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区总人口630188人,出生9809人,出生率15.616‰,自然增长率
9.969 ‰。是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区政府制定的“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
效,三年开创新局面”规划,要求各级干部做到“三清一带头”(即清自己、清
子女、清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落实节育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开展形式
多样的宣传活动,改变落后的生育观念。加快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
划生育服务室建设。1988年,推行人口目标责任制,首次在年终政绩考核、评选
先进单位中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1990年8 月,区人民政府制定《淄川
区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计生工作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组成纵向到底、横
向到边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由突击型、粗放型管理,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管理转变。1991年,制定并实施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方案,实行全
方位规范化孕期保健服务管理, 并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是年
始,区、乡镇、村相继建立人口学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育龄妇女。对符
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实行准孕通知书制度, 促进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 1995
年,制定《人口计划管理程序》,生育行为走向规范化、法制化。1996年始,贯
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不变”、“三为主”和“三结合”方针,即现行政策不变,
既定人口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
为主,避孕节育为主; 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相结合, 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
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启动计划生育帮扶工程,先后帮扶8个乡镇 10
个村筹建养牛场、鞋帮厂、小杂粮加工厂等“三结合”项目。开展六个险种的计
划生育保险,解除育龄群众后顾之忧。1997年,投资 11 万元建成计划生育系统
NOVLL网络,翌年,升级为NT网,为全区11 万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优生优育生殖健
康档案。1999年,作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区之一,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
选择。2000年始,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村民自治,建立由村“两委”牵头,计生专
职人员配合,计生协会参与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宣传 《 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002年底,区、乡镇两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
284人, 479 个行政村(社区)专职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等专兼职人员达
2000人。全区总人口672602人,出生6626人,人口出生率9.857 ‰,自然增长率
3.579‰。群众生育观念明显改变,农村独女户夫妇1410 对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
标,终生只要一个孩子。
1994年10月,区计生委被国家人事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
体称号。1996年4 月,淄川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
县(区)称号。1998年4 月,淄川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
体。
第二章 人口控制
视图
1986年,全区总人口630188人,出生9809人,出生率15.616‰,自然增长率
9.969 ‰。是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区政府制定的“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
效,三年开创新局面”规划,要求各级干部做到“三清一带头”(即清自己、清
子女、清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落实节育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开展形式
多样的宣传活动,改变落后的生育观念。加快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
划生育服务室建设。1988年,推行人口目标责任制,首次在年终政绩考核、评选
先进单位中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1990年8 月,区人民政府制定《淄川
区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计生工作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组成纵向到底、横
向到边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由突击型、粗放型管理,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管理转变。1991年,制定并实施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方案,实行全
方位规范化孕期保健服务管理, 并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是年
始,区、乡镇、村相继建立人口学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育龄妇女。对符
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实行准孕通知书制度, 促进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 1995
年,制定《人口计划管理程序》,生育行为走向规范化、法制化。1996年始,贯
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不变”、“三为主”和“三结合”方针,即现行政策不变,
既定人口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
为主,避孕节育为主; 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相结合, 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
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启动计划生育帮扶工程,先后帮扶8个乡镇 10
个村筹建养牛场、鞋帮厂、小杂粮加工厂等“三结合”项目。开展六个险种的计
划生育保险,解除育龄群众后顾之忧。1997年,投资 11 万元建成计划生育系统
NOVLL网络,翌年,升级为NT网,为全区11 万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优生优育生殖健
康档案。1999年,作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区之一,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
选择。2000年始,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村民自治,建立由村“两委”牵头,计生专
职人员配合,计生协会参与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宣传 《 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002年底,区、乡镇两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
284人, 479 个行政村(社区)专职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等专兼职人员达
2000人。全区总人口672602人,出生6626人,人口出生率9.857 ‰,自然增长率
3.579‰。群众生育观念明显改变,农村独女户夫妇1410 对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
标,终生只要一个孩子。
1994年10月,区计生委被国家人事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
体称号。1996年4 月,淄川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
县(区)称号。1998年4 月,淄川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
体。