2.2亿元,缓解兑付困难。全区基金会融资额下降至8.1亿元,下
降了42%,存单户下降到13.2万户。共清欠回收货币资金19201.3 万元,回收非
货币资金25834.64万元,其他渠道筹资4819.55万元,共消化股金本息 58904.13
万元。

  2000年1月23 日,召开全区农村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通报全区基金会
清理整顿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会议确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是:一要用好中央财政借款;二要保持政策统一;三要集中付清欠款;四要确保
资金配套;五要坚持转股转债不退不变,确保按期兑付。2001年初,从中央财政
借款3.2亿元,至此,共向中央财政借款5.4亿元,从省、市财政借款0.77亿元,
专项用于向股民兑付。同时,采取停止付息、自愿打折和按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兑付。5月16 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清欠大会,再次发动,集中清欠,加
大行政和司法追缴力度,单位清欠“砸锅卖铁”、个人清欠倾家荡产、担保清欠
一并追缴,对点贷人限期追还。公、检、法部门重点对基金会涉嫌犯罪人进行立
案处理,对90%以上的借款人向法院起诉,立案执行,对逃匿债务人发出追缉通
知书。对涉及基金会侵占公共财物、玩忽职守、恶意逃债的先后立案判刑、行拘
7人,由纪委、监察局给予“三停”(停职、停薪、停工)查处30人。2002年 12
月31日,融资额降至0.71亿元。用四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完成兑付任务的95%。
提前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原定五年完成的清理整顿任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